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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2-29 09:19
单位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为受助人员提供住宿,疾病救治返乡乘车凭据等服务,对未成年人,老弱病残进行护送返乡,实施临时性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城关南街5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奎
开办资金 1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商州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1.49万元 172.9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民政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救助工作宗旨,为促进幸福商州做出应有的贡献。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强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支部党员干部素质,确保实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目标。(二)加强管理,创新工作方式。1、强化站内照料。(1)强化站内照料职能,提升站内服务水平。(2)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单位安全管理员对救助生活区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实行日检查周报告,发现安全问题立即整改。(3)完善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4)严格值班制度落实,严防漏岗空岗。2、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源头治理行动。(1)建立长效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对不愿接受进站救助人员,及时发放必要的食品和物品及求助引导卡。(2)做好转介处置工作。(3)全力推进源头治理工作落实。针对其他省市救助管理机构送返本辖区的痴、呆、傻、肢体、智力残疾和公安、城管护送来站反复易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由专人负责建立信息台账统一管理。2023年实地回访45人次,电话询问19人次,并将其信息反馈给乡镇(街道)、村组,为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等帮扶政策,从源头上减少流浪乞讨现象,防止再次流浪。(三)积极探索开展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四)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救助行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我站积极救助业务活动,开展主动救助服务,为临时遇困人员解难题办实事,充分发挥了救助管理站的社会功能,今年以来共救助301人次,站内救助268次、站外救助37人次。按年龄分救助18岁以下未成年人19人次,救助成年人240人次,老年人42人次;按健康状况分,其中行动困难17人、肢体残疾40人次,住院治疗3人次、患精神病的58人次。全年护送返乡的104人次。三、存在的问题。1、部分年龄大的救助人员由于年轻时外出打工,没有办理身份证件,导致年龄大没有劳动能力需要救助时,无法提供准确个人信息,核实难度大,为后期救助工作开展带来诸多不便。2、街头救助难,街头流浪乞讨、职业卖唱、个别操控未成年成人、残疾人行乞等流浪乞讨人员,拒不接受救助,甚至辱骂工作人员,公安、城管配合不够积极,使得救助工作效果不佳。3、救助措施不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要全天候实施救助工作,面对痴、呆、老、幼、弱、病、残,零距离接触救助对象,他们中大多脏、臭、患有传染病,有时甚至面对精神病人或心理不健康的救助对象的人身侵害,个人安全受到威胁,但工作人员仍需耐心给予救助,使得工作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四、整改措施。在下步工作中,我站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站实际,积极探索,努力进取,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一是狠抓安全生产,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加强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二是与时俱进,积极主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三是在坚持自愿救助的前提下,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保护性救助;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五是强化站内管理,落实机构职责。努力改善环境,六是积极做好夏季送清凉和冬季送温暖活动的开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