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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05 11:16
单位名称 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提供保障。负责保险费收缴、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管理。
住所 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 王文锋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人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2万元 23.55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法人业务,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根据省市城乡居保文件要求,我县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制度,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强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宗旨,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顺利进行中,2023年缴费人数61717人,缴纳保费共1641.07万元。2023年全县待遇领取共30386人,累计发放养老金5879.69万元,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发放率100%。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不拖不漏”。2、工龄加补贴工作全县八大员总人数7362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3142人,2023年累计发放工龄补贴393.14万元;退役军人165人,60周岁以上45人,2023年累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6.8万元。3、困难群体代缴工作为做好我县代缴工作,我经办中心积极与各镇办、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协调对接,及时动态掌握代缴保费人员基本信息,并将代缴保费人员信息,按政策要求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上做好标注,做到精准识别,精准代缴,确保不漏1人。经过信息比对核查,我县2023年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保费政策5006人,已全部代缴,共代缴29.87万元。4、被征地农民工作情况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248人,其中,16-59周岁每人每年按城乡居民养老最低标准为其代缴,2023年代缴人数3535人,106.05万元,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养老保险713人,每人每月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增加200元。2023年底累计发放171.12万元。5、社保卡发放情况2023个社保卡工作有序推行,截止目前我县社保卡共发放192401张。二、主要做法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美篇、设立咨询点、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多缴长缴的自觉性。2.积极开展资格认证工作。为防范遏制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等现象发生,扎实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集中力量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对于部分特殊群体,如敬老院孤寡老人等进行上门认证服务等。截止目前,全县通过手机APP足不出户刷脸认证的参保群众,手机认证率93%。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部、省、市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县经办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等规定;实行“电子社保卡”、“陕西养老保险APP”扫码登录,互相约束,禁止冒用、盗用权限。规范完善经办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筛查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问题。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帐实相符,基金安全。4、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风险警示教育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方针,建立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规章制度。我们召开了小组讨论会,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了岗位设置,重新对系统岗位和人员权限进行了合理分配。组织全体经办人员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社保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法规制度。开展了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法制观念教育,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经办。同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全体经办同志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的权益,使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成就感、安全感不断得到提升。三、存在问题一是镇级没有专职经办人员和经办机构。乡镇机构改革时,原来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已撤并,现在乡镇没有经办机构和专职经办人员,上下信息无法及时沟通。2012年政府为每个村确立了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0元,自2017年之后,由于县财政困难,资金拔付不到位,村级没有专职负责人,业务开展相对较难。二是我经办中心多名工作人员被抽调、借调,业务开展压力大。永寿县城乡养老经办中心编制12人,现有15人,其中:业务干部11人,工人技师1人,协理员3人。目前,有2名干部分别借调市局和局机关,1名干部被抽调长期下乡,1名干部长期请假。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为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范管理,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2024年重点工作如下: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快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民生工程任务。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民生工程任务100%完成。二、做好贫困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贫困人员参保续保。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为其落实代缴政策。三、加大政策宣传和经办能力培训力度。全县及各镇街道及时组织政策宣传活动,争取今年对全县各镇办经办人员、村级协办员进行一次全员业务培训。村(居)、社区两委干部要熟悉政策业务,指导帮带各村(居)、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四、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民意调查。切实提高参保人的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五、积极做好“八大员”工龄补贴、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不拖不漏”。六、加强学习,充实头脑,增强法制观念。开展了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法制观念教育,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经办。组织开展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全体经办同志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七、提升服务能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充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为民办好实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八、是继续做好待遇发放工作。坚持每月与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比对,发现确认死亡的,及时处理;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严格把控养老金发放,确保养老金发放准确、真实、合理、公平,防止基金流失。九、提高思想认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强化纪律作风整顿,严格遵守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建立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纪律、法制观念,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经办,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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