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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1-26 15:46
单位名称 麟游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促进农业事业发展。受县农业局委托,依法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县种子管理子站原履行的工作职责。
住所 麟游县东大街30号
法定代表人 魏红杰
开办资金 57.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围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在18家农药经营门店建立了豇豆用药销售台账,加强了豇豆及其他蔬菜用药的经营管理。通过与农检中心协作,对种植企业、农资经营门店开展了豇豆用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查处工作,在经营和使用环节对2个不合格农药产品进行了全面排查。(二)农资打假执法行动。一是针对农资市场监管,制定了下发了《麟游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抽查工作计划表,分阶段、有重点的完成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检查任务。其中春秋两季全市农资市场交叉抽查执法检查2次,抽检对象16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次,抽检对象13家。抽查事项占部门全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5%。二是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部2022年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8家农药经营门店全面排查了2个不合格农药产品,同时对农资经营门店的经营资格、进销货台帐、产品质量、农药经营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有无超范围经营、销售标签不合格农药、过期劣质农药、连体包装套餐农药等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检查,进一步维护了县域农资市场秩序。(三)畜禽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市支队专项执法工作安排,以兽药饲料、畜禽养殖、动物诊疗、定点屠宰为重点,开展了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畜禽屠宰执法监管3项行动,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强制免疫记录、兽药和饲料安全使用记录、防疫检疫制度落实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消毒记录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立了全县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台账,检查核实畜禽养殖场156个,兽药经营门店1家,动物诊疗机构6家,全力保障了县域畜牧业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四)“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行动。按照“亮剑2023”系列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安排,结合县域实际,联合兽医站全面查处使用非法捕捞渔具以及各种违规形式的生产性垂钓,摸排检查休闲垂钓场所12家,更好规范娱乐性垂钓行为。(五)种业执法监管行动。结合转基因生物执法监管工作,以种子经营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转基因种子为重点内容,联合农技中心开展了春秋两季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农用薄膜监管执法检查、转基因生物执法检查工作。春秋两季共对40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种子备案经营许可证65份,种子标签93个,种子经营档案40份,农药经营台帐18份,督促整改经营行为5起、指导档案记录16家,农资市场检查结果总体良好,各门店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5名执法人员出动检查340余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660余次,查处农业违法案件7起,其中农药案件3起,种子案件1起,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不规范案件3起,罚没款共计1.82万元,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因处理不公、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农资经营主体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年内联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15家农药经营门店的现场勘验换证审批服务。二是根据农资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全县农资经营门店46家,应该参与评价40家,实际参与评定40家。评定A级1户,B级2户,C级37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更多的信贷支持。同时对农资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分级监管,不断强化信用等级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应用。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者信用档案等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提高了农资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学法普法更加广泛。一是持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2021年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实施以来,通过推介遴选方式,完成36户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覆盖全县55%的行政村,每年完成2次集中培训,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基层治理法治意识得到提升。二是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学法、用法,把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共66人参与考试,平均93分,合格率100%。干部和职工的法治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三是结合3.15打假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摆置宣传点,一对一开展普法宣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并提供涉农政策咨询,本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更好培育良好执法生态。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2.执法检查范围不够全面深入。(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升案卷制作质量。加强执法监督,优化服务,精准发力,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2.扩大执法检查范围,在春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加大对走街串巷销售种子农药线索的摸排和处罚,做到春秋季农资门店执法检查全覆盖。四、2024年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生态环境安全、农民用上合格农资为总体目标,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店的检查力度,严格检查标准,严查重罚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农(畜)产品、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三)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执法宣讲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全县农资经营户和畜牧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为全面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