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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21 15:37
单位名称 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市城乡居民保险费汇集、储存、基金管理、养老金发放、内控及稽核等工作。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4号
法定代表人 袁清
开办资金 4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2万元 16.8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修订完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和中省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系统梳理研究,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并于1月份,经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发〔2023〕3号),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2.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推进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充分利用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为全市13个县市区134个乡镇2250余个村社区定制“陕西社会保险APP”宣传易拉宝160个、印制宣传海报6000余份,并积极引导参保群众通过应用手机APP线上办理业务,有效推进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应保尽保。3.规范管理个人账户。一是依托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做实参保人员建账、记账工作,定期统计分析运行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已为207.2万人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入账率为99.34%。二是认真做好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衔接工作。今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1627人,其中转出888人、转入739人;制度衔接1633人,其中转出771人、转入862人。4.连续提高基础养老金。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两个机制”,今年2月、3月份,分别将我市基础养老金提高11.5元和12元,并将秦都区和渭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88元;7月份,按照部、省提标工作要求,分别将全市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和3元。目前,我市主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96元,其它县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76元,全市月平均待遇水平达到184元(含补发金额),位居全省中上水平。5.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一是严格执行《经办规程》,进一步强化村、镇、县“三级审批”制度,全面优化生存认证流程,严格按照“两提前、两统一”发放机制,确保全市养老金在每月25日前足额发放。今年来,全市已为74.74万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14.25亿元,其中应用社保卡发放率达到97.26%。二是特定群体补助按时发放,为符合条件的3719名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发放补助795.11万元;为7.96万名60周岁以上特定人员发放补助8010.19万元。三是认真落实丧葬费补助金制度,严把审核环节,为23828名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丧葬费补助金2859.36万元。四是严格风险业务审核,落实市级审核风险业务工作机制,规范印证资料,完善审核流程,今年共严格审核复核风险预警业务8220笔、终止人员发放变更业务2442笔。6.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一是扎实推进“互联网+城乡居保”经办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参保群众通过应用“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服务平台,全程网上经办,居民足不出户可办理各项业务。今年全市通过手机APP办理各项业务211.98万人次,其中办理缴费119.13万人次,资格认证92.31万人次,参保登记4666人次,待遇申请563人次,关系转移204人次。二是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无法进行线上自助办理业务的参保群众,经办人员通过进村入户面对面开展经办服务。全市通过社会化服务认证服务共计59309人次,其中上门协助认证2905人次,现场核心认证56404人次。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经办服务,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7.严格规范基金收支管理。一是完善基金预决算和结算制度,科学规范编制2024年度预算、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决算和结算,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强化预算执行落实,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认真审核基金财务报表。及时统计、汇总、审核月报、季报、年报等各类基金报表,确保与A++财务系统报表数据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三是及时进行2022年度基金年度分析,全面掌握基金运行态势,为2023年度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8.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持续巩固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成果。一是按照《陕西省社会保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咸阳市社会保险基金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了全市城乡居保基金领域专项整治自查和检查工作,及时反馈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二是按照部中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资产负债项目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汇总梳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总结。三是落实信息披露及要情报制度,及时上报了要情为“零”的2022年度要情报告,按月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二、产生的社会效益第一,从制度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社会养老保障,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第二,是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第三,是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第四,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平衡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三、工作中的问题(一)经办力量相对薄弱。城乡居保经办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县镇村经办人员流动性大且专业人员缺乏,按照基金风险防控工作要求,高风险业务必须由正式在编人员经办,现有经办力量不能很好满足工作发展需要。(二)待遇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居全省中上水平,但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兄弟地市城居保待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基金管理还需规范。一是个别县市区财政不能及时将配套资金划拨到位,上级财政每年结算下拨的资金还有缺口,影响了基金的保值增值;二是个别县区城乡居保基金与其他险种基金存在混存现象,不利于基金安全运行;三是个别县市区城乡居保基金财政专户开设过多,增加了基金管理风险隐患。(四)数据共享不够高效。城乡居保参保信息庞大,经办工作中需要与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各险种之间完成数据共享比对,但目前主要靠人工数据传递和手动比对分析,缺乏大数据信息化比对手段,经办工作量大,效率不高。四、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经办,认真落实省市经办工作任务,吃透精神、超前谋划、真抓实干,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经办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五、2024年工作安排(一)坚持党建引领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以打造学习提质型、思想解放型、一线推动型、创新示范型、为民务实型、廉洁高效型的“六型”单位为抓手,努力创建党员模范文明单位。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和“人社工作进园区”工作,以“勤快严实精细廉”为基调,坚持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入镇村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切实做好服务基层群众工作。(二)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牢固树立重宣传、谋宣传、抓宣传的工作理念,拓展宣传渠道,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实行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陕西省城乡居保经办管理实施细则》《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全方位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惠民政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发出人社“好声音”,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三)适时提高待遇标准。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贯彻意见》精神,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落实2024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照每年8%的增长率进行调整。鼓励引导参保群众选择更高档次缴费,不断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有效提高待遇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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