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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27 10:33
单位名称 永寿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于下岗失业人员。失业人员保障金的发放,劳务输出。
住所 永寿县新永路西段16号
法定代表人 张玉合
开办资金 1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人劳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15万元 34.2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人社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群众就业创业为重点,扎实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强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保障功能,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2024各项工作谋划如下:一、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一是积极搭建就业对接平台,2023年共计开展线下招聘5次,为80多家家企业提供涉及操作工、养殖、机械加工等就业岗位2300余个。据统计,共有3500余名求职者前来参加,现场共达成就业意向296人。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0余份。二是开展线上招聘,促进有序转移。今年共计开展线上招聘8次,先后在县政府网站、“家在永寿”、微信群等影响力大的新媒体为县内正大集团、荣信机械、等20家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提供招聘岗位1061个,实现就业78人,2023全县累计完成劳动力转移674人。同时提供信息发布、政策解答、需求登记等服务,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就业和招聘岗位等政策。2、失业保险工作参保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失业保险参保户数329家,参保职工9935人。其中事业单位参保职工5482人,企业单位参保4453人。征缴和发放情况:2023年我县征缴失业保险费123.24万元,代缴医疗保险费2.46万元;为18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2.42万元,全部通过网络经办,银行发放率100%;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95万元。发放稳岗返还企业16家,返还资金37.84万元。降低费率情况:2023年继续执行降底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1%:其中单位0.7%,个人0.3%)。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贷款发放情况。2023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笔,130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00万元43.6%,直接扶持创业76人,吸纳带动就业219人。贷款回收情况。回收到期贷款2414万元,回收率99%。筹措担保基金1750万元。4、工伤保险工作保缴费情况:2023年全县参保单位291家,参保缴费10728人,其中企业84家3739人,机关事业单位207家共6989人;新增扩面200人,征收基金329.37万元。待遇支付情况:2023年受理工伤保险待遇104人次,审核支付738.74万元。减免缓情况:2023年继续执行工伤保险费率降费政策目前为84家企业3739人降低费用54.8万元。二、存在问题在肯定2023年各项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专业技能培训由于受培训硬件条件和人们思想认识的影响,参加培训多为留守年龄偏大人员,群众积极性不高。2、劳动力转移就业自发外出、投亲靠友人员越来越多,有组织输出难度加大。3、私营企业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认识不够,参保积极性不高,扩面压力大。三、2024年工作谋划一是2024年度重点工作1、加强职业指导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不断拓宽输出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全县年内输出规模不低于上年度规模。2、及时开展线上和线下专项招聘活动,通过主动服务、强化对接,落实就业政策等一系列举措,为全县企业发展、用工需求提供有效保障,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招工难等矛盾。3、以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扩面重点,加大《失业保险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使社会各方面都能积极支持和参与失业保险工作。4、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做好单位的扩面工作,确保县上所有单位都能有序参保。5、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努力完成市局下达分配任务,力争位次靠前。利用各种服务窗口、微信群或公众号、应用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广为人知,加快放款力度及时限。同时,积极做好小微企业工作,继续深入全县小微企业,加大宣传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度,鼓励他们积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范围。二是保障措施(一)加大供需信息精准识别力度。2024年,就业中心将继续依托人社局党委组建“人社工作进园区”工作专班,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进园区”活动,深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用工需求;通过设立就业服务岗和就业服务热线,及时了解务工群众的就业需求,在充分掌握企业空岗信息和务工群众求职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数据库。通过各镇办大力宣传网上招聘活动,鼓励企业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招聘、线上面试、储备人才,求职者可通过电话、QQ、邮箱等方式与企业沟通、递交简历、预约面试。(二)落实扶持政策,促进群众成功创业1、办理证件,为群众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了解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使群众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本着“应发必发,必发快发”的原则,及时为有需求失业群众办理《就业创业证》。2、大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为群众及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扶持。为有效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实施“创业培训+小额贷款+项目支持”三位一体工作模式。贷款前,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群众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培训使群众能正确判断贷款的必要性、贷款的规模,并能够合理的使用贷款,增强还款责任意识。贷款中,对贷款人及担保人进行严格审查,详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并联合经办银行对贷款人的实体进行详细考察。贷款后,联合社区及镇办,定期了解和分析贷款人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和呆帐损失及时补救和防范,尽可能地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创贷工作长效运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小微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宣传政策,鼓励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贷款,力保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三)创新机制,全力推进失业保险工作开展1、失业保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局工作方案,2024年就业中心将继续组织专人对县域内企业进行系统排查,逐条梳理核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同时,依据县局制定的《永寿县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永寿县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班,认证进行专项整治及排查,把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审核关,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2、强化年审稽核,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年审稽核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严防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3、加强发放,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救济作用。为了确保政策到位,保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们严格审批制度,对应该享受的按规定标准足额发放到位。在失业保险的发放过程中,推行公示制和银行代发制,有效地杜绝了虚报冒领。(四)、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工伤全县参保率。一是通过春风行动等大型活动,组织人员配合县人社局继续开展“工伤保险走进工作车间普法活动”宣传,分别对《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制作宣传栏,并印发宣传单、宣传图册等;二是通过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班培训,使全县1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和60余家企业,全方位讲解《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工伤预防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继续加强“工伤保险参保、工伤申报、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赔付”四个环节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的办理要求及培训,对县域内重点企业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办事指南》、《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前)服务指南》、《工伤保险宣传提纲》等资料。三是认真贯彻和落实全市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和深入参保企业进行宣传,确保了此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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