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一)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工作和宜居农房建设完成情况1、完善农户档案资料和迎接省督帮检查工作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确保所有农户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的前提下,今年我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户档案资料和数据录入系统工作。同时,为迎接今年省督帮组检查工作,我中心安排全体人员分四路包抓各乡镇(办、中心)通过入户走访的方式,对各乡镇所辖贫困村及动态监测农户进行了抽查,重点抽查住房安全鉴定表填写是否正确和二维码是否上墙。对抽查出的问题,局里要求各乡镇抓紧整改,整改完毕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住建局。2、在宜居农房建设情况。2023年宜居农房建设200户,目前第一批已竣工验收76户,明年5月份将对剩余第二批宜居农房进行竣工验收。3、在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情况。今年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中,发现55户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目前已初步将55户拟定纳入到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二)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完成情况1、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我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最低保障面积为13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6元,每人每月补贴78元,按照季度发放。今年我中心第一季度发放1416户,2849人,补贴资金66.6666万元;第二季度发放1419户,2859人,补贴资金66.9006万元;第三季度发放1421户,2866人,补贴资金67.0644万元;第四季度发放1481户,2897人,补贴资金67.7898万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68.4214万元。2、申请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为保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任务,根据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于今年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佳县2023年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工作,通过本人申请、社区乡镇审核、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示。今年新增享受租赁补贴家庭125户,256人。真正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全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3.廉租住房补贴户入户核查情况。为坚决杜绝全县城镇廉租租金补贴工作中出现违规享受租赁补贴等现象。由张亚利主任带队进行了对8个社区入户核查,确保将租赁补贴发放给所需家庭。(三)保障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1、安排部署情况。为更好地推动保障房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我县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县住建局及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保障房领域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推进会议。2、宣传引导情况。我中心及时行动,利用微信公众号、挂横幅、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佳县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信息登记,要求全县范围内已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住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所需相关资料复印件交到住房保障中心。3、入户核查进展情况。我中心安排三路工作人员入户核查保障房的使用情况,对照重点核查内容,重点清理查处承租后违规转售、转租、转借、长年闲置房、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和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全面细致开展“拉网式”排查,入户核查时,承租人需配合工作人员填写“佳县保障房入户信息调查表”,工作人员及时汇总,建立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现已排查1020户,排查中发现,沟沟渠春晓园4户,南湾小区1户拖欠租金,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已全部追缴拖欠租金,并收回住房1套。同时已整改2户,因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的住户。4、工商营业信息比对情况。针对近期市住房保障中心反馈的“省市场监管局信息比对结果”,主动对接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对筛选出佳县超标人员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结果,佳县公租房承租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超过50万的共有59户,其中38户是属于现承租人,21户属于共有产权户,现已整改26户。5、税务信息比对情况。为比对保障房承租人税务相关信息,我中心积极主动对接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相关部门,对今年承租人的公司、企业税前收入金额超10万元进行查询统计,共有7户,其中5户是属于现承租人,2户属于共有产权户。6、不动产登记信息比对情况。通过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三个保障房小区业主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查询结果,共有12户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有过房产登记,其中5户是属于现承租人,6户属于共有产权户,1户属于经济适用房。(四)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我县共有三个保障房小区(南湾保障房小区、沟沟渠春晓园小区、新城花园小区),今年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做了以下工作:1、开展保障房小区楼道、管道井、电气井等地杂物大清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张贴通知、物业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等方式,要求小区住户于2月18日前,尽快将房屋楼道等地堆放的杂物自行清理。同时,我中心成立了领导小组,于2月20日将分两路督促并配合物业,逐楼、逐层、逐户进行检查,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坚决杜绝楼道、管道井、电气井等地杂物堆放现象。后续我中心将不定期对三个保障房小区楼道、管道井、电气井等地进行检查,确保消除所有保障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答复业主问政,规范小区物业。对各小区业主及住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和解决,并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做好卫生清理及安保工作,同时为巩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创建成果,我中心进行了后续的维护和管理。绿色社区目前也正在创建中。(五)城镇廉租住房租金收缴情况在过去的几年中,以脱贫攻坚工作为重心,外加危房改造工作业务量大、涉及面广、人员严重短缺等问题,导致整体工作处于滞后状态,没有及时收缴房租,出现了拖欠房租的情况。今年我中心重点对2022年以来拖欠租金的租赁户进行电话催促、微信公众号转发、并由谢云峰主任带队对拖欠租金住户进行了多次上门追缴,督促租赁户及时缴纳房屋租赁费;2023年1-12月,收缴租金100.9614万元,其中收缴拖欠2022年房租252户,租金46.851万元;截至目前收缴2023年房租487户,租金77.2779万元。二、工作取得的效益一是宜居农房建设和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方面:2023年宜居农房建设200户,目前第一批已竣工验收76户,明年5月份将对剩余第二批宜居农房进行竣工验收。2023年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排查中,发现55户存在住房安全问题,目前已初步将55户拟定纳入到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二是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方面:今年我中心第一季度发放1416户,2849人,补贴资金66.6666万元;第二季度发放1419户,2859人,补贴资金66.9006万元;第三季度发放1421户,2866人,补贴资金67.0644万元;第四季度发放1481户,2897人,补贴资金67.7898万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68.4214万元。三是申请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和廉租住房补贴入户核查方面:我中心于今年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佳县2023年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工作,通过本人申请、社区乡镇审核、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示。今年新增享受租赁补贴家庭125户,256人。真正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全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以及由张亚利主任带队进行了对8个社区入户核查,确保将租赁补贴发放给所需家庭。四是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方面:开展保障房小区楼道、管道井、电气井等地杂物大清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张贴通知、物业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等方式,要求小区住户于2月18日前,尽快将房屋楼道等地堆放的杂物自行清理。同时,我中心成立了领导小组,于2月20日将分两路督促并配合物业,逐楼、逐层、逐户进行检查,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坚决杜绝楼道、管道井、电气井等地杂物堆放现象。后续我中心将不定期对三个保障房小区楼道、管道井、电气井等地进行检查,确保消除所有保障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答复业主问政,规范小区物业。另外,对各小区业主及住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和解决,并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做好卫生清理及安保工作,同时为巩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创建成果,我中心进行了后续的维护和管理。绿色社区目前也正在创建中。五是租金收缴方面:2023年1-12月,收缴租金100.9614万元,其中收缴拖欠2022年房租252户,租金46.851万元;截至目前收缴2023年房租487户,租金77.2779万元。三、存在问题(一)由于农村住房安全工作量大、面广,存在考虑不全面的情况。(二)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较多、且住户组成复杂,物业管理相对滞后,导致后续服务管理存在短板。(三)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存在转租、转借、转让、长年闲置房、拖欠租金等违规行为。四、整改措施:(一)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二)建立健全保障房管理制度,加强保障房小区的后续管理;(三)根据要求及时建立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办法,并制定入住标准,严格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对闲置住房清退等。对拖欠租金的租赁户,通过电话催促、微信公众号转发、上门追缴等方式督促租赁户及时缴纳房屋租赁费,对逾期未缴纳的,我中心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下一步打算针对目前工作情况,我中心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切实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居住条件。二是加强日常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房管理制度,加强保障房小区的后续管理。根据要求及时建立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办法,并制定入住标准,严格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对闲置住房清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