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三原县> 三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三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发布时间: 2024-02-22 09:08
单位名称 三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农村各项方针政策,指导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稳定和发展。农村土地及合同、财务、集体资产、专业协会、经济统计等管理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农村财务审计等。
住所 三原县临履桥北幸福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唐斌
开办资金 75.1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三原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92万元 20.75万元
网上名称 三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公益 从业人数  3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三原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业务开展情况(一)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1.完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目标任务。2023年为25个村争取上级资金1750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制定了《三原县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实施完成8个项目9个村,剩余16个村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正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部建成。2.抓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考核指标调查统计工作。2023年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2874元,同比增长8.0%,全市排名第九。预计全年完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44元,增速8.0%。3.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止目前我县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09家,其中全县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10家,市级示范社22家,县级示范社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共计76个。全县通过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总数287家,其中省级示范21家,市级示范18家,县级示范35家。2023年我县承担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2家,申请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其中示范社规范提升1家,申请财政补助15万元,家庭农场培育1家,申请财政补助10万元;承担中央财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家,申请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示范社规范提升4家,申请财政补助40万元,家庭农场培育3家,申请财政补助30万元;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7家,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中合作社5家,农业公司1家,村集体经济组织1家,所有项目通过主体申报遴选,主体资格已在政府网站公示,主体实施方案已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正在实施阶段。4.稳慎推进我县9镇15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要求,我县已确定,城关五一、西秦村等15个村开展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目前,试点镇涉及的15个村全部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经调查试点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户籍数为8529,二轮承包面积49109.23亩;目前户籍数为8728户,土地确权面积50582.03亩。已经编制完成了镇、村级土地延包实施方案。各村正在逐户核查农户承包地信息,并进行签字确认,为下一步合同签订工作打好坚实基础。5.做好土地流转备案审核工作。我县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及备案相关工作。22023年在产权交易大厅流转备案35宗,流转土地面积6058.5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209份。取得经济效益我站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这条主线,突出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合同清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统计等重点工作,同时做好农民负担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等各项农经管理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存在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改工作难度大。合同清理过程中个别镇村干部存在畏难心理,对一些年限长、有矛盾、不易解决的合同不愿意暴漏;整改过程中,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更不愿意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存在纠纷的合同。省市对一些合同清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没有给出明确及时有效的政策指导,导致基层摸着石头过河,造成合同整改工作相对滞后。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管理水平不足。镇级人员少,工作量大,身兼数职的情况比比皆是,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统计数据不全面。部分统计户存在不露富的心态,不愿意把真实收入情况如实反映,造成漏报收入,不能全面真实反映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真实水平。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规范。一是存在“空壳”现象。很多专业合作社也只形同虚设,在实际运作中,也只是少数几个人在组织运行,或者根本就没有运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发挥政策、市场与农民的纽带作用。二是发展层次低,经营规模偏小,带动效应不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都仅限于农产品种植和粗加工、畜牧养殖和初级畜产品的销售等,不能搞产品深加工、精包装、创品牌,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难;个别合作社虽然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也创立了品牌,但品牌意识淡薄,缺乏比较成熟的品牌运作模式,未形成应有的品牌效应。三是内部管理不规范,缺乏专业人才,经营管理混乱。多数农民甚至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的、合作社如何运行发展等问题的认识不清,没有按照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运行管理,甚至有的专业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这些都极大地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和规范提升行动。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原,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充分利用中省市各级项目支持及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规范管理和提升引导的投入,促进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良性发展。二是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发展状况申报各级示范,依据相应标准和办法,严格审核申报程序,同时依据示范认定及管理办法健全示范退出机制,对检测不合格的及时通报撤销。三是成立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并正常运转。为县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运营指导、财务规范、事务代办、交流培训、技术推广、组织托管等公共服务。建立备案管理、监督考核、动态调整等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规范有序发展。四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主要以从事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辅导服务工作,开展辅导员绩效评价,综合考虑辅导员联系服务数量、服务对象质量提升、主体满意度等,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综合衡量辅导员工作绩效。5.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底子薄,提效较慢。主要表现一是思想重视不够。一些镇村干部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认识还停留在传统层面,缺乏主动思考、深入研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二是发展基础薄弱。全县大部分集体土地等资源资产大部分都已经包产到户,可利用的资源局限于村委会、村小学等固定资产,来源十分单一。三是人才带动不强。全县村“两委”干部平均年龄为46.8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13.4%,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比达42.4%,整体素质难以适应市场化发展的要求,特别是紧缺懂农业、会经营、能管理的致富带头人。四、改进措施我站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这条主线,突出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统计等重点工作,同时做好农民负担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等各项农经管理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五、2024年工作计划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规范提升,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因地制宜,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发展路径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在借鉴我县2022年试点镇及2023年15个试点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好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6.做好农经统计和市考指标统计监测工作,按照县上提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的目标,认真分析研究,根据区位特点,收入差异,进一步明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责任,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