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区文物管理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文旅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认真、负责、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我区文物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就快速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1.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2.积极参加局党组及局直单位联合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及党员活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个人问题检视活动,主动进行党性分析,建立个人问题台账,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升自己;3.要求全体干部参加全区公职人员政治能力提升轮训。狠抓政治学习不放松,加强个人学习不掉队,力争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双提升。4.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对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引导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5.加强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参加国家文物局文物防灾减灾线上培训,不断提升文物工作法制化水平,提升文物保护工作专业化能力。(二)依托重点项目,夯实文物保护基石1.实施了金台观三清殿、太子殿保护修缮工程,投入资金100余万元,现已顺利通过省级终验;2.金台观安技防项目今年顺利通过省文物局终验,现已正常投入使用;3.金台观防雷改造提升工程已获国家文物局立项,设计方案已通过省文物局审批;4.编制上报《金台观—玄帝殿、祖师殿、灵官殿、圣母殿、太皇宫、东华亭及院落修整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计划书,其中金台观祖师殿、东华亭保护修缮项目已获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复,设计方案已报省文物局进行审批。(三)多措并举,狠抓文物安全工作1.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保护工作(1)多部门协作,共同编织文物安全保护网。积极联合区文旅局、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成金台区文物安全巡查小组对全区145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定期巡查,加强对全区田野文物的安全监管,督促群众文保员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巡查,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田野文物盗挖盗掘事件的发生。全年累计巡查检查共计145次。截至目前,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实现全年零事故、零案件。(2)加强群众文保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区文管所召开金台区文物安全暨群众文保员业务培训会,与全区35名群众文保员签订《文物保护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和目标责任,强化落实考核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要求群众文保员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各级文物部门开展的巡查检查工作,及时主动反馈日常巡查情况,全年共反馈文物巡查保护安全信息1500余条,为我区田野文物安全提供充足保障,共同助力实现又一个文物安全年。(3)加大管护力度,完善文物保护机制。区文物管理所与金台观道观签订金台观《文物安全(消防)责任书》、《金台观文物古建筑使用协议书》;完成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全覆盖,不断更新全区18处区保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公示牌公开内容,明确落实各镇街和相关单位的文物保护责任,形成了区、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2.严格依法开展城市建设用地核对工作2023年度,先后完成龙泉中学异地重建、宝鸡变~硖石变第三回33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走径、陕西众辉建设集团技术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项目、蟠龙新区钛阳极及消毒产品设备生产线项目、陈仓路小学建设项目等20处项目建设用地核对工作,积极促进文物保护工作与金台区城市发展建设共发展。3.理顺工作,完成可移动文物移交工作在区文物局的监督与指导下,初步完成金台区可移动文物文物藏品、文物档案、电子资料等的核查、点交等移交工作。逐项核对陕西省博物馆藏品管理系统中的可移动文物藏品信息,及时查明并更正系统中存在的遗留问题,为今后更加严谨、负责地管理全区384组可移动文物打下夯实的基础。4.凝心聚力,完成文物志编撰工作完成全区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及文物管理等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撰工作,同时对文物照片也进行对应整理。修改完善《宝鸡市文物志》中金台区部分,形成相对成熟的初稿,志书编撰文字体系基本成型。此项工作是对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沿革的一次系统梳理,为后人留下详实可靠的文献资料,激发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宣传地方历史文化。5.打造文化新标地,成功建成金台观碑林 区文管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石碑石刻藏品,在金台区太极源文化景区建造金台观碑林,并在重阳佳节之际成功举办了“太极源文化景区碑林开园仪式”。金台观碑林总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共建设石碑116通,包括历代碑石、墓志、石刻造像、书法、绘画、诗词等。6.集中规范管理,文物资源全纳入财务账目积极响应国家将文物资源纳入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完成全区可移动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共计517条文物资源信息录入工作,进一步规范金台区文物资源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确保文物资源全面、完整地入账、入表,实现会计账与文物总登记账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7.树立模范人物,引领全民文保共参与积极树立文物保护工作先锋模范人物,引导所有的文物工作者、群众文保员及人民群众关注文物保护事业,鼓励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在省文物局组织开展的第三届寻找“最美陕西文物安全守护人”宣传推介活动中,区文管所所长王小鹏同志入围候选人名单,区群众文保员文博同志被评为优秀文保员称号。(四)全面启动全国第四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安排,摸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逐一对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对新发现的各类文物进行初步统计汇总,做好第四次全国不可以移动文物普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五)头悬利刃,时刻紧盯文物消防安全工作1.持续坚持每月25日开展一次安全及消防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及演练,邀请辖区派出所及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实际操作能力;2.注重维护、更新金台观内两处微型消防站配备装备及古观内部配备的60余个灭火器等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签订消防维保单位,定期对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完善各项安全消防工作制度,从制度、人员、经费、物资等各方面充分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了2023年消防安全零事故。(六)加大宣传、多点开花让文物活起来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自然文化和遗产日”等线下主题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人士展示金台区文物瑰宝魅力以及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成果;充分借助网络平台,加入陕西文物微信矩阵,利用企业微信公众号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宣传推广活动,积极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展示金台文物魅力与风姿,及时发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大事件及最新工作动态,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群众影响力和号召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通过大力宣传文物保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认识,提高了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我单位结合实际,加强文物管理工作,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进行调查登记,完善信息台账,通过多次培训,进一步加大文保员的工作力度,取得了重大成果,全年无文物安全事故,更好的保护了国家财产安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让文物保护代代传承。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城市文明底蕴和品位的历史见证。在文物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等对文物的保护认识不到位的思想,只重眼前的局部利益,不顾长远和未来,缺乏文物保护意识。2.文物保护工作经费匮乏。我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一般文物保护点124处,对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性保护,中、省都有相应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文物点和未公布的文物点数量庞大,而地方文物保护经费缺失,制约了文物保护的健康有序发展。3.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缺乏。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文物点点多面广,目前区文管所正式在编干部7人,其中4人长期借调,所有人员均为非文博类专业人才。文物保护涉及专业性强,文管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缺乏全面精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制约了我区文物保护的发展。(二)改进措施制定我所奖惩制度,激励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争取、补充基层文保员队伍,强化专业培训,使每位工作人员可以胜任任何岗位的工作,加大经费投入,以保障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加大文物保护宣传,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要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文物在我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市、区财政对文物事业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将文保员补助、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事业,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投入机制。(三)加强文物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对现有文保员及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文物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水平。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后续的文物保护工作中,我所将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提高我所整体业务能力,切实提高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