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本县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登记;工伤保险费的核定、征缴和征缴计划的编制;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的管理;工伤人员待遇资格审查、医疗待遇审核,伤残待遇、工伤待遇的审核及支付工作;工伤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服务大楼17楼 | |
法定代表人 | 周伟 | |
开办资金 | 37.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1.64万元 | 20.3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以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工伤办的具体指导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我办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工作。(一)扩面参保情况。全面启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在线协同办理业务,实现人员增减、职工缴费、工资申报、缴费核定网上办理和工伤事宜“打包办”、“一网通办”的目标。今年以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有794家,参保人数达34833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06家12816人,企业单位488家22017人),累计征收工伤保险费18698813.17元。(二)工伤认定情况。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伤的认定程序,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局、办工作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后,通过工伤办会议、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会议、局务会议逐层研究,最后作出认定结论,今年以来,参保单位共发生工伤(亡)事故366起,已认定工伤322起。(三)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受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我办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我区对劳动能力鉴定申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每周五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报送材料,今年上报劳动能力鉴定298人次,已收到鉴定322人次。(四)待遇支付经办情况。2023年发放长期待遇人员共计81人,待遇金额:4373756.94元(其中伤残津贴45人,金额:3344286.0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36人,金额:1029470.9元),长期康复人员9人(其中陕西省康复医院2人,临潼康复中心4人,榆林市高新医院3人),每年3月份和9月份对长期待遇人员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确保领取长期待遇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并通过社保卡足额发放。今年共计发放工伤待遇人员1030人次,待遇金额:38981639.77元。(五)财务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了工伤保险基金专款专用,我办制定工伤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会计、出纳分设岗位,财务章由会计保管,法人印章由出纳保管。(六)信息化建设情况。严格经办岗位权限管理。合理分配岗位,强化授权管理,完善经办人员操作权限、保密管理制度,切实堵住业务经办违规操作漏洞。实行业务经办责任制,所有事项严格按照“受理、复核、审批”的要求进行风险研判,形成了基金管理事前有初审,中间有复核,事后有监督的制衡监督机制,从源头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为基金安全保驾护航。今年以来,我办不定期与各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对长期待遇人员81人进行逐条核实,未发现有违规领取工伤待遇情况。(七)“人社工作进园区”与宣传情况。1、加快业务的发展,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9月份通过“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到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对疑似存在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人员进行举报,进一步维护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性。2、开展了主题为《防范打击工伤保险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工伤职工“保命钱”》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了《工伤保险法规文件汇编》书1000多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10000份、《工伤保险业务宣传》40000张、《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10000张、《公告》10000张;宣传纸杯30000只、宣传毛巾2000块、手提袋1000个、抽纸1000包、手提袋2000个、悬挂宣传条幅60条。3、分别在县城转盘广场、河滨公园和大街三块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公告》、《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3个月,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增强了用人单位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二、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三、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工作环节仍有不足之处。一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工作。二是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系统建设滞后,导致与其它社保系统数据无法共享,从而不能及时比对出重复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上年度未办理停保手续,本年度仍处于参保状态,导致系统内这部分企业处于参保欠费。四是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四、整改措施。一是主题教育常态化。二是工作人员及时与其它社保对比数据,及时比对出重复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防止社保基金被重复领取。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工伤预防宣传工作。四是继续搞好调查备案、工伤(亡)认定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等工作。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基金安全运行的有效途径,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安全。六是对工作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条例》及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减少工伤争议发生,杜绝工伤职工上访事件出现。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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