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铜川市耀州区文物管理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研究等业务工作。 | |
住所 | 铜川市耀州区步寿路图书馆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何翠微 | |
开办资金 | 8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铜川市耀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旅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9.75万元 | 54.8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区文物管理所按照全年工作目标,加强田野文物管理,文物安全形势平稳,文物保护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文物保护项目积极推进1、为了提升田野文物的保护管理水平,我所积极争取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项目。经申请柏树塬塔维修保护工程于2018年8月陕西省文物局批准立项,陕西省文物局于2021年7月批准了《柏树塬塔维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已经批准实施。目前工程进度为塔身维修和塔基地面排水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正在准备验收工作。2、经申请柳家湾摩崖造像维修保护工程于2018年8月陕西省文物局批准立项,陕西省文物局于2019年11月批准了《柳家湾摩崖造像维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该项目已全部完成文物本体渗水处理,围栏,台明,排水系统等工程项目内容,正在准备验收工作。3、完成了新淳耀县政府旧址和开化寺大殿两处的铜川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4.做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对文物单位进行遴选,实际勘查,测量,采集信息,拍照等。(二)文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群众文保员管理工作,提高文保员工作责任心,及时发放群众文保员2022年度补助,召开了2023年度全区群众文保员培训及表彰会,签订2023年度田野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夯实管理责任。同时为加强群众文保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微信工作群及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文保员动态调整机制,对年龄偏大、长期在外务工等不能履行职责的文保员进行淘汰及增补,夯实田野文物安全责任。(三)文物安全常抓不懈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全区古民居及古建筑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古民居所有人定期对房屋进行修缮,确保古民居的安全,及时发放古民居保护补助资金。2、春冬季开展文物火灾防控专项检查,检查古建筑灭火器是否正常,线路是否老化、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点香燃蜡等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3、开展田野文物日常巡查,开展不定期和定期文物巡查,了解情况。每季度全面巡查一次,全年累计文物安全巡查34次。4、目前共处理建设工地出土文物事件2起,文物均已上交区博物馆。5、处理铜川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件,已按时办结。6、处理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一件,已按时办结。(四)文物保护工作有序推进1、加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柳公权墓的管理,对园区安防设施故障及时维修与更换,排除技术监控设备、硬盘、红外线报警设备、监控探头等故障。2、积极开展历史文化遗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要指示和论述,开展田野文物安全巡查,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巡查一次,主要检查了文物本体保护现状,标志碑、界桩设立是否完整、位置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在文物巡查中发现一处文物保护标志碑碎裂,为保护红色资源,宣传文物的价值及保护范围,制作文物保护标志碑1块,在原址进行安装。3、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公告公示牌制度。给柏树塬塔等7处文保单位悬挂公告公示牌,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文物单位名称、级别、责任单位、管理单位、日常管理员以及文物管理单位监督举报电话,报警火警电话等。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文物安全工作。4、完成陕西省群众文物(长城)保护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及录入。对全区省级以上文保单位12处进行定位,对文保员进行APP巡查系统安装及培训。(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在3月5日学雷锋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宣传活动。活动当日围绕活动主题悬挂宣传横幅,宣传《陕西省文物保护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活动总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提高了文保员业务能力,层层落实了责任与群众文保员签订《田野文物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为加强群众文保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微信工作群及动态调整机制。微信工作群利用语音、文字、位置共享、现场图拍等功能,实现沟通快捷、双向互动。文保员动态调整机制,对年龄偏大、长期在外务工等不能履行职责的文保员进行淘汰,夯实田野文物安全责任。(二)加强田野文物巡查力度加强田野文物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每月重点巡查一次,每季度全面巡查一次。同时,我所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坚持利用每周一的学习时间,学习和传达文物安全的规章制度及文博安全动态,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使文物安全警钟长鸣。截止目前,累计开展巡查34次。2023年全年未发生一例田野文物安全事故及违法案件,牢牢守住了文物安全工作底线,全区田野文物安全继续保持稳定局面。(三)文物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开展历史文化遗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要指示和论述,开展田野文物安全巡查,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巡查一次,主要检查了文物本体保护现状,标志碑、界桩设立是否完整、位置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我区2012年挂牌保护古民居共有12户,其中位于古城内的古民居共有10户,均位于永安路街道办,均为清代建筑,2户位于乡镇,我区古民居均为清代建筑,距今已近200年了,大部分由于年久失修,无人使用,已破败不堪,濒临倒塌,且损毁情况逐年加剧,古民居普遍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二)部分干部群众对古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文物的价值缺乏一定的了解。今后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四、下一年工作思路1.继续开展田野文物和古民居安全检查,加大《文物保护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2.开展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3.对柏树塬塔和柳家湾摩崖造像维修保护工程项目进行四方验收以及上报市级进行初验等工作。4.推进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公告公示牌制度,为省市两级12处文保单位制作并悬挂公告公示牌。5.申请并发放2023年度群众文保员补助金,召开2024年度群众文保员培训及表彰会,签订本年度田野文物目标责任书。6.申请并发放2023年度古民居补助金,签订2024年古民居安全责任书。7.推进落实陕西省群众文保员管理及巡查系统要求,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定位,对群众文保员进行巡查APP安装及操作培训。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