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吴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住所 | 吴堡县宋家川镇人民路一路顺家属楼 | |
法定代表人 | 霍志斌 | |
开办资金 | 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2万元 | 4.2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来,在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业务指导下,以及其他科室的协作配合下,我大队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分工,以大气、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监察执法和环保专项行动。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任务高效进行。现将工作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职责负责行政执法、环境投诉受理及回复、环境应急、安全生产、安全维稳、扫黑除恶、治污降尘、排污口排查及整治、环境督查、防汛及河长制相关工作、禁放烟花爆竹、散乱污企业整治、二十项攻坚战、城区禁煤、企业燃煤锅炉拆除、检查建议书受理回复、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检测、固废和危废的环境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局和市支队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1、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05人次,检查企业135家次,约谈企业4家。共立案9起,采取行政处罚8起,共计罚款22.8万元,交回22.8万元。大气督查。3月份以来与政府督查办、融媒体每日进行大气督查,并将发现问题整理后提供政府督查办。(2)两厂检查。每月对陕西省水务集团吴堡县污水处理厂、吴堡县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检查。两厂均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评等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且有运行记录。(3)扬尘整治行动。累计发现9处裸露地块未采取抑尘措施、16起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问题,督促立行立改;累计发现临时存沙点未覆盖或未完全覆盖等问题6起,现场督促整改,对整治过程中进度缓慢的1处临时存沙点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现均已完成整改。(4)强化工业企业管控。每月对涉及扬尘排放的工业企业开展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今年以来共对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管控措施的7家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5)开展加油站、加气站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每月不定期排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加油站集气罩、卸油口、油气回收口密封完好等情况。督促加油站每日对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加油站卸油规范操作、密闭橡胶皮碗油枪等开展自查。日常巡查累计发现3起加油站油枪皮碗等破损现象及时指出,督促加油站负责人及时更换并加强设备日常巡检;累计发现两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控制装置无记录,已反映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更换新设备。(6)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工作。对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查,重点对各镇重点建筑工地项目和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统计,累计完成编码登记非移动道路机械118台,完成尾气检测18台。累计出动40人次,对建筑工地、砖厂、商砼站、预制厂、临时存沙点等行业现场排查,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编码登记及开展尾气检测。(7)排污口检查开展情况。一是配合生态环境部抽调人员对县内入黄排污口(吴堡干流段、清河沟沿线)进行徒步排查;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180个排口进行现场徒步溯源,完成了180个排口的分类、河长、溯源等信息的系统填报,目前正在进行整治阶段。二是完成了市生态环境局反馈我县的5个排口现场溯源工作。三是完成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反馈我县2个排口,目前已完成系统基本信息填报工作。四是不定期对城区污水管网进行排查,由于城区内污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下雨时,污水通过涵洞流出。经排查,古城路至猴桥检查站共有28个雨洪涵洞,雨后都有污水外流现象。(8)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企事业单位3家次。经查,我县3家医院均已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场所已开展检测,建立了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取得了培训合格证、进行了个人剂量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辐射场所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状态讯号灯灯安全防护措施。3家医院均已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9)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共评估7家产废单位,评估结果均为达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较规范。2、环境信访及检察建议书办理情况2023年以来共收到12份《环境违法行为检察建议书》和2份《公安提示函》,受理16起环境信访投诉,其中涉及大气环境污染8起,水环境污染4起,噪声污染4起,投诉问题办结率100%。3.环委会督办情况2023年以来下发督办、通知、交办函共计27份,其中扬尘、臭氧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通知21份、问题交办函3份。推动解决固废问题2件、夜间施工1件,有力维护了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宣传工作情况4月6日,与其他部门开展“五城联创我先行美好家园齐共建”的活动,宣传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内容。5月12日,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吴堡县第十五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月22日“生物多样性日”,开展“从协议到协力:复元生物多样性”的主题宣传活动。6月5日“世界环境日”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开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增强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营造了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吴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实施罚款共计22.8万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国家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要求贯彻执行不够到位,2024年将加强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环保各项目标任务五、下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通过日常练兵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执法业务培训与现场执法练兵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本领过硬的环保铁军。二是严格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管责任,加大对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排放污染物、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压实整改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见底到位;不断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服务经济绿色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