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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2-01 15:42
单位名称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与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对象、住房建设规模的调查摸底和审核审定工作;负责上述房屋价格的监督与管理以及住房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
住所 麟游县杜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 杨小萍
开办资金 10.8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1万元 6.18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1.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要求及我县棚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启动实施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183户,目前已完成建筑物、附属物的丈量清单工作,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及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预计2025年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二是经与市房屋征收中心协商,计划将2012年200套棚改任务在全市范围内替换实施,项目替换报告已上报市局待批。2.加快推进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作。指导5个镇加快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砖混结构住房197套。目前招贤镇已竣工验收;常丰、丈八、酒房镇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作;崔木镇已完成基础桩打桩工作,下一步将进行桩基检测,目前因天气原因停工,计划2024年3月复工实施。前后申请县财政拨付各镇项目建设资金2批次共计1697.89万元。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竣工一是完成麟游县东大街东段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竣工验收及工程造价决算审计工作。二是完成麟游县老旧小区(麒麟制药厂片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实施、项目初验等工作,计划近期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二)落实公租房常态化受理工作按照公租房常态化受理实施意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申请人通过手机小程序掌上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实行部门联查联审,简化申请程序,方便群众及时入住。按照月申请季度分配原则,全年共分配腾退公租房75套。(三)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1.开展住房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宝鸡市住房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了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午休、夜间、双休日开展多轮入户走访工作,共查处违规转租转借行为7户,清退住房7套,将该7户纳入黑名单予以惩戒,将违规行为在麟游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并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条。二是联合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对公租房在保对象及家庭成员共2351人开展住房、车辆、注册企业、纳税等信息比对工作,共核实不符合条件10户,其中有其他住房2户,有企业8户,目前已全部办理了退房手续。三是对公租房保障对象公职人员深入就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主要对人员调离、辞职、转租转借等情况开展调查,有效杜绝了公职人员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四是对安居苑、惠茗佳园及招贤公租房共675户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643户签订了续租合同,不符合条件的32户办理退房手续21套,剩余11户已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腾退。2.共同缔造永安小区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永安小区列入2023年开展共缔计划,我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广泛宣传惠民政策,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成功将永安小区命名为市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3.提升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0万元,完成续建老三站土崖治理项目,新建惠茗家园小区部分楼体涂料粉刷、永安小区3号、7-11号楼、农机校及招贤6-7号楼屋面维修项目及老三站小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并审计定案。4.加强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全年平台受理公租房申请信息115条,审核通过75条,完成平台中675户保障对象年审工作,并签订合同1472份,补录人员信息59条,退出信息105条,完善信息86条,公示信息74条,更新模块信息4条,建立资产主卡片11个,子卡片3324个,做到人房对应,信息完整准确,为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提供了可靠信息依据。5.加强公租房日常维护及使用管理工作。一是实施公租房小区零星维修养护工作。维修室内渗水7处,零星维修屋面、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等设施15处。二是对腾退公租房室内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管护维修,三是按照创文创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年考核制度,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生产、服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全年共通报12次,督促整改存在问题10项。6.加快美尚居公租房项目确权登记。积极对接县审计局完成美尚居公租房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定案工作,正在由县审计局负责开展财务审计决算工作。7.持续开展公租房配建商铺出租工作。按照商铺出租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安居苑小区、怡苑小区配建35套商铺出租工作,截至目前两处商铺共出租14套,其中怡苑小区4套,安居苑小区10套。(四)加大资金筹措,积极化解债务一是争取县财政公租房管理资金29万元。二是收取2023年1200户公租房租金459.3万元,占应收额的95%。三是出售招贤经适房1套、农机校小区公租房一套、两亭崖窑公租房一套,收回资金36.3万元。四是收取公租房配建商铺租金9.08万元。五是年终积极争取县财政拨付化解债务资金2372.84万元用于化解债务。(五)保障房建设项目遗留问题处理一是对以前年度保障房项目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共归档4个项目档案资料。二是对土地手续不全的4个项目据实测量,积极和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完善用地手续。三是联合县住建局建管股与市消防设计审查服务中心对接咨询,解决部分已完工项目消防验收备案过程中存在问题,推进项目消防验收工作。四是清理往来账款115.29万元,其中美尚居公租房土地社保费8.1万元,土地开垦费9.27万元,土地补偿费97.92万元。五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反馈我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2026.17万元,经和县财政局对接,拖欠账款已全部清理,问题整改到位。(六)完成领导离任审计工作对2020年6月-2023年6月主要领导在任期间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了公租房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处置、管理工作,保障了公租房资产安全;常态化受理、分配公租房,简化分配程序,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小区入住率达到97%,足额收取了公租房租金,化解债务2372.84万元;开展年审复核和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责令退出公租房,完善了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了小区综合治理和物业服务工作,使小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2、公租房配建商铺出租工作成效不够显著;3、公租房清退难度较大。(二)、改进措施:1、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和省市对接协调,探索解决办法,确保完成目标任务;2、下力气解决好配建商铺遗留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推进出租;3、加强房源动态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各公租房小区开展网格式管理,与相关单位共同协作进行整治行动。四、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全面落实省、市住房保障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镇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公租房管理办法,规范维修、维护、管理、分配、确权登记等工作程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性住房制度,确保我县保障对象住有所居,加大新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力度,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作出重大贡献。下力气解决好保障性住房消防设施配备、验收、运行,工程项目备案、房产办证、上市交易等难点问题,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开展“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3年4月被麟游县住建局授予2022年度重点工作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