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杨陵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经政策宣传。 | |
住所 |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康乐路2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创辉 | |
开办资金 | 74.1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3.92万元 | 62.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杨陵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积极发挥农办牵头抓总作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全面做好开展杨陵区“小切口”改革、农业农村深化改革和示范区承接改革事项的督察考核和工作总结;按期完成全国农民收入固定观察点、农业农村政策改革和农经年报统计等重点工作,有效融入了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二)巩固乡村治理国家试点成果,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行积分制管理,将农村红白事办理列为积分内容,增强群众尊崇新风的观念意识。年内推荐上报揉谷镇权家寨村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五泉镇绛南村为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积极开展第五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并上报乡村治理典型案例3篇,推荐上报杨陵区黎陈村和绛南村的村规民约为省级优秀村规民约。《杨陵区共建共享美丽文明新农村案例》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典型案例。(三)不断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印发了《杨陵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从规划管理与用地保障、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和说明,合理保障农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维护农民合法居住权益。印发《杨陵区村(居)集体和农户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一庭三室”日常硬件维护,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开展培训100余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场教学在杨陵举行。(四)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一是加快主体培育。年内创建区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区级以上家庭农场5家,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参加“耕耘者”、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等各类培训30余人,提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素质。(五)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延伸社会化服务体系链条。大力开展粮食作物、经济林果和技术指导等领域关键薄弱环节托管,鼓励飞虎和沃田等农机合作社等主体开展粮食托管,支持斜上村等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果蔬喷防服务,年服务面积3万余亩次,服务带动小农户35%。(五)巩固国家产改成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定下发了《杨陵区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杨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三资管理等系列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优”行动,姜嫄村太秋甜柿项目等一批项目年内建成投产,累计建成各类小微产业园30余个。(六)加强农村三资监管,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印发《杨陵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行“五查一商”工作法,成立镇级农村三资管理中心5个,推广“乡镇监管+第三方委托服务”,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水平。结合“清廉杨陵”建设工作,开展年度农村清产核资信息台帐、“一员三权”信息填报等,全区68个村(组)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81个,资产总额5.13亿元。(七)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不断释放资源活力。探索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方式,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流转、规模经营,全区土地流转率达到85%,杨陵区获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区。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平台数据,发展高端民宿、仓储物流等新业态,不断完善“农户+村集体+公司”盘活利用模式。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联合西农专家智库,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相关调研报告2篇,典型案例4篇;在“农业农村局公众号”推送工作信息稿20余篇。开展“窗口单位文明实践”等4个行动80余场次。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350余场次,引导广大群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印发《杨陵区村(居)集体和农户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全区累计出租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农户141宗,其中年内为村集体和国有公司增加收益17.72万元。累计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50家、现代农庄30家、家庭农场90家、专业合作社173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8家,带动2万多农户共同致富创业。年内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上合组织论坛”“杨凌农高会”等推介活动20余场次,进一步扩大“杨凌农科”农产品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已累计为70家新型经营主体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共计3.2亿元,有效破解农业发展融资难困境。“三资”管理成效显著,截至12月28日,全区共收集登记合同1377份,涉及合同金额56652.13万元;已审查合同1258份,审查出问题合同1017份,整改合同743份,整改进度73.05%,其中终止合同49份,收回土地683.86亩;规范合同694份;追缴合同欠款金额148.77万元;合同新增价款金额189.93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我区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面临不少制约因素和困难:一是农经体系不够健全。农经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任务更加繁重,而基层农经体系存在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制约工作开展。二是宅基地行政执法难度较大。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等历史遗留问题普遍存在,而现行法律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相对有限,对历史遗留造成的问题处置难度较大。三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质量不高。部分新型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有待提高。四是乡村治理长效治理机制不健全。农村陈规陋习成因复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同作用和长效机制有待加强。针对我区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我们要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基层农经管理机构,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位;二是提升基层农经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建立健全农经管理政策法规,为农经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其次,加大宅基地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果;二是完善法律法规,赋予农业农村部门更充分的执法权力和手段,以便有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维护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再次,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质量。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二是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与农民的合作,实现共赢发展;三是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风险防控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最后,建立健全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一是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方式,逐步摒弃陈规陋习;二是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政府、社会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对乡村治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四、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区将全面对标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农业农村政策改革新部署新要求,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加快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一是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激励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法规制度,保障工作运转,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实施主体提升行动。依托中省项目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1123”工程,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主体基础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服务对接,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优”行动,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三是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四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聚焦移风易俗等乡村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治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3年度获得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2.2023年度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县级优秀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