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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河库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26 15:37
单位名称 吴堡县河库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黄河吴堡段和县境内河流、河道、水库巡查和保护工作,维护水利工程和保护堤防;负责组织合理开发和保护河道上的水、土、砂、石、林等资源;负责河道、水库的绿化、整治、维修、养护工作;承办县河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住所 吴堡县水利坡
法定代表人 宋国保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堡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5万元 7.9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河库保护中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增强工作实效,全面提升河道管理水平,有效解决河道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筑牢生态环境“水防线”,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一、开展的主要工作。我中心持续高位推进落实河长办工作,实施《吴堡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每月对各镇级河长进行考核,并将河长制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通过查阅资料、实地督导等方式对相关镇(街道)部门河长制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印发河长制工作简报4期,形成河长主抓、上下协同、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向纵深发展。完成境内所有河流名录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建立县镇村三级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更新制作村级河长制公示牌51块,明确了各级河长职责、管护目标,标注管护河流长度、范围等,公开河段举报、监督电话。印发了《吴堡县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不断强化各级河长主责意识,提醒督促县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1次,镇级河长坚持每月至少巡河2次,村级51名专(兼)职巡护河员累计开展日常巡河800余次。我中心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各级河长巡河的基础上,由河库保护中心人员对辖区内河道进行不定期巡查,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科学、高效监管。我办人员共计巡查河道200余次,组织开展清理河道内生活垃圾、杂物等13次,清理河道垃圾约1.5吨;对2020年水利部暗访8条问题,进行省、市复核,经复核,确实整改到位,有效保护了我县河道生态环境。对于水利部信息管理系统遥感图斑清单33条信息逐一认真摸排复核,结合日常巡查,县、镇、村三级河长对我县河道进行了全面实地摸排,经核实,全部不属于碍洪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台账。同时,对于省市河长办、陕西黄河河务局等单位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及时上报销号,并深刻总结经验、反思不足、补齐短板。二、取得主要经济效益为确保全县采砂作业顺利开展,我县四个采砂点位都有采砂信息化管理系统,由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黄河吴堡段采砂工作进行统一经营管理。通过河道采砂智能管理系统及不定时暗访巡查,全县未发生非法采砂事件,河道采砂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持续加大河道保护宣传力度,做好防范溺水事故发生,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14处隐患点,及时进行整改,自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实施后,我办通过拉横幅、警示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河长制工作和河道专项整治进行全方位宣传,累计制作宣传横幅展板40块、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并且在6月14日,吴堡法院联合陕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吴堡县水利局在吴堡县毛主席东渡黄河纪念公园举行“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揭牌仪式。我们将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抓实干、深化拓展,加强与黄委会和县级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全县黄河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效,不断开拓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局面。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全民护河意识有待提升。县委、县政府及水利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节水护水及河道保护,仍存在部分群众向河道内乱丢垃圾的现象,群众对于黄河生态保护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理解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二是工作力量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建立起的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不到位。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夯实镇、村河长制责任体系,高要求推进河长履职,强化巡察监督,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改善水域环境,不断提升县域河流治理管护水平,推动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提高广大群众对河流的保护意识,形成共同保护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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