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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纤维检验站
澄城县纤维检验站
发布时间:
2024-02-21 09:40
单位名称
澄城县纤维检验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纤维产品公平贸易提供检验保障。纤维公正检验、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执法、检验、纤维检验管理。
住所
澄城县城关镇南大街86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
焦卫红
开办资金
57.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09万元
1.82万元
网上名称
澄城县纤维检验站.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为了强化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我站每月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纤维制品监督管理办法》、《军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执法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依照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保护消费者、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主动履职,明确工作责任。下发文件,对医院、宾馆、学校、商场、家具市场等加工、销售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企业及经销商进行排查,加大纤维制品的行政执法力度。对门店、超市、商场销售服装的标识、安全技术指标、含量进行了抽查。着重对校服生产厂家、学校加工服装的原料、辅料、成品和购置的学生校服的质量以及“双送检”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重点对“婴幼儿、儿童服装”的产品质量作了专项整治,对全县10余家孕婴、童装店进行全面监督抽查。2023年共抽样检验209批次,经过抽样检验发现,宾馆(酒店)使用的纤维制品检验不合格率较高,对此我们不是简单的一罚了之,而是重视后续整改,要求重新购进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我们依据《军服管理条例》对涉军产品、仿军服及学生军训服装进行抽样检查,对涉嫌以军供、军品招揽顾客的,责令限期改正,截止目前,涉嫌违反法律规定的店堂招牌已整改到位。在单位设立了投诉举报窗口,随时接待群众来访,记录举报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面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我站全体同志都能找准站位,遵规守纪,爱岗敬业,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共查处现场案件42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0余份。在日常执法中,对交道唐威服装厂等工厂门店坚持服务为主,以教育帮扶为主,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轻微或者标识违法行为,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对他们进行政策性帮扶,宣传县委县政府的营商政策,唱响“澄城老哥”招商主旋律,和他们建立了“亲清”的政商关系。二、社会经济效益通过纤检执法,确保纤维制品的质量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购物环境,创造了条件。特别是每年的“3.15”和九月质量月,单位组织在城区主要商场、宾馆酒店,向群众宣传纤检方面的知识、鉴别产品的真伪方法,能够使普通消费者掌握一些区分好坏的办法,自觉抵制劣质产品,杜绝了劣质产品的流通。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纤维检验经费紧张,致使校服等纤维制品的检验覆盖面不够宽广。2.极个别校服的服装厂法律法规意识不高,服务学生意识不强。(二)改进措施1.向省市上级领导部门积极汇报工作,取得财政支持,扩大校服等纤维制品的检验覆盖面2.为促进全县校服质量提升,确保校服产品质量安全组织执法人员进企业,深入解读《纤维制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深入讨论校服质量提升的举措。加强培训,主要从原料验收、加工要求、质量管理、出厂检验、产品标识等方面对标准进行细致地解读,并针对企业在标准选用、标识标注、产品验收、质量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大对学校校服、宾馆床上用品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使用、销售的絮用纤维制品进行拉网式排查。2、查处县城内生产、加工、销售的服装,工地使用的安全防护网、工作服等的违法经营活动。3、加大对县域内经销纤维制品商家的宣传、指导进货验收等。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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