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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中心
澄城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29 11:15
单位名称
澄城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管理保障。矿产资源业务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
住所
澄城县古徵街七路口国土资源局四楼
法定代表人
罗智
开办资金
40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澄城县自然资源局(澄城县林业局、澄城县不动产登记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6.34万元
250.97万元
网上名称
澄城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意识我中心在日常矿政管理工作当中,把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通过充实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夯实监管责任,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通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矿产资源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立足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安全工作制度建设。1.坚持会议制度。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当月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根据我县各个矿山的安全侧重点,组织开展矿山企业自查和重点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两次,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及时督促进行隐患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3.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矿产中心利用横幅、标语、展板等多种形式,深入矿山宣传《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了县安委办6月16日在长虹广场组织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扎实完成了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三)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今年通过日常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发现非法开采行为一起,扣押涉嫌非法开采机械1台,罚款4万元,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四)委托技术单位,定期做好超层越界实测工作。一是年初制定了《煤矿井下检查制度》,下发了《煤矿超层越界井下实测检查通知》,坚持每半年委托技术单位入井实测检查一次,每季度矿管执法人员下井检查一次,并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有效制止了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矿山企业基础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封堵巷道实行封堵墙挂牌制度。三是要求煤矿企业签订不得超层越界开采和如有超层越界开采自行关闭的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了煤矿的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五)年度内大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针对全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我中心坚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原则,汛前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编制辖区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抢、撤”预案,使大家明确了责任,掌握了安全撤离的防范措施。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矿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层层夯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开采行为,确保了矿产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由于财政经费紧张,未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技术单位对煤矿企业开展井下实测检查工作。2.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缺乏专业的安全技术人才。(二)改进措施:1.积极争取资金,购买政府服务,定期开展煤矿井下实测检查工作。2.认真学习矿产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按照时间节点,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2.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查各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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