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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庄头镇卫生院

发布时间: 2024-02-28 16:40
单位名称 澄城县庄头镇卫生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住所 澄城县庄头镇庄头东街庄头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杨艳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澄城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8.28万元 228.79万元
网上名称 澄城县庄头镇卫生院.公益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27日。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工作的发展为进一步满足辖区群众对中医药卫生服务的需求,建立优质、高效的中医诊疗康复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技术在预防、保健、医疗中的作用,我院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途径和机制,带动中医科室引进、开展中医药新技术,培养中医药技术骨干,发挥中医药新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优势,利用贴敷、冲击波治疗,对慢性软组织损伤,疏通微循环,起到止痛、康复作用。加强院感工作规范管理根据院感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隔离技术规范》,加强对院感知识的培训及宣传工作,强化院感重点环节质量控制,从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了院内感染的发生。(三)认真落实县域内对口帮扶工作为进一步满足辖区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并完善落实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医共体建设,与中医院上下联动、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能一是规范学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宣传力度,提升居民生活素养水平。二是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三是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进座,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一年来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宣传,提高了全民健康生活素养水平,帮助居民群众增强了健康意识,养成了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促进全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二)2023年我院高质量完成了高危人群发现与干预、心脑血管长期随访工作,并规范完成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录入工作,提高了整体医疗水平。三、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2.医疗质量还有薄弱环节,存在处方及病历书写不规范等情况。3.公共卫生、妇幼工作、预防保健相关资料需进一步规范。(二)改进措施:1.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学习,掌握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在全院组织开展《十八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和《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规范》的培训,促进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提高处方及病历书写规范能力。3.加强针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内容实施服务技能培训。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村卫生室的内涵建设和公卫考核,使村卫生室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发挥村卫生室的堡垒作用。2.健全医疗、护理、化验等科室的质量管理制度,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3.继续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4.增强中医科、理疗科、检验科、康复科等相关科室的医疗质量内涵建设,带动医院的业务发展。5.不断增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2019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