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公证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事实公正。根据相关规定,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保全、提存等。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六楼 | |
法定代表人 | 路长安 | |
开办资金 | 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93万元 | 6.1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公证处.公益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延安市宝塔区司法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履行公证职能方面。我处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开展各项公证业务,积极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2023年来,我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等事项中继续担当重要角色,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作用。办理了大量财产继承、房屋买卖、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各类公证,服务了群众,促进了市区经济建设的有序发展。2023年,我处共办理各类业务98件,其中:小额继承6件,法定继承44件,委托11件,声明27件,文书上的印鉴(签名)3件,执行2件,亲属关系1件,无犯罪记录2件,借款合同1件,保全1件,收费25万余元,接待群众咨询2500余人次。(二)便民服务方面。一是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利用区委法治办及司法局在各种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同时我处通过印发公证业务知识和办证程序、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公证法》和公证业务职能的宣传。2023年3月我处参与了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组织的宪法宣传日活动,在宣传宪法的同时也积极向群众宣传普及相关公证知识,解答公证问题。2023年6月我处参加市、区司法局携手市、区公证处、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律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向居民发放《宪法》《民法典》《仲裁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并向大家讲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公证业务宣传,让广大群众和法人运用公证来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2023年11月30日我处参与了延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宣传部、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宝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在中心街凤凰广场举办的宪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我处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向群众们发放公证宣传资料,进行公证法律宣传。二是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公证机构需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做到“首问必尽答、服务全流程”,避免群众“走弯路、走错路、来回跑”。三是在开展公证服务中,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及贫困村的贫困户办理公证,予以减免公证费用,2023年为公益性活动和困难当事人减免公证费1千余元。(三)公证质量监控方面。我处在业务开展中,能坚持推行法律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公证质量自查自纠检查机制。做到了按真实、合法原则办证,依法定程序出证,对办证质量进行了严格的实时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并且在日常办证中,做到对所办理的证件定时相互交叉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减少了瑕疵文书的出现。(四)组织建设方面。我处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公证处机构体制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有执业公证员4名,公证员助理2名均在编。(五)硬件建设方面。有7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有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办公软件属初级,未设置局域网。(六)档案管理情况。我处年度内档案的管理均能依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的规定进行管理。(七)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方面。我处能严格执行陕西省核发的公证业务收费标准收费,并向全社会公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八)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质量监控查纠制度,重大、复杂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九)坚持点面结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打造依法、优质公证服务的要求,坚持点面结合,着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十)加强职工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按照年初培训计划,2023年,重点组织了公证业务和公证涉外业务培训,合格率达到100%。服务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以群众需求为中心”、“构建和谐宝塔”的服务理念,有力地推动了全处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3年办理各类业务98件,收费25万余元,接待群众咨询2500余人次。为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和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1千余元,为辖区群众及单位组织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公证的公信力和公益性。三、存在问题。办公用房紧张,无专用的接待室、办证室、档案室、财务室、保密室,办公设备陈旧,部分设施不配套,导致部分业务不能办理。尤其是档案存放问题急需解决,现在存放档案的地方不具备存放条件。人员短缺,公证员短缺且每个公证员需配备公证员助理一名,造成很多工作不能较快开展,给我处的发展带来了一定阻力。四、整改措施。(一)加强公证业务内容的学习,定期组织公证人员集体学习司法部《公证书制作规范》(2021年)、《定式公证书格式》(2011年)、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1988年)以及相关公证业务案例、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公证质量标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公证质量经得起检验。(三)强化人员管理,坚决贯彻岗位目标责任制,优化人才配置,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严格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时间,严格着装规定,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整顿、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中讲评等活动,确保工作秩序正常运转,确保工作作风扎实有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