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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河道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2-28 15:48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河道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河道和河道保护范围内的种植、挖掘、建筑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种植和违章挖掘、建筑等行为,维护河道堤防安全,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住所 延安市安塞区水务办公楼3楼
法定代表人 周毅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安塞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34万元 69.33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河道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安塞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中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狠抓河长制责任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河流水域的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22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河长制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一)完善组织体系,强化机制保障建立了区委书记为“总河湖长”、区长为“副总河湖长”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延河安塞段、杏子河、西川河等主要河流分级分段设立了区、镇(街)、村三级河长,确定11名区级领导担任11条主要河流的区级河长,19个成员单位,各河流所在镇(街)分级分段设立了107名镇级河长,231名村级河长,保洁员222名,设置河长公示牌119块。严格落实“区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一次;镇街河长每周至少巡河一次;村级河长坚持每天巡查一次”的河长定期巡河制度,对全区河湖水域实行统一治理、统一管理、科学施策、系统整治。截至目前,区级河长累计巡河121次,镇街级河长累计巡河4708次。(二)完善信息平台,提升河湖科学化监管水平安塞区信息平台已于2019年9月正式运行,同时协调接入市防办18个监控探头,对区域重点河流河段进行实时监控。11个镇(街)河长办全部配备了办公自动化系统,两级河长全部使用手机APP巡河,根据人事变动,对区镇两级河长在信息平台系统内及时进行更新,并对公示牌进行更换。(三)签发总河湖长令,持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根据省市总河湖长令的安排部署,安塞区区委书记、区总河湖长曹振宇签发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号召全区各级河长、各镇街、成员单位及全体居民,进一步强化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河湖管护基础,加快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加快补齐水安全和水污染治理短板,实现全区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持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推动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四)推进基础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发布并启动实施11条区级河流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并动态管理“一河一档”,积极推动方案的具体施实。严格21条河道划界河流确定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监管。编制西川河、楼坪川、坪桥川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方案,确定了岸线的功能区为我区岸线合理开发利用建立了数据基础。(五)涉河建设项目及监管专管员排查中发现涉河工程6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水利工程管理规定,办对涉河工程要求执行施工报备制度、签订河道清障协议书、并实行动态监管。同时要求施工企业严禁主汛期在河道内施工,次汛期施工应做好可行的防洪预案和汛期施工计划,禁止在河道内堆放建筑物料和施工弃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河道内弃土及施工垃圾,恢复河道原貌,保障防汛安全。(六)整治违法违规取水,确保河道生态流量开展以“规范河道取水,保障生态需水,厉行节约用水”为目标的河道违法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取水,要一律依法查处坚决取缔;对已经批准的取水,一律要重新严格核定取水范围、方式、用途和取水量,超过批准限额取水的要进行全面整治规范。(七)示范河湖创建安塞区河长办严格按《省河长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河湖长制工作示范县乡打造示范河湖活动的通知》(陕河长办发〔2018〕30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打造了河湖长制工作示范镇沿河湾镇,示范河延河安塞段。2021年10月份制定完善了示范河延河段、河湖长制工作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了5个镇和2个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我区以水源地保护、创建示范河湖为契机,坚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经济发展并举的措施,踏上了治水攻坚征程。①盯紧水质,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②创新思路,动员群众,全方位营造治水氛围。把河湖治理成效与乡村振兴,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形成促发展、惠民生、优环境的治水格局。(八)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的宣传报道,利用“世界水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培养群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水法制观念,增强水忧患意识、节水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九)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考核通报加强落实河长制、开展水染防治等工作的日常考核,配合区纪委监委并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以专项督察和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暗访。河长制工作同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表彰奖励范畴,通过强有力的考核问责与激励措施,推动和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河道专管员例行巡河发现河道“四乱”问题共108处,其中乱堆59处,乱排37处,乱占7处,乱采2处,其他3处。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并形成台账。(二)水行政执法开展情况2022年共开展了19次行政执法,其中收到检察建议书8份,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河道清障协议6份。累计出动车辆50余台次、人力200余人次。河道水库乱采滥挖、乱排乱弃、乱堆乱倒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三)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2022年5月20日开始至6月10日,区河长办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周的河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全区河道范围内的深水区、涉河工程、河道非法采砂、岸线侵占、碍洪物、漂浮物、河道“四乱”问题,排污口等进行排查,并尽可能延伸到中小河流,重要支流与乡村河湖。排查完后各镇街立即形成了问题台账和汇报材料上报区河长办,截止目前,全区共排查出问题19处,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累计组织出动人员1959人次,动用机械设备103台,清理弃土、弃渣、垃圾4124立方米,拆迁违建5间100平方米,搬迁、搬运相关设施、设备、物资65吨,恢复河道原貌9103平方米。同时对2018年以来中省市督查交办的各类河湖“四乱”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全部整改到位,无反弹现象。(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3月24日接到市河长办《关于落实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改的督办函》,问题清单中指出我区卫星遥感疑似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共372处,我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为期两个周的排查认定工作最后发现重复问题5处、实际数量为367处,根据认定形成碍洪问题标准共核准碍洪问题7处,其中水利部卫星遥感图斑问题3处:一是招安镇高沟口多个集装箱堆积侵占河道;二是招安镇高沟口河道管理范围内有池塘一处;三是招安镇龙石头河道20米处搭建抽水房,为大口井,自查问题4处:位于建华镇沐浴村4处土方侵占河道,7个问题已列入水利部、省河长办问题台账。针对7处问题区河长制领导小组立即下发了督办函,要求招安、建华镇立即组织力量对标整改。招安、建华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多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人力、抽调机械对督办问题进行整改,4月28日,我办工作人员根据河道划界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标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复核,发现7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河道界限清晰,干净整洁,行洪畅通,并已形成整改资料上报市河长办申请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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