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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 2024-02-27 16:52
单位名称 杨陵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提供管理保障。贯彻执行国家、省、示范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管理的政策、规范、规程及标准;负责管理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办理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参与重大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参加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康乐路24号
法定代表人 王科宁
开办资金 0.9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9万元 1.25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及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水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全年监督的项目共14个,其中新办理监督手续2个,续监项目12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2个,已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待竣工验收项目6个,完工待验收项目2个)。截止目前,在建项目3个,停工项目1个。签订质量监督书、制定印发质量监督计划2份;确认项目划分4份;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批复3份;组织召开质量监督会议3次;核备重要隐蔽单元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结论2份、分部工程质量结论8份、外观质量结论5份、单位工程质量结论5份;列席单位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议3次,编写质量监督报告2份并参加竣工验收会议2次;深入工程建设一线开展质量巡查检查30余次,下发质量检查记录10余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配合完成省水利厅开展的2023年度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巡查工作。1、监督手续办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法人提交的杨陵区2022年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和杨陵区2023年椒生村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2个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有关资料进行了复核审查,办理了监督手续,签订了工程质量监督书;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各个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负责人和监督方式及监督到位点;对项目法人申报的项目划分和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了审查批复。2、质量监督检查。深入杨陵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杨陵区2022年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和杨凌示范区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及杨陵区2023年椒生村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个在建项目工程建设一线开展质量巡查检查30余次,对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巡查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质量检查记录10余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实体质量符合设计要求。3、法人验收质量结论核备。按照规定,对项目法人报送的工程质量评定结论资料进行核查,并结合日常的检查等以此作为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核备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工程各阶段的质量评定结论进行了核备。本年度完成了五泉镇上湾村和大寨街道办陈沟村、黎沟村水厂工程拆迁重建项目、杨陵区漆水河乔家底至下川口段防洪工程(三标段)和杨陵区崔东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3个工程项目的2个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8个分部工程、5个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和5个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4、验收监督服务。列席了五泉镇上湾村和大寨街道办陈沟村、黎沟村水厂工程拆迁重建项目、杨陵区漆水河乔家底至下川口段防洪工程(三标段)和杨陵区崔东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3个项目5个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议,提出了监督意见和建议。5、竣工验收。编写提交了杨陵区2019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和杨陵区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的质量监督报告,参加了这2个项目的竣工验收会议,通报了质量监督整体情况。6、上级巡查。3月21日-22日,省水利厅巡查组对我区开展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巡查,抽取杨陵区2022年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行巡查检查。针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先后制定印发了《杨陵区水务局2023年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和《杨陵区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督促参建单位对工程管理和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完善,结合质量监督巡查检查进行了跟踪落实,履职巡查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7、质量法规宣贯。一是结合召开首次质量监督会议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特别是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进行宣贯培训。二是结合日常的质量监督巡查检查,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进行强调宣传。三是组织召开了杨陵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对新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规程和水利厅相关质量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题宣贯培训会。另外,利用“科级干部上讲台”,就新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宣贯。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水利工程质量具有重要影响,是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挥水利工程最大效益的有效手段。我站围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采取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为主、以施工现场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技术资料审核、工程质量等级核备为辅的方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严把质量体系核查、质量行为监督和质量核备及验收关,督促参建各方监督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强化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2023年,所监督项目工程均未发生质量事故,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水利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升。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质量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目前全站仅有质量监督人员仅3名,要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任务,力量明显不足;二是新形势下随着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同时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形式和建设方式确不断呈现多样化,原有的监督方式和手段已不能完全满足现有监督工作需要。2、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工程前期工作不扎实。工程前期勘察设计阶段工作不到位,往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才发现与实际不符,需要变更较多且变更不及时,导致工程不能按进度施工甚至无图施工,无法正常开展监督工作。二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参建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检测不及时,未严格按照图纸和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施工等问题,工程实体质量优良率普遍不高。3、工程验收进度严重滞后。目前在监项目12个,除1个项目停工和3个在建项目外,其余8个已完工项目,有2个项目已完工超过1年以上还未完成完工验收;另外5个项目,有2个已完成完工验收超过4年以上时间,1个已完成完工验收近3年时间还未进行未竣工验收。由于验收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建成工程不能及时移交投用,工程效益难以充分发挥。(二)整改措施1、紧跟时代发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示范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管理的政策,加强规程、规范、标准的学习,加大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活动,保证质监工作的有效性和时效性,用全新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帮助、促进”的原则,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质量责任,规范质量管理工作行为,全面提高质监工作效能和水平。2、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推进优质工程创建。严格规范项目法人履行项目建设变更程序,加强设计变更实施管理。加强勘察、设计单位过程质量控制,规范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制度。落实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强化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工序、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的控制。加强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做好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等工作,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活动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和示范区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政府监督,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质量创优意识,推进优质工程创建,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支撑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2、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以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为重点,突出主要环节、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全过程监管,坚持从严要求,从严落实,从严管理,努力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跟踪做好已完工项目的监督服务工作。督促项目法人积极推进已完工项目的各阶段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后续质量监督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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