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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01 15:06
单位名称 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防疫保障为根本宗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传染病等检测与防治和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等以及经常性、预防性检测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29号
法定代表人 肖保民
开办资金 29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90.53万元 2457.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持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自全面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市疾控持续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培训及聚集疫情调查处置等工作,实现了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二)扎实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2023年流感、水痘、新冠、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多种传染病呈现交替或共同流行趋势,针对冬春季流感病毒进入活跃期,一是利用流感监测数据,按时完成周报、月报,分析流感样病例以及流行毒株变化情况,为全市流感疫情形势研判提供依据。二是以学校、托幼机构等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及时向相关县区发出提示信息或指导意见书,严防疫情扩散。三是加大对县区指导力度,有效提高疫情调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病意识。(三)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2023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无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乙类传染病发病14909例,发病率468.94/10万;丙类传染病发病26816例,发病率843.46/10万;全年报告及时率为99.99%,审核及时率100%。全年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淋病、肝炎,同比分别下降35.71%、27.48%、19.05%、2.43%。艾滋病、梅毒和丙肝传播势头有效遏制,“三个全覆盖”防控策略全面落实,全人群筛查率提升至22.8%;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成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办公室”,抗病毒治疗比例首次达到95%目标;感染者CD4检测首次达到95%目标,持续将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丙肝感染者核酸检测率、抗病毒治疗率、信息系统使用率大幅提升,新发现报告数持续下降。大力实施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工作,规范开展老年健康体检筛查结核病工作,最大限度发现耐药结核病患者;全面加强医防合作,耐药患者出院后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随访服务;加强学校结核病监测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报告肺结核患者1356例,报告发病率42.65/10万,登记肺结核患者治疗率为92.6%,管理率为93.7%,各项指标达到中央和省级要求。全年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起,未出现死亡病例,未造成疫情蔓延和扩散。(四)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创建市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50个;组织召开覆盖县区疾控、社区、乡镇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6次、498人次;开展覆盖11县区督导13次、215个单位。全市0-7岁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8.59万剂,接种率97.5%,完成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5.78万剂,无差错事故发生。开展常规疫苗查漏补种四轮次,补种9.32万剂次,补种率96.75%。规范开展常规疫苗及新冠疫苗的接收、存储、发放、运输,有序清退新冠疫苗158222支(299995剂次)。(五)攻坚地方病防治。地方病监测实现全覆盖,各项指标持续达到国家控制或消除标准。全市地方病现症患者5587人全部纳入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率100%,签约服务率100%,规范管理率99.5%。发现麻风病例5例(新发2例、复发3例),目前共有现症麻风病例19例。(六)优化慢性病防治。全市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二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均达到中央和省级要求;规范开展死因监测工作,全市人口粗死亡率7‰,死亡报告卡审核率97.76%;指导各县区开展肿瘤随访登记5696例、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12330例。(七)全面铺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完成职业病主动监测413人,随访调查202人;医疗卫生机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9家,医用辐射防护监测6家,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13家;完成85所学校、23197名学生常见病监测评估工作;指导项目县区完成802份农村饮用水和132份城市饮用水的枯、丰水期水样送检及结果网报工作。(八)消杀及媒介防治持续巩固。督促主城区重点单位和部位,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积极配合迎接全市卫生城市复评审工作。完成20家重点场所消毒效果监测和效果评价,合格率100%。全年参与市委、市政府等重大会议(活动)保障12次,累计消毒面积约10万平方米,消毒车辆120余台次。(九)实验室监测能力保障有力。一是防病技术支撑扎实到位。日常、应急和专题检测高效开展,全年完成检测任务12351份。二是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新增设备陆续投用,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原检测有序启动,在全省各地市首次分离出血性大肠埃希菌菌株,检测能力、检测范围不断提高、拓展。三是实验室质量管理持续加强。保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组织完成全市艾滋病、结核病等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先后参加中央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单位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25次,完成138份盲样检测,反馈成绩均为满意。(十)健康教育与宣传提质增效。规范实施基本公卫健康教育项目,完成指定指标;全市居民素养水平为23.9%,较上年提升2.6个百分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中心以重点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为重点,及时规范处置各类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统筹做好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是持续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培训及聚集疫情调查处置等工作,实现了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二是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全市0-7岁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8.59万剂,接种率97.5%,完成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45.78万剂,无差错事故发生。三是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乙类传染病发病14909例,发病率468.94/10万;丙类传染病发病26816例,发病率843.46/10万;全年报告及时率为99.99%,审核及时率100%。全年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淋病、肝炎,同比分别下降35.71%、27.48%、19.05%、2.43%。四是发挥疾控检验优势。日常、应急和专题检测高效开展,全年完成检测任务12351份。五是健康教育与宣传提质增效。全市居民素养水平为23.9%,较上年提升2.6个百分点。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受新冠病毒感染和流感发病影响,2023年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发病率较去年同期增加明显;二是各县区疾控中心工作水平、检测能力参差不齐,对工作靠后县区业务指导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抓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规范传染病报告,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单位业务指导。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落实好疾控机构改革各项举措。二是抓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规范传染病报告,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报告率均达100%。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风险评估,完善预案方案,做好做足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突准备。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抓好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化。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做好免疫规划疫苗的计划、接收、存储和发放,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不低于95%,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四是抓好重大疾病防控。持续深化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强化源头管控,精准落实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五是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和复审工作,提高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质量,做好全人群死因监测及系列宣传活动。六是抓好地方病和麻风病监测与防治。重点地方病监测全覆盖;指导各县区做好地方病纳入基本公卫慢性病管理工作;加强麻风病例发现与治疗管理。七是抓好疾病与公共卫生监测检验。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健全五大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疾控检验在相关工作中一锤定音作用。八是抓好健康宣传品质提升,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九是抓好市公卫中心项目建设。做好沟通衔接,及时发现、报告项目建设中问题,督促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