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吴起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制定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规定、办法;城乡低保对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大病医疗对象等各项社会救助及救助金的管理、审批、发放。 | |
住所 | 吴起县白石咀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忠 | |
开办资金 | 70.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吴起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1万元 | 51万元 | |
网上名称 | 吴起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低保工作。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6000元/人年,农村低保五档施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350元、400元、450元、500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786户638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068.83万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8160元/人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63户261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37.12万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全县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活动、全县社会救助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督导检查工作。二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提升了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三是严格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分类施保、渐退帮扶等工作机制。镇街每月10日前上报当月救助对象变动情况,形成了救助对象有进有出,救助水平有升又降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大了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2023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296户668人、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12户200人、调整城乡分类施保233人,渐退帮扶城乡低保对象5户20人,全面落实了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城乡特困人员与孤儿保障工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78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608元/人年。保障特困人员298人(集中供养48人、分散供养250人),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对象累计发放供养资金299.71万元。一是动态调整新增特困人员9人、取消特困人员17人、更换照料护理人12人、分散供养变集中供养6人、集中供养变分散供养2人。二是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自理护理补助标准2520元/人年、半护理护理补助标准3720元/人年、全护理护理补助标准6240元/人年。三是开展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大排查、大提升”活动,通过排查,全县特困人员全部落实了照料服务人、签订了照料服务协议。四是开展了“情暖重阳、关爱特困老人”走访慰问暨志愿服务活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五是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保障孤儿9人、在校孤儿大学生2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7.36万元,累计发放在校孤儿大学生学费8.01万元。2023年,取消孤儿大学生2人、孤儿变更孤儿大学生1人。(三)城乡临时救助工作。按照《吴起县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吴民发〔2020〕31号)文件精神,开展落实了我县临时救助工作。一是累计下拨镇街临时救助资金607万元;二是对因突发性事故、重特大疾病、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对象进行“救急难”救助共计45户133人,救助资金145.3万元。三是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及时、有效、灵活作用,加大救助力度,救助金额2万元(含)以内的,由各镇街召开会议研究审批,并将救助花名报县民政局备案;救助金额2万元以上的,报县民政局提交县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联席会议研究审批,2023年,镇街临时救助2884户6255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37.77万元。四是夯实了县级民政部门50万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万元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确保了困难群众遇到的重特大困难能得到及时、有效、灵活救助。(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85元,三级每人每月70元,四级每人每月60元,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共保障残疾人6228人(生活补贴6228人、护理补贴2367人),累计发放两项补贴822.09万元(生活补贴549.54万元,护理补贴272.55万元)。一是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吴起县户籍并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全部残疾人。二是动态管理新增残疾人282人,取消残疾人161人,变更残疾人31人。(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比照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联动调整,其中,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400元,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按原来1000元执行。相关补差政策依照现有政策执行。一是共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5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270.86万元。二是动态管理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人,取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人。(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工作。规范了我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补充构建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低保边缘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一是共保障城乡低保边缘家庭1630户6047人,累计发放低保边缘家庭取暖费及电价补助资金82.22万元。二是动态管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新增165户472人、取消226户550人、变更108户121人。(七)其他工作。一是我办党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民政局安排带领下,扎实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三个年活动”;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时完成党费收缴等工作,党员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充分发挥了民政兜底保障核心职能,通过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工作的衔接,落实了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员)保障工作。三是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23〕38号)、《关于进一步压缩社会救助审批时限的通知》(延市民发〔2023〕37号)文件精神。四是在镇街进行了10场次500余人次的社会救助政策解读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培训会,对各镇街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站长、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救助流程等方面的知识,为全县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和政策解答奠定了基础。二、社会经济效益(一)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充分发挥了民政兜底保障核心职能,通过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工作的衔接,落实了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员)保障工作,同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救助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吴起县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广场宣传、入户调查宣传等方式将社会救助政策、流程宣传到救助对象、困难群众手中,加强了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知晓力度,真正做到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三、存在的问题综合来看,我县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到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力,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镇街领导重视程度不高、认识能力不强、支持力度不大,部分镇街低保动态调整不及时,有“错保、漏保”风险。二是各镇街社会救助对象长期公示、“掌上办”等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部分镇街、村(社区)公示牌短缺、破损。三是各镇街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民政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人员岗位变动较大。部分镇街民政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不熟悉。四是部分镇街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四、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社会救助工作中,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具体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夯实镇街主体责任。全面夯实镇街主体责任,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关键在镇街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这个主体责任,将困难群众进行分层分类救助解决,做到不“错保、漏保”。(二)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社会救助、“掌上办”政策宣传及救助对象公开公示力度,安装(维修)镇街、村(社区)公示牌;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镇街集市及宣传栏、公示栏等平台,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容易理解的方式,印发政策知识手册、政策宣传彩页,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做好救助政策培训。做好民政工作人员、民政协理员、镇村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政策水平,同时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好、培训好民政工作人员,力争做到业务精通、专人专岗。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规范救助对象档案资料。针对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各镇街应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加强救助对象佐证材料、档案管理、救助标准、签字、盖章等工作,民政部门应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及时、有效、灵活作用。(二)加强督导检查。根据社会救助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我们将不定时进行社会救助对象入户走访和社会救助督导检查。(三)向先进县区学习。通过向上级民政部门咨询、了解,寻求在全省或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先进县区,俯下身子、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向先进县区学习、取长补短,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向更高标准推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