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水资源工作站(咸阳市节约用水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水资源保护提供保障服务。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落实工作;承担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水量分配、水资源保护、年度用水计划下达等事务性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和节水方案;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及全市各行业开展节约用水工作等。 | |
住所 | 咸阳市大秦御港城10号楼12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成 | |
开办资金 | 12.2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26万元 | 12.39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水资源工作站(咸阳市节约用水工作站)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水资源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了2022年度全市及各县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将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二是落实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水资源指标刚性约束。全年用水控制在9.8亿立方米指标以内。三是加快地下水超载区治理。督促超载县市区积极推进超载区治理方案的实施。通过地下水替代、农业节水改造、加大非常规水利用等措施,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泾阳县全面开展超载区治理。组织专家对四个县区超载治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四是严格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管理。下达市级49家自备水源井取水户计划用水量207046万立方米。同时进一步加大取用水户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开展了取用水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对取用水户的取水口、计量设施、水资源税缴纳等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规范了取用水行为。五是强化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按时上报每月计划用水量、用水量统计表、用水计划建议调度表、年度工作总结。六是逐步推进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编制了《咸阳市冶峪河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实施方案》《咸阳市泔河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实施方案》,建成泔河、冶峪河生态流量监测设施五座,并督促泔河、冶峪河流域水库完成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安装。七是加强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名录库建立与补充,及时准确填报用水统计数据。用水户调查名录及时更新,新增统计目录2307户。八是积极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研,研究制定优化整改措施,并进行现场督导,兴平市整改问题目前已通过省水利厅技术复核,西北督察局也已进行现场复核检查。九是加强业务工作培训。9月份在河海大学对全市水资源干部进行水资源暨节约用水业务培训,取得良好效果。节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根据《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及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2023年工作方案》要求,联合市发改部门积极推动实施,印发了《咸阳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及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2023年工作方案》(咸水发〔2023〕325号)。夯实市级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合力推动任务落实。二是将用水总量和万元工业生产总值用水量两项指标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三是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对全市用水指标进行了分解下达,实行定量考核,计量管理,严格用水全过程监管,按季度对用水企业、单位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征收1-5倍加价税费。四是开展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下达工作。2023年,全市下达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计划328户,下达计划水量9301.5万立方米。五是有序推动我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落实《咸阳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截止2023年底,咸阳市13个县(市)区除渭城区不具备创建条件外,已有12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通过了省级验收及水利部复核,被水利部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称号,创建达标率位居全省第一。六是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2023年全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2家,县级节水型企业1家,省级节水型小区2家。七是不断加大节水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节水咸阳,有你有我”主题演讲活动,并将获奖选手推送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节水陕西,有你有我”主题演讲大赛,我市选手获得二等奖,市水利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取得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优化了咸阳市水资源配置,强化了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规范了用水户的取水行为,为咸阳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了保障。2、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效根据《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及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方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用水结构明显优化,是用水方式明显转变。二是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三是用水效益明显提高。2023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2年明显下降;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了0.5831;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到了10%以内。年节水量约为20万方,取得经济效益60多万元。工作存在问题我市节约用水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各县区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差距比较大,有些县区节水重点工作落实还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一是节水协调工作机制尚不健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任务仍以水利部门推动为主,需要其他部门牵头或者配合的工作参与度不高,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舆论倒逼节水、社会监督的机制尚未全面建立。二是节水日常监督管理仍需加强。在计划用水管理方面,大部分县区市仅对取水许可户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尚未覆盖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大户。在行业用水定额作用发挥方面,部分县区市审批下达用水计划未发挥用水定额作用,核定用水量宽松达不到严格管控的目的。在节水评价工作方面,部分县区市节水评价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节水评价章节未按规范要求编制。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管方面,部分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取用水计量设施不健全,未建立用水统计台账。三是节水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部分县区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经常化不够,仅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要节日采用传统模式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方式较为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泛。五、整改措施我们将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存在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积极宣传水情知识、传播节水理念、弘扬节水风尚、节水不仅是独善其身,更重要的是兼济天下,把节水的意识递给周围的每一个人,将节水的影响扩大到更大的领域。是认真学习节水知识,推广节水办法,创新节水技术,努力做科学节水的推动者。3、是继续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参与机制和法制体系。4、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实施各类重点工程及各个行业的示范点工程。进一步完善节水激励政策,鼓励节水器具和设施在示范点率先投放使用。切实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建设相应的保护及监测系统。六、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水资源工作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提升水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整改任务。开展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四不两直”等监督检查。2.开展超载区综合治理,按照超载区治理方案,完成超采区治理评估,具备退出条件的力争早日摘帽。3.落实水量统计制度,做好2024年水量直报和水资源统计年报填报工作,补充完善用水量统计调查名录库。4.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未能有效保障泔河、冶峪河生态流量的问题整改和销号,加快推进兴平市工业园区无证取水问题的整改。5.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凸显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取水许可监管,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6.强化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积极和省水利厅联系,结合咸阳市实际情况争取河流水量分配、用水指标份额。及时向各县市区下达控制目标,强化管理调度。积极申请市级资金开展市级重点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编制。7.逐步推进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积极落实中省已下达并印发的渭河、泾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落实泔河、冶峪河、清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二)节约用水工作1.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节水统计制度。2.强化节水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提高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户的覆盖率,开展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从源头把好“节水关”,建立节水评价登记台账。3.严格中省项目资金管理。对照项目建设进度目标,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历年中省水利发展资金节水项目验收工作。4.做好节水日常宣传活动,提高市民节水意识,面向社会开放咸阳市节水科普教育基地。5.积极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加大节水型器具市场监督抽查覆盖面,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禁止销售,引导使用优质高效的节水器具。6.抓好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发挥节水型载体的示范作用。本着“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创新载体、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加快节水型载体创建步伐上下狠功夫。7.持续抓好节水型社会县域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指导乾县、彬州市、长武县完成县域达标建设水利部复核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