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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4-02-05 10:17
单位名称 汉中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市公用事业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供水、供热、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燃气工程项目审查,市政公用事业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将坛东巷36号
法定代表人 陈昕
开办资金 34.8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城市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5万元 5.8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以补短强弱为重点,兜牢兜实公用保障事业。紧盯供水、供气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服务企业开展亲商助企、纾困解难等活动,促进民生事业保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一是强化燃气安全部署,起草《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情况研判分析报告》,对1-4季度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通报,并统筹安排近期工作要点。二是提升应急抢险水平,督促津滨天然气公司设立中心城区天然气应急抢险中心,督促津滨公司配备空气呼吸器、激光检漏仪、丙烷检测仪、抢险防护服等抢险器材,新增专用应急抢险车辆,落实了企业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保障中心城区天然气应急快速反应。三是加快供水项目改造提升,扎实推进长林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汉中市中心城区江北区域长林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汉中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年)》初稿编制,督导市水务集团统筹完成长林水厂、中心城区7处管网的改造提升工作,保障长林水厂如期完成单独满足中心城区供水目标。抢抓石门水库除险加固“窗口期”,全面完成石门技改,石门水厂97项水质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于今年5月实现向中心城区并网供水。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实现了长林、石门“一主一备”双水源供水模式,长林水厂、石门水厂日供水能力均达10万吨。四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向全市9家天然气企业递交《致城镇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履行的主要职责,并就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人员配置、安检巡查等11项重点工作予以提醒,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持续加强中心城区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尤其对汉台区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出隐患问题180余项,并向汉台区燃气专班进行了书面交办。(二)以隐患治理为抓手,守牢燃气安全运行底线。一是高位安排推动。充分认识城镇燃气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夏季燃气安全特点,组织各县区参加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暨防汛救灾工作视频会议、“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推进暨培训会议及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系统培训会议,在全市全面掀起“1+100+4”燃气安全整治(即:将城镇燃气安全工作贯彻全年,持续巩固提升百日行动成果,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夏季燃气安全整治、占压燃气管线整治、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等四个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细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和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台账,同事,全面厘清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市、县区、企业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责任清、监管严。三是深查彻改隐患。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烧烤店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汉市安委会发〔2023〕15号)精神,抽调4名业务骨干人员参与市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并组织市专班督帮组参与各县区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6大问题,覆盖企业经营、生产充装、燃气具生产流通、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监管执法等6大环节,开展“大起底”排查,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坚持边摸清企业底数、边排查隐患、边推进整治、边核查验收、边录入系统、边建立台账。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录入并分类建档“6大环节”企业14461家,排查企业14461家,排查进度100%;排查隐患6297个,整改完成隐患6297个,整改率100%,整改完成企业3270家。同时,按照全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向省专班上报典型执法案例19例,全市燃气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四是健全长效机制,组织相关属地管理部门、液化气经营企业开展座谈调研,按照“人归站、车归站、点归站,服务相统一”工作原则,配合市局以燃安委名义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端配送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经营企业、换气站点、配送车辆、配送员工、配送安检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瓶装液化气配送安全水平。同时,以“入户敲门”“片区扫街”“随瓶安检”等方式,力促居民用户每年入户安检不少于1次、非居民用户每月入户安检不少于1次。五是营造浓厚氛围。以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第一课”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六进”宣传活动,以“敲门”“扫街”的方式,持续加大加密人员密集用气场所和重点群体入户安全检查,强化场站、管网、设施巡查巡线力度,及时消除用户燃气安全隐患。(三)以勇于担当为己任,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落实。一是走实燃气安全最后“一公里”。一体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断阀、金属软管、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及物联网表安装普及,组织对居民用户开展“敲门”行动,对非居民用户开展“扫街”行动。二是提升营商环境“满意度”。出台《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汉市城管发〔2023〕24号),按照“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的总体要求,督促供水、供气企业持续优化报装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用水报装压缩至4.7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无外线施工压缩至2.9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外线(含施工)压缩至7.5个工作日以内,群众和企业用水用气便捷性和满意度持续提高。三是提升行政许可审批水平。优化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严格把控市场准入机制,配合市局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汉中市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新办、换证、变更、年检及初审共51件,全年共办理新办、变更、换证初审共80余件,办理年审初审130余件。四是及时受理信访回复。扎实做好政府12345热线、智慧城管平台、市长信箱有关燃气方面的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及回复,全年共办理投诉回复件387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全市城镇燃气企业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二)气化汉中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市开工气化汉中项目20个,开工率100%,累计改造燃气老旧管网257.08公里,完成投资4.98亿元,新建燃气管道71.85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50429户。市级园区及县级工业集中区有用气需求及落地条件的全部实现通气,超额完成气化汉中年度任务。(三)集中供热服务提质增效,全力指导热力公司供暖期间常态化开展入户测温,现场排查、解决涉暖各类问题,截至目前,2023年采暖季天然气供应持续平稳运行。先后建成滨江新区天然气热源站、大河坎生物质热源站,累计敷设热力主管网23公里,建成换热站12座、供热指挥调度中心1处,供热能力达200万平方米以上,城区集中供热覆盖区域不断扩大,完成新增供热面积43.63万㎡,超额完成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协助热力公司落实208万方合同内气源及162万方合同外气源,满足采暖季供热用气需求。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目前我市存在天然气气源单一缺陷,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用气量急速增长等因素影响,各种供需问题和矛盾在不断增长。二是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开挖及城市公共用地占用监管职能目前未能开展。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在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二是建立督导检查燃气企业的日常巡查、巡线、入户安检工作常态化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三是配合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严格落实燃气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工作及“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实现燃气安全整治全流程闭环治理。四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处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处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工作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督促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城镇燃气企业严格按照《汉中市城镇燃气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同时,继续抓好天然气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集中治乱相关工作,做好12345政府热线等群众投诉回复工作,并配合做好天然气冬季保供、全市液化石油气及换气点的换证初审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