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具体履行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 |
住所 | 富县北教场 | |
法定代表人 | 梁智远 | |
开办资金 | 1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富县农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4.7万元 | 33.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加强宣传培训。一是我大队召开2023年农资、兽药饲料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和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会,给农资经营个体户颁发富县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店授牌。二是按照县“八五普法”、“学法用法”安排,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农资识假辨假”、“安全产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利用乡镇集会、下乡检查、围绕农资、兽药识假辨假、农机安全、动物卫生监督和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等内容,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和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在村口和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在农村中心集镇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资辨识知识、开展普法宣传16次,印发相关宣传资料26431余份,出动宣传车辆18余台(次),在全县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2.加强执法监管。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部2022年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查处工作的通知》(陕农便函〔2023〕511号)和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巡查和区域联动交叉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延市农法发〔2023〕5号)文件精神,我大队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并联合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富县公安局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按照市支队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打假售假整顿“2023渔政亮剑”和“私屠乱宰”、“双随机一公开”、农药监督检查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渔业、农机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检查,先后出动车辆165台次、人员452人次,检查门店次529个(次),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挖案源线索,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动植物检疫规定等违法行为。从严整治畜禽私屠滥宰和影响农机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不合格农资、兽药饲料在市场上销售流通。依法查处违反宅基地审批管理法律规范,未批先建、骗批骗建等非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建住宅的行为。对发现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3.案件办理情况。春季是农资销售的旺季,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市场安全。我大队重点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检查内容,分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县农资市场开展了拉网式、多批次大检查,一是立案查办各类涉农案件5宗,其中肥料案件2宗、农药案件2宗、农村宅基地案件1宗。现均已办结,没有出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二是积极妥善处理相关信访举报事宜,今年截至目前接到市长热线反馈案件3件,举报电话16起,调解处理农村宅基地群众信访案件12起。我大队均在第一时间出动人员赴现场进行处置,其他都能够快速有效处理,对发现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了群众利益,维护了公平正义。4.办公设施改善。根据省厅综合执法局和市支队听证工作要求,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听证室设置规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听证室建设技术指引》的相关文件,将原会议室改造为听证室,为公开听证、案件公开宣告、案件研讨等执法办案程序提供服务与保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县长兼任,高位推动试点工作。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均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为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了《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工作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案》,已按程序上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正在审核当中。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工作。先后组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业务干部开展培训6场次,参训130余人次,确保了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印发了《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补充调查工作安排意见》,扎实开展补充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试点工作平台下发的544个图斑的现场调查和信息录入工作,并提出了初步处置意见。2.农村法治示范户培育。加强全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充分利用农村文化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宣传、广播、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法治示范户教育基地,通过建立法律图书室、法治宣传栏等强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全年组织集中培训2次,巡回培训5次,群众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升。3.参加执法大比武活动。2023年11月,我单位代表队参加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举办的“2023年执法大比武知识竞赛”,通过体能比拼、执法办案、知识竞赛三个环节的角度,以总分第二的成绩获团体二等奖,被市支队评为“2023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二等奖”三、存在的问题(一)执法经费困难。农业执法经费未列入县财政预算,经费困难,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一定影响。(二)执法装备不足。执法车辆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我大队现有执法车1辆,下乡检查常要租车。(三)执法培训学习还有待加强。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涉及范围广,量大面宽,需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以便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求。四、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我大队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治理,狠抓案件查办,确保我县农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常规业务工作1.加强农资专项整治检查。结合农业生产旺季,利用春秋两季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和兽药、饲料添加剂进行查处,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2.加强法治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业执法氛围。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和“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强化保障,提升素质,真正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满意的农业执法队伍。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门店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中省市县级示范门店、诚信门店创建活动,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待省级专班批复后,及时转入整治阶段,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分类处置,力争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三)争创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和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在机构改革、办公设施、执法规范制度建设、执法办案等方面已具备创建条件,2024年拟争取创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四)农村法治示范户培育。继续加强全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充分利用农村文化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宣传、广播、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法治示范户教育基地,通过建立法律图书室、法治宣传栏等强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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