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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29 15:55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及待遇发放。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关系转移接续。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厦8楼811室
法定代表人 闫飞
开办资金 23.7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6万元 17.3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本年度变更法人分别为:闫飞、刘莹,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来,我单位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等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具体工作。(一)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提升经办服务满意度。始终坚持保发放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每月25日前足额发放到位。2023年1-10月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发放302599人/次,累计发放金额6220.83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累计领取142898人/次,累计领取金额5890.92万元。特殊军龄工龄补贴累计发放44796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56.98万元。(二)重宣传,强培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对面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以秦都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辖区陈杨、马庄、双照、马泉、古渡、渭滨街道办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向来咨询群众讲解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养老资格认证等问题,让群众更好地申办业务、了解政策、积极参保,享受待遇。深入村(社区),对面部识别困难、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看望了解情况,将惠民政策送上门。组织村、社区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宣传、资格认证等,畅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现场指导群众使用手机APP自主认证,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获得感。二是依托“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组织街办、村(社区)进行惠民政策宣传,对群众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多缴多得等方面答疑解惑,面对面讲政策、算账对比,手把手教资格认证,让群众享受到全面、便捷、优质的社保服务,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群众真正享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幸福生活。三是开展业务培训会,更好地服务群众。中心干部职工下街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深入解读政策,解决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层层落实工作任务。针对街办、村(社区)经办人员在政策上的疑点、难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提升经办人员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共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3万余份,宣传品围裙、环保手提袋、抽纸等6万余件,组织村、社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200余次,解答群众疑问1000余条,开展业务培训30场次,受训人员100余人。(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业务经办。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严格按照部、省、市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细则》《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清理机制》《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清理方案》《内控考评机制》《数据稽核规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评机制》等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二是岗位责任制度完善落实情况。制定了《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内部控制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并落实上下之间、科室之间、岗位之间互相约束、互相监督的责任体系;同一笔业务设立初审、复核、审核等岗位,杜绝人员相互兼任、一人通办;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段经办高风险业务管控,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管理。三是人员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组织街办劳保所负责人及街办、村(社区)经办人员集中观看社会保险专题警示教育片,开展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人社部最新下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并通过参会人员会后进行交流学习、分享心得体会等方式,达到以案示警、以案施教、以案促改的目的,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坚决扛稳抓牢基金安全政治责任。今年来,中心开展警示教育学习12次。四是疑点数据的核查工作。核查上级下发数据治理数据16885条,针对数据治理问题提出的7类问题逐一核查,积极与市级经办中心沟通,反复比对,避免造成死亡人员冒领、重复领取等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人员清理工作,下发街办待遇暂停人员446人、待遇封存账户644人,对下发街办的数据及时进行跟进汇总,对已报送资料的数据及时录入系统,保证信息准确。化解社保基金安全风险,解决业务经办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业务运行,减少疑点数据发生,保证基金安全。(四)开展各类自查活动,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一是围绕内部控制、业务经办、财务管理、基金监督等方面开展自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和风险排查情况,认真反思各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度剖析问题发生根源,研究提出加强风险防控硬招实招;二是对照市级下发的“主要风险隐患”逐条开展排查,细化追缴业务流程、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止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监督。建立报告制度,同时对风险业务进行每周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违规现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岗位风险清单,对中心和街办、村(社区)的风险防控工作、重点业务经办开展情况及个人廉政和岗位风险进行检查调度,共检查9次,未发现问题;年初签订个人廉政风险责任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二、亮点工作(一)优化科室结构,明确职能职责,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强化科室协作,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及时交流信息、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中心由原来的综合科、财务科、稽核科、业务科、档案科5个科室调整为综合科、财务科、稽核科、待遇发放科、参保登记科、信息科共7个科室。各科室定员定岗定责,明确各个科室的职能职责,全面梳理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人。(二)心系群众、服务民生。全力打造城居保“移动”办公桌,群众“零距离”接触。开展面对面宣讲,与参保老党员、各村村民心贴心、面对面的交流,讲解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让群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切身感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惠性,扩大养老保险宣传面。组织村、社区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宣传、资格认证等,畅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现场指导群众使用手机APP自主认证,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获得感。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险新增参保人员571人,新增领取待遇人员2120人,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领取人员12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除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或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外,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参保率达100%。(二)积极面向新增待遇领取人员开展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宣传引导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惑,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社保服务。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卡入卡率达99%。(三)严格落实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自2023年7月1日起,秦都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已提至每人每月196元,通过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与西安持平。(四)优化科室结构,明确职能职责,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各科室定员定岗定责,明确各个科室的职能职责,明确职责,全面梳理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人。(五)心系群众、服务民生。全力打造城居保“移动”办公桌,群众“零距离”接触,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存在问题街办、村(社区)经办人员少,变动频繁,工作任务量大,同时兼顾多个岗位多项工作内容,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导致群众经常来区级经办中心咨询业务,造成区级经办中心工作压力过大。四、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一是我们将加强与街办沟通协调,明确村(社区)专职经办人员,确保人员力量。二是强化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各级经办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政策等内容的学习,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升各级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五、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全面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切实做好广大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经办服务满意度。二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工作,认真落实保费代缴政策,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并落实相关政策。三是积极与市、区财政部门对接联系,确保中省市各级财政补贴及时划拨至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切实做到社保基金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管理。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社保基金使用效益,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四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保证我单位2023年单位行政经费、工会经费、人员工资等各项预算指标按时拨付,同时保证我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进度符合要求,确保单位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按时足额到账、发放。五是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中心结合各项业务,将不断制订完善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推进档案电子化管理进程,逐阶段向档案部门移交纸质档案,既要解决快速查阅档案问题,又要从根本上解决档案存储空间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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