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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08 09:35
单位名称 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用人单位提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待遇核定、发放和职业年金经办以及全县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待遇支付经办等工作。
住所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
法定代表人 呼建平
开办资金 3.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三个年”活动要求和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部署安排,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七统一”标准规范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坚持以“安全规范”为主线,稳步推进常规业务和“线上业务”经办工作,不断助推社保基金管理监督三年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现就宜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46个,参保职工7520人,其中参保缴费5116人,领取待遇2404人;基金收入16060.42万元,其中,征缴养老保险11637.00万元,转移收入1870.24万元,财政补助2550万元,利息3.18万元;基金支出17328.2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6863.39万元,其他支出10.29万元,转移支出454.58万元;代发项目支出2619.51万元;职业年金收缴7214.62万元,归集上解7168.87万元,发放职业年金1170人,共计441.45万元。7月份完成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共调待2310人,月增资40.67万元;11月份完成了2023年取暖费足额发放工作,发放共惠及全县2388名退休人员,共发放金额624.32万元。工伤保险现有参保单位324个,参保人数7751人,参保缴费已交至12月,共征缴工伤保险168.90万元;核定工伤待遇20人次,支付工伤待遇94.14万元(其中医疗费64.84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9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88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2.13万元)。一、具体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工作以来,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为民之心办惠民之事,立足实际,创新举措,转变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让宜川社保服务有温度、暖人心、惠民心。(一)以线下业务为基础,实现服务“在线”经办。1.常规业务加速办。严格遵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规章制度,严格把关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养老金发放工作,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职业年金管理以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扩面任务、待遇结算等业务常态化开展。按照快事快办、急事急办、难事稳办要求,通过压缩经办事项、梳理经办流程、精简资料提供,让多项业务一次办结,以快办的加速度、急办的强效率、稳办的整体性不断提升社保工作的高质量服务。其中在职转退休业务资料由10多份缩减至5份,办理时间缩短至1小时;工伤待遇核定办结事项时间缩短至10分钟。2.线上业务即时办。9月份全面启动了“人员增员”和“人员暂停缴费”两项业务线上办理工作,进一步缩短了参保单位办事时间、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社保服务水平;后续将推行更多业务线上经办服务,逐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经办人员少跑腿”的服务新模式。截至2023年12月业务线上办理361人次。(二)以稽核监督为核心,提升数据稽核质量。一是健全完善了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建立违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七方联防联控机制意见(试行)》和《关于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强化公安、司法、法院、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组织专人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按比例对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违规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等高风险业务开展常态化内部稽核,实现了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联网核验和共享比对。二是采取专项稽核和日常稽核相结合的模式。对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全县待遇领取人员、长期暂停人员及工伤保险参保未及时缴费的单位进行定期稽核。截止目前,比对数据97476人次,发现疑点数据12个,发放稽核函65份,稽核检查相关单位10个。(三)以基金管理为重点,确保基金稳健运行。严格落实《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延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的意见(试行)》,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设会计、出纳各一人。建立了月对账制度,每月与税务、财政部门进行养老保险费收入对账,与银行进行财务对账,与业务股室进行业务对账,并完成了“三个全面取消”工作,进一步维护了基金安全。(四)以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推进“三个年活动”见实效。根据“三个年”活动要求,我中心及时召开“三个年”活动工作专题会议,迅速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多措并举突破政策宣传壁垒、提高社保基金安全防范意识,用心用情、精准服务,以高质量服务做好退休人员保障工作,以主动送政策上门优化营商环境,以作风能力提升保证社保基金运行规范,不断推进“三个年”活动高质量发展。今年来惠企政策宣传29次,其中进企业15次、新业态行业6次、“进园区”8次。(五)以政策宣传为切口,助推政策实施落地。一是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开展宜川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五进”系列活动、微信公众号、上门服务等宣传方式,线上线下联动,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宣传,让“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不断提高了服务对象的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经办培训会,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养老金调整、职业年金经办、“中人”退休办理、待遇计发等政策及工伤参(续)保范围、事故报告、待遇结算等流程进行了培训讲解;并于11月23日至24日,成功举办宜川县2023年工伤预防专题培训班,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业务人员、企业分管工伤预防负责人和经办业务人员共246人参加培训,重点对工伤预防、工伤事故预防措施、工伤急救措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和补充性工伤保险等操作流程进行培训,及时解决业务人员经办过程中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经办和工伤预防工作水平,让经办服务更快捷、更高效。二、产生的社会效益1.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经办规程和要求,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有章可循,顺畅接续,维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2.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严把审核关口,理顺工作流程,及时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3.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政策,规范工伤保险各项制度管理措施和经办规程,细化量化标准,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4.定期开展基金安全专题警示教育。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通报频次和力度,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以优良作风维护好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从源头上防范了欺诈骗保的发生。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申报死亡人员待遇停续业务不及时情况。因家属报告不及时等原因,存在参保单位办理死亡人员待遇停续业务不及时现象,但参保单位办理待遇停续业务时能及时退回多领待遇。下一步将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夯实参保单位落实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此类问题的发生。2.存在企业及个体参保基数难以确认情况。部分企业及个体工资仍以现金形式发放,无银行流水信息,也无税务申报信息,工伤保险参保时存在基数不实、谎报等风险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抓好工伤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做好少数应参保而未参保企业和新建企业参保工作,做到应参加工伤保险企业及职工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企业依法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依法维护权益意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优化经办流程,做好“贴心服务”。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不断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快办工作,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精简业务资料,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业务经办效率,持续抓好待遇核定发放及转移接续等常态化业务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各项管理,抓细抓实全部业务,并持续抓好“线上服务”,优化服务方式,推行更多业务线上经办服务,引导鼓励参保单位通过线上进行业务咨询、申报办理,不断为社保服务提速,持续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2.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创新服务”。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夯实参保单位落实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主体责任,增强中心干部职工基金风险防控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意识。通过采用动画、微视频等创新的政策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宜川县机关养老和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载体,加快社保政策“五进”宣传进度,提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和实际影响力,从源头上防范欺诈骗保的发生。3.强化基金管理,做好“监管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建立违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七方联防联控机制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和《延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的意见(试行)》,根据“七统一”标准规范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通报频次和力度,定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加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培养和服务能力的提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以优良作风维护好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严抓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确保社保基金管理监督三年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