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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27 11:04
单位名称 咸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地方病防治与研究、卫生监测、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
住所 咸阳市陈阳寨世纪大道西路
法定代表人 宋永超
开办资金 34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00万元 438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全面落实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组织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工作,多次开展艾滋病防治宣教进校园活动,常规免疫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2023年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101.67/10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慢性病三大监测任务数质齐升,儿童窝沟封闭项目超额完成任务。重点职业病网报、放射卫生监测、尘肺病人随访任务圆满完成,全市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利用多渠道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健康科普知识。空气污染监测工作受到中疾控现场指导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微生物、理化、艾滋病确证实验室顺利通过中省各项质控考核。地方病全覆盖监测工作全面完成,无新发麻风病病例。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中心在2023年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网络(TraNet)-耐药监测药敏试验能力评价中获得“成绩优秀”;在2023年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室间质量评价结果中获得“优秀”荣誉;在陕西省“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获得“先进集体”;在2023年全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2023年被省疾控中心评为“结核病防治先进集体”;2023年被省疾控中心评为“新冠病毒疫苗研究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被省防痨协会评为“2023年先进单位”。二、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一是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全面落实。强化监测,动态掌握全市人群新冠病毒感染发病水平,科学研判和预测疫情规模和流行趋势;尤其是对变异株进化分支感染者及时开展流调和疫情处置技术指导,全市未发生一起聚集性疫情。二是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打开新局面。淳化县、三原县和彬州市成功创建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三是全人群HIV抗体检测面进一步扩大。全人群HIV抗体检测较去年同期增长15.5%,14家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完成检测点验收。四是健康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66%,较上年度增长2.02%。五是大骨节病病情持续得到有效控制。在完成全覆盖监测及省级监测项目的基础上,临床未发现异常体征、未检出疑似大骨节病的儿童。六是全市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得到提高。由市卫健委和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市疾控中心承办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能竞赛顺利举办,有效检验了全市疾控应急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对加快全市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存在问题一年来,我中心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四、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更大力度引进专业人才,促进疾控工作更好开展。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二是扎实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三是深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四是强化智慧化传染病预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六是加强疾控与爱国卫生工作的融合力度。七是进一步巩固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成果。八是进一步强化计划免疫和非计划免疫推进工作。九是建立健全能够覆盖有传染病和非传染病新的市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体制,充分发挥全社会疾病预防和控制功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