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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政府采购中心
永寿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06 10:41
单位名称
永寿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编制县级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预算;2、组织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3、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住所
永寿县财政局二楼
法定代表人
赵越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395858.1万元
-60.28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各项方针政策知识,有力的推动所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开展廉政优质服务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使采购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学以致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开展廉政优质服务教育,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优质服务、提高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强采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改变了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强化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社会监督。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到政府采购各个环节,每次政府采购前,我们将公开采购内容、办事程序、采购方式,实行“阳光交易”,避免“暗箱操作”,使政府采购工作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中;加强部门监督,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主动邀请审计等单位参加,使采购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增强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四、加强纪律约束,转变工作作风今年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和领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并按照县局要求完成心得体会3篇、论文每人2篇、抄写学习笔记10万字.每位同志严格遵守《永寿县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制度》和《永寿县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办法》以及签到、卫生等规章制度,使每位同志能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保持良好的室内外卫生,工作和学习的热情有了很大的提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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