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地下水保护,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组织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调查评价,拟定保护与利用规划;参与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检查;承担地下水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及站网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地下水水资源税的计量核定工作。 | |
住所 | 咸阳市滨河西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罗旭 | |
开办资金 | 31.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万元 | 26.22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站.公益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1、完成了2023年三期《地下水简报》编制、刊印工作,今年我们对简报从内容到封面设计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内容上增加了蓄变量及超采区板块,封面设计及包装上更加美观、大方。2、完成了2023年度《咸阳市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工作报告》的编制、刊印、发放工作。其中完成了地下水埋深图、地下水年际变幅图、地下水等水位线图的绘制工作,该报告由文字、彩图、图表相结合,深入浅出的总结了全市地下水监测工作,将监测数据转化为成果报告。3、每月按时收集、校核、录入省控监测井122眼、市控29眼、超采区(统测井)15眼监测井的水位监测资料,审核后上报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并完成各月蓄变量计算工作。4、我站与12个县区市业务单位逐年签订了《咸阳市地下水监测及国家监测站管护协议》,并与县市区业务单位76处国家监测站的管护员签订了《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管护协议》,实行了一人一站的管理模式,全面强化运行维护责任。5、参加全省2023年度最严格地下水水位考核工作会议,将2022年度与2023年度资料进行审核计算,2023年,咸阳市重点区域水位合格率100%,农灌区合格率83%。6、完成全市12个县市区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并将2021年度地下水监测工作考核结果发送各县市区,并抄送市水利局及陕西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7、为全面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我们按照《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对全市12个县区市的地下水监测工作进行年度考评。8、完成省级站网运维工作,为保障监测精准度,我站及县级管理单位每月对省级监测井进行一次检查,对监测工具进行一次校测,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报告。并对在摸排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站点,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9、5月份抽调业务人员,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市13个县市区47眼监测站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监测站现场指导纠正,全部达到规范要求,并将检查结果行文下发各县市区。10、2023年对市级分中心进行硬件改造和设施提升,将其打造为全自动化、高标准化的数字化监测平台。中心管理制度健全,软件、巡查设备建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每天进行数据招测巡查,每周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并对问题进行梳理,强化互联互通,对运转过程中的难点及时与省中心沟通,大幅度提升了工作效率。11、参加陕西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组织的全省2022年资料整编会议,会上整编完成了咸阳市148眼监测井的监测资料。12、完成了2023年度22处监测站水质采样工作。13、参加2022年度全省地下水监测站网管理和监测工作测评会议,会上从国家井监测运维完成情况、省级监测站运维情况、以及保障措施三个大的方面进行了工作汇报,经过专家组的现场打分评比,我市在全省13个地市中排名第2。14、对陕西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安全运行进行了项目维护。对76个地下水监测站自动监测仪器开展了现场校测,通过对比现场人工实测水位数据与自动监测设备采集水位数据的方式对设备进行对比监测;对设施设备出现损毁、拆迁等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保证监测站资产安全;清理监测站周边环境,保证干净整洁,此次项目维护及时掌握了监测站运行状况,全年到报率达到100%。15、开展透水灵敏度实验及井深测量。为强化地下水监测质量,对全市27个监测站进行了透水灵敏度实验及井深测量,并按照《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对13处监测站进行了清淤洗井。16、完成监测工具的更新。2023年经市站多方筹措,为咸阳市省级站安装了10台自动监测仪,并购置钢尺水位计11把、井深仪2台,配发至部分县市区。17、实施自动化监测,目前我市省级自动站达到了32处,其中旬邑县监测站已全面升级为自动监测站。18、为了保证省级监测站工作质量,根据《陕西省地下水监测技术要求及资料报送暂行规定》《咸阳市地下水监测研究工作职责》的要求,我站9—10月份成立地下水监测督导检查组,对全市30%监测站点进行抽查,从测具和测站维护情况、监测员技术熟练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纠偏,使其达到规范要求。19、收集、汇总全市各县区市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数据工作,向各市县区水利局转发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并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地下水取水工程数据登记上报。20、开展我市城区自备井关闭工作,2023年共关停5家单位8眼自备水源井。21、根据省水利厅关于《陕西省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我市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业务培训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上报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已进行第二阶段的核查登记工作。22、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23、按时完成了市级用户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前三季度的的水量审核和网上申报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完成了各用水单位的水资源税的征收工作。24、督促企业完成计量设施的正规使用,按照要求对部分企业的计量设施进行更换。25、对市级39家用水户逐户进行检查,督促完成计量设施检定、校定工作,要求建立用水台账和计量设施运行记录表。26、接收兴平市移交的6家市级用户的水资源计量工作,对兴平移交的6家企业进行了工作检查,计量设施进行了铅封。27、在今年供暖季前,与每个企业签署了承诺书,在项目运行期间,诚实守信,不乱排回灌尾水,按规及时回灌,坚决杜绝尾水排入市政管网。开展咸阳市水源热泵企业尾水排放集中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求用水户立即整改。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编发全年三期《地下水简报》为全国编制地下水通报提供基础资料,为各级领导准确决策提供了依据。对全市地下水水位进行监测,对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提供参考依据。及时准确的提供了有关地下水超采区水位监测情况,对我市超采区治理提供参考。依据国务院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及《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开展我市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工作,有力维护了地下水取水工作秩序,确保地下水资源得到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对全市三十九家市级水资源纳税企业进行用水量计量、审核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完成水资源税征收。三、存在问题地下水监测井网布局不合理,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要求,更满足不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对地下水监测工作的要求,需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井质量低、检测工具落后,保证不了监测资料的精度,影响了资料的完整性和使用价值。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巡查工作还需加强,全市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缺乏资金支持,人员业务有待提高,导致行动缓慢。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执法不规范,须加强培训力度。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加以改进。依据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继续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和监督机制,尽快进行井网规划,增补监测专用井,配置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监测水平。积极多方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人员业务、水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市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地下水水资源的管理,规范取用地下水工作秩序,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五、2024年工作计划(一)动态监测工作1、编制2024年度《地下水简报》、《超采区水位动态月报》、《咸阳市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工作报告》。2、每月按时收集、校核、录入各县区上报的水位监测资料,并上报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3、继续对全市的国家级、省级监测站网进行运维管理、优化改造。4、开展2023年全市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工作。5、与各县市区地下水业务单位签订《2024年度地下水监测和国家监测站管护协议》。6、配合市水利局做好地下水水位考核工作。(二)监督保护工作1、开展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陕西省地下水监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全市地下水取水工程常态化登记工作。3、继续开展全市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杜绝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三)水资源税计量工作1、按时完规划区内自备水源井年度水量审核工作。2、对计量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巡查,并督促用水单位及企业认真整改。3、完成对全部用水单位及企业计量设施的检查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