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农村社会事务服务等。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4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文玖 | |
开办资金 | 5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万元 | 8.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管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以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监管为重点,着力提高业务能力,扎实履行职能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截至年底,全市已清收集体经济合同77221份,村均合同36.9份,涉及合同总金额60.32亿元,已审查合同68606份,审出问题合同58621份,问题合同整改率78.1%。通过专项行动开展,已追缴合同欠款1778.06万元,收回集体资产7746.67万元、集体土地5943.04亩,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581.82万元。(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全市2091个行政村(社区)实现经营性收入6.17亿元,2091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的村757个、占全市总数的36.2%,其中219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占全市总数的10.5%。认定第二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社区)30个。全市实行“联村共建”模式的村538个,联合成立公司44家,共投入资金2.7亿元,村集体增加收益2400万元。全市共有246个村参与282个小型项目建设,其中以工代赈项目105个,涉及财政资金1.14亿元,村集体增加收益594.86万元,直接受益农户2.48万户。(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持续加强。全市镇、村、组三级1852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总额236.31亿元,界定经营性资产总额83.64亿元;共清查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3118.7万亩,其中农用地3057.67万亩、建设用地47.56万亩;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资产40.88亿元、到村的公益性资产97.86亿元。指导各县区开展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行政村(社区)2091个,涉及村(居)委会和村级“两委”班子中行使财务审批权、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干部4020人,审计资金165.42亿元。(四)农村承包地管理规范有序。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全市流转耕地135万亩、流转率31%,其中以出租方式流转面积占75%以上。配合市局完成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在汉中市政务服务网挂网运行工作,成为全省第二家完成挂网运行的市级单位。加强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全市全年调解土地承包纠纷168件,仲裁委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6件。(五)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382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7家、省级示范社104家、市级示范社166家。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6109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87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11个。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示范合作社,5个省级示范社。认定命名5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新增7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六)农业社会化服务稳步推进。配合召开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会,邀请省厅专家就发展社会化服务进行专题培训辅导。积极推动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聚焦薄弱环节、关键环节开展生产托管服务,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全市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000多个,服务面积80万亩次,服务农户20万户。(七)农村社会事务服务得到加强。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开展农户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暨“三沼”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组织户用沼气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市无沼气安全重大事故发生。抓实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持续做好4个县区30个监控点省级耕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2023年共采集、制备、送检农产品样品30个和土壤样品60个。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面推广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家庭农场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创建4个国家级示范合作社、5个省级示范社;认定命名5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新增7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促进了农业经营组织化进程;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全市流转耕地135万亩、流转率31%,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指导县区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000多个,服务面积80万亩次,服务农户20万户,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经济效益:通过农村集体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开展,已追缴合同欠款1778.06万元,收回集体资产7746.67万元、集体土地5943.04亩,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581.82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路径单一,项目小散弱情况比较普遍,部分村干部发展经济能力偏弱;二是新型经营主体总体规模小、实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够强;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整体推进缓慢,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改进措施:一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实际,探索创新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实践形式,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示范创建,带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继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培育和示范创建,组织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力。三是持续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各类服务组织,逐步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持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确保集体资产持续发挥效益。二是指导第三方财务代理机构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加强代理记账监管。三是指导县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和宅基地常态化管理。四是深入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规范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把服务渗透到各个生产环节,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六是继续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全力配合做好受污染耕地防治。七是加强基层农经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农经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3年12月8日被陕西省农经站评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市级综合考核优秀单位;2023年4月27日被陕西省耕地质量与环境保护工作站评为全省土肥水农业环保工作优秀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