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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4-03-05 18:37
单位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家庭农场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经政策宣传;农村基金会的清理整顿。
住所 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农业农村局4楼
法定代表人 邵让平
开办资金 10.5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凤翔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54万元 13.7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站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村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全面完成2023年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扶贫资产全部纳入清产核资系统管理,村级资产总额达到20.8亿元,比上年增加4亿元。起草制定了《凤翔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评估办法》《全区村集体收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助力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全区160个村,集体经济实现总收入13911万元,实现收益6502万元。2、村级“三资”管理进一步加强。今年,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立足我区实际,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进行研究,出台制订了《宝鸡市凤翔区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行动方案》,区纪委监委、区委农办、财政局等11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督察。全区已收集各类合同4422份,其中口头合同166份,涉及金额2.5亿元。3、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日趋规范。高标准做好土地承包确权数据维护相关工作,全年完成数据日常变更及纠错105户,整理确权档案13卷。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最新土地确权数据并进行数据汇交,发布了“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7月1日顺利完成了数据移交工作,共移交数据农户数据11.22万户,承包地数据71.48万亩。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推进有力。切实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备案的通知》(宝凤政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对各镇报送的备案资料及时审核,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规范把关,进一步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全区共流转土地21.58万亩,流转率30.19%。全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流转土地8.55万亩,其中用于发展粮食产业8.09万亩,涉及农户3万户。5、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成效显著。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全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883家,其中创建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19个,市级十佳及优秀社31家。全区合作社注册资金5.6亿元,社员1.9万人,带动成员4.3万人,2023年各项销售收入6.2亿元,社员家庭比非成员农户家庭人均年增收3200元以上。落实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100万元。培育发展家庭农场,重点做好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积极推进落实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区已累计发展各类家庭农场295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6家。今年新增家庭农场12个,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个,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65万元。6、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稳中有进。扎实开展全区宅基地需求情况调查,目前全区宅基地需求数4714户,涉及12镇157个村,相关需求及时通报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落实“县区主导、镇街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宅基地审批管理、用地指标、房屋安全等工作职责再次进行明确,夯实工作责任。今年全区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备案1户0.3亩。今年处置宅基地违法图斑处12个。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处理宅基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审核认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宅基地图斑215个329户,永久基本农田外耕地图斑58个75户。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9件,进行纠纷调查处理9起。7、全区一村一品及休闲农业发展有序。对各镇休闲农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摸底调查,及时掌握我区的休闲农业经营发展状况,至目前,辖区内农家乐、休闲农庄、观光、采摘休闲场所60余家,经营收入3000万元左右。做好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和休闲农业监测统计工作,完成休闲农业发展点位调查统计工作。8、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督落实到位。2023年在全区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两批次,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73个,共74项目,项目总投资1349.2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324万元,村民筹资人数2.77万人,村民筹资金额25.3万元,受益群众10.31万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是全区合作社注册资金5.6亿元,社员1.9万人,带动成员4.3万人,2023年各项销售收入6.2亿元,社员家庭比非成员农户家庭人均年增收3200元以上。落实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100万元。全区已累计发展各类家庭农场295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6家。今年新增家庭农场12个,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个,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65万元。二是田家庄镇大塬村被评为2023年度“宝鸡市十大最美休闲乡村”,列入全国美丽休闲乡村拟推荐名录,市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资金。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全区村集体发展仍存在发展路径窄,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欣欣向荣的发展势头不足。2023年,全区16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收益10-50万元村88个,占全区村集体组织总数55%。(二)整改措施一是全力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在2024年重点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清理并规范低价或无偿发包或占有的集体资产资源,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注重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调配作用;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能力,推动农村各类要素资源平等入市,多种渠道拓展集体收入来源,提高农村集体经营收入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联系,摸清当前全区宅基地布局、规模和利用情况,闲置宅基地基本情况,为宅基地管理提供依据;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和标准,依法规范审批管理程序,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队伍,确保全区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学习其他县区关于闲置宅基地盘活的经验做法,尝试推进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试点准备工作。四、2024年工作计划1.全力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村集体发展增收行动。每季度对全区开展一次巡回指导,力争全区所有村基本达到规范标准,确保健康运行。以金融支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为抓手,指导镇村两级用足用活政策,注重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调配作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大幅提升。深入推进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能力,推动农村各类要素资源平等入市,多种渠道拓展集体收入来源,提高农村集体经营收入水平。2.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备案的通知》,全力指导落实土地流转备案程序。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指导签订工作,推进全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流转合同规范化,全区土地流转率20%以上。3、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镇村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和标准,依法规范审批管理程序,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队伍,确保全区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学习其他县区关于闲置宅基地盘活的经验做法,推进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试点工作,年内至少完成1-2个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试点任务。4、培育扶强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载体和引领作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完善运行制,规范章程制度,健全收益分配,做好规范经营,激活内部活力,增强发展后劲。全年计划完成规范化建设合作社8个,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创建市级十佳合作社1个,市级优秀合作社2个,培育发展家庭农场15个,引领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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