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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20 14:33
单位名称 三原县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全县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和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及待遇支付等工作。
住所 三原县丰原街中段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 何新丽
开办资金 10.5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三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5万元 5.03万元
网上名称 三原县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及待遇情况。一是超额完成扩面任务,截止12月底新增参保单位66户,扩面1421人,完成市中心下达目标任务400人的355%;二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政策,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共为827人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57万元。(其中医疗费188万元,伤残津贴304万元,工亡待遇365万元)2、全面落实中省市出台的惠民政策。一是扎实落实工伤保险有关降费政策,按照《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阶段性降费涉及参保单位695户,已全部执行到位。二是完成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2023年4月,我中心严格落实《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人数41人,全年调整待遇共计26079.36元,并已全部发放到位。3、加强内控稽核,规范业务经办。为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一是加强参保单位稽核,截至12月底,对10户参保企业5642人进行了稽核,未发现漏保少缴工伤保险费的现象。二是加强日常稽核,稽核科每月对业务经办工作进行稽核,截至12月底共稽核新参保单位、信息变更,医疗费、工亡补助金等共92笔,促进经办业务的规范化操作管理。三是做好资格认证工作,3月份对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39人进行了资格认证,未冒领工伤保险的现象。4、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一是规范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一制防为基础抓手,建立并优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内部下发了《工伤保险业务审核风险点》《业务操作流程及政策依据》《内部稽核工作清单》等办理制度,设立“一人一号一单”工伤保险业务办理制度,保证业务审核过程透明留痕,追溯可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警示教育,以人防为思想底线,全面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向参保单位印发《工伤保险政策手册》。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风险意识,畅通工伤保险领域群众反应强烈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杜绝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工伤保险基金的违法现象发生。5、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一是“社保政策进万家”“人社工作进园区”等活动,印制了《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工伤预防物资等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走进企业送政策,讲政策,座谈了解经办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工伤保险政策知晓率。二是举办三期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培训会,10月8至9日,针对不同行业的650余名参保单位专管员进行政策培训。人社局社保股和中心各科长通过PPT就工伤认定以及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待遇报销、发放等政策、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进一步解决了参保单位在工伤保险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种“堵点”打通了工伤保险政策供给“最后一公里”和工伤保险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服务通道。三是动员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人社部门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拓宽工作人员社保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利用多渠道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提高知晓率,确保工伤保险全覆盖,使参保企业及职工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的拨付工作,保障了全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三、存在问题一是政策宣传还存在不到位、社会知晓率不高。二是建筑施工企业参保没有强制性的制约措施,导致参保难度大。四、整改措施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二是与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对接,让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工伤待遇。下一步打算一是提高对社保经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让广大职工满意。二是加强廉洁教育,强化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公开经办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监督,防止不廉行为发生。三是做好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四是加大稽核力度,规范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五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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