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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房产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4-03-06 16:10
单位名称 三原县房产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承担三原县直管公产管理、房屋交易过户及三原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的管理收缴工作等。
住所 三原县丰原街西段
法定代表人 周超
开办资金 1181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12.32万元 1876.3万元
网上名称 三原县房产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6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和事业登记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房地产行业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规范房地产经经机构企业经营行为的同时,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对全县备案的28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涉访投诉举报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办法,促进我县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共处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群众投诉问题4起,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二)产权交易管理不断完善。房地产交易活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以来,我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房产交易过户、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等业务实行一站式办理,努力实现群众服务的零缺陷、办事流程零阻碍。今年以来共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1884户,存量房交易备案589户,对23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资金监管,新建商品房资金监管14.5亿元;存量房资金监管5.3亿元,完成16.29万平方米测绘。积极有效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3起,紧盯“保交楼”工程,恒大项目平稳有序推进。为5个开发企业办理预收转现售业务,共发商品房现售许可证9个。利用每周五对各项目监管资金出入张、施工进度、工程节点、资金申请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情况。(三)公产管理规范有序稳步推进。一是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南大街25号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南大街40号公厕共投资15000余元进行维修加固。对南大街7号、25号、40号及房管所资管楼投资60000万余元进行了屋面彩钢搭建,着力解决屋面漏水问题。二是加强公房汛期安全管理。汛前做好汛期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清理疏通雨水箅子,完善防汛物资,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和每周公房巡查制度,不断增强安全渡汛能力。三是针对历史遗留不动产,组织专人深入调查,搜集资料,全面摸底,进行分类整理后报不动产登记中心。截至目前,已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不动产需解决办证120户。(四)物业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为规范和培育物业管理市场,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我们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在认真学习理解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在加强对物业企业督促指导的同时,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为促进物业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发回来积极作用。全年共接待信访投诉57件,已处理56件(其中:物业服务不到位14件,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停放车辆11件,物业收费不公开乱收费现象30件,消防配套设施不到位1件)。二是今年对以备案的31家物业服务企业,42个物业小区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电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以落实整改8个。三是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涉水腐败工作,制定下发《我县物业服务企业涉水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已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涉及以接管正常服务的服务企业50家召开专项会议,截至目前未发现一例违规加收水费案件。(五)加强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工作。一是对小区群众进行电梯安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知识宣传,并对高空坠物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提高业主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投资2200元对福欣佳苑小区8号楼1单元西梯轿顶轮进行维修更换,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三是以“党旗红、物业兴、群众安居”为目标,以福汇佳园小区为试点,聚焦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今年组织召开物业服务工作培训会5场,累计培训150余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通过设置的待办事项清单,为小区内“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办理涉及到卫健、公用、社保、民政、医保等领域的二十个事项20余次,让群众不出小区就能办理基本生活事项,让物业管理员帮群众“跑”起来。(六)加强安全责任、提升优化环境。一是加强消防安全排查。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在福汇小区开展消防演练,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并投资5915元对全所范围内的588个灭火器进行检测加压,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二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协调城关派出所成立中山街市场警务室,投资16000余元对警务室进行装修,现已投入使用,警务室的设立进一步打通了夜市警情处置的绿色通道,高效发展“夜市经济”,让人民群众安心消费,让商户放心经营。(七)加强专项资金制度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明确规范,通知各小区在售楼部在醒目处悬挂关于维修资金收费标准及禁止代收专项资金有关内容,有效地规避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漏洞。对6个开发公司代收维修资金情况,经多次催交无果,现已移交公安部门。二是建立健全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审批等制度,扎实做好账目录入和账务核对工作,做到运作规范、管理有序。截止12月底,归集专项维修资金3304户,共计4755万元,维修使用5项,70万元,接前累计20371户,资金17480万元;归集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16项304万元,到期退还1项,资金20万元,维修使用1项,39万元。接前累计归集63项,资金1427万元。到期退还13项,281万元。(八)持续性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净化行业环境。一是为持续性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黑不生、恶不出”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参与常态化,截止目前,在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小区累计悬挂横幅30余条,张贴宣传公告80余张,LED电子屏宣传200余次,做到宣传发动无死角、全覆盖,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九)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中全所上下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定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截止12月底全所全年完成经济目标任务327万元。目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至2023年12月份;养老统筹、医疗保险、职工互助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均缴纳至12月底。存在的问题(一)存在问题:公房的出租率达不到100%、物业企业与业主的矛盾问题日益突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从业人员流动大、专业知识参差不齐;维修资金收缴困难等问题。(二)整改措施:面对实际困难,房管所全体干部职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变工作思维和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用实际行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总体工作思路。充分结合我所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以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旋律,进一步抓好物业管理、房屋交易和行业监督等工作,努力开创房管工作的新局面。(二)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1、着手完善咸阳市房产交易系统的资金监管业务,对各开发企业商品房资金监管系统使用开展培训,使其更加规范化,专业化。2、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严格规范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流程,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治理中介市场乱象,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加强交易资金监管,确保交易安全。3、继续维护好公产房屋资源,确保公产不流失、保增值。4、做好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及全县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