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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4-02-28 10:44
单位名称 杨陵区文物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文物流通,保护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研究,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流通管理。文物管理研究与培训。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科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石慧红
开办资金 187.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7.84万元 126.98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文物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杨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1.田野文物安全保护。全面开展全区文物消防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以“平安三秦-夏季火灾隐患清零行动”为契机,对隋泰陵、唐王洞遗址、马援祠遗址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清洁,对全区重点文保单位用火、用电以及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古建筑保护管理。在汛期来临前,对西赵清凉寺和背阳观遗址等临水临崖文物单位开展巡查,扎实做好文物防汛工作。对各级文保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安全生产运营、安防设施运行、火灾安全防范、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3次。在检查中发现古邰国遗址一般保护区的取土现象,及时制止,确保遗址文物安全。2.多方位进行普法宣传。依托送戏下乡、戏曲和非遗进校园等群众文化活动,将文物保护宣传融入互动环节,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率;围绕杨凌科技油菜花农科旅游季系列活动,在重点景区、热点线路周围设置文物保护展板,形成共同关注、参与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国际博物馆日”等节日,在城市广场、活动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法制宣传标语,集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手提袋100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页3000多份。三是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相关普法知识,有力地形成了全社会支持监督的良好局面。3.强化库房文物管护。一是不断完善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不留空档,严格按时交接班程序,认真做好值班及交接记录,切实加强人防能力,确保馆藏文物安全;二是新增文物信息统计。完成自2017年以来新增文物信息统计工作,为馆藏文物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库房设施管护,定期对库存文物进行防霉变、虫蛀等检查管护,文物库房的报警摄像系统和消防器材坚持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库房文物安全。4.泰陵安防项目工程建设。隋泰陵安全防范项目工程通过前期的建设,现已顺利完工并经过验收。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监控、报警、广播、门禁、巡更等系统,实现了网络和监控24小时全覆盖,提升泰陵智慧保护水平,确保泰陵本体的安全。5.文物审批和监管。一是完成文物政务服务事项权利清单梳理、基本信息完善、编码工作,夯实文物行政服务体系;二是对未完成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文勘跟踪服务。对未做文勘的建设项目逐个上门督促,告知文物勘探申报程序、流程,助力项目顺利建设。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文物,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力量,也是全国人民在未来岁月继往开来、发展和富强的丰富资源。通过修缮、宣传、展示让杨陵民众了解杨陵的文物,了解杨陵的历史变迁,增强民族自豪感。文物不仅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而且也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发展的历史见证,它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信息,提升了整个城市和地区的品位和形象,被誉为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我区通过抢救性保护修缮川云关、马超岭遗址等具有标志性的古建筑,并以这些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历史风貌建筑为依托。竭力打造农耕文化旅游,提高了杨陵的知名度,打造了农耕旅游品牌,为杨陵的招商引资和经贸交流搭建起良好的平台,吸引了外来投资,促进了杨陵经济的繁荣发展,推动了杨陵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质量的提高。总之,文物资源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负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认识水平的提高,文物资源的直接经济价值和潜在经济价值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需要指出的是,文物保护和利用的第一价值是它的社会效益,因此我们不能过度地强调文物的经济价值,使其泛商品化,这样就违背了文物保护的最终目的。只有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严格依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利用,才能实现文物资源的经济价值,才能最终实现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对文物的认识不足。文物是我们祖先留下的瑰宝,是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体现,也是一个城市的文化积淀,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的工作,但随着时间的进程,存在对文物保护缺乏深入的认识和了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领会文物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而且认为保护文物只是文物部门的事,因此在具体的事件中,往往无法形成统一的合力,从而导致对文物周边的环境随意破坏,导致文物保护的效果差。1.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文物法治宣传。积极落实文物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制作文物保护宣传片、举办知识竞赛或讲解员大赛,让《文物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2.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加强业务学习,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尝试开展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数据采集和三维扫描,推进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探索库房文物数字化管理,根据管理规范,尝试进行文物三维信息采集工作。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严厉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筑牢文物保护红线、底线,严厉打击各种文物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乱建、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守护好文物安全底线。2.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中的矛盾。坚持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的原则,文物部门面对即将出现的问题早介入,为项目建设做好先导服务。避免建设于文物保护的矛盾产生。3.做好文物传承利用。结合全区博物馆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加大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利用,深入挖掘隋朝和隋文帝泰陵所蕴涵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深入开展隋朝历史贡献及其时代价值的研究、宣传活动,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陕西省文物局、陕西省公安厅授予陕西省文物系统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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