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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24 15:38
单位名称 吴起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药品统一采购配送工作;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用药需求,统一从配送企业采购并向医疗机构统一配送《基本用药采购目录》范围内应配送的药品。
住所 吴起县卫生局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王军
开办资金 28.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吴起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全县医疗机构统一配送药品价值共6787.83万元,医疗机构上缴药款合计7292.15万,年度累计欠款3172.75万元。药品采购结算中心向配送企业回款7016.78万元,其中非集药品6219.0万元,集采药品797.78万元。医用耗材采购款暂由医疗机构自行结算。积极推行国家集中采购有序进行,开展了第三批第三年续签、第三批(3年)五批(2年)续签、第八批集采、江苏省牵头国采第二批(3年)集采、十九省药品联盟、京津冀部分药品联动采购、第四批湖北第一批、河南十四省第六批胰岛素专项续签、国采第九批、甘陕+省联盟、第七批省际联盟一三批续签等集采工作。2、按照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要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继续由延安市弘济医药有限公司和陕西新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急短缺药品配送由陕西顺天医药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延安分公司承担。每月5日、19日为药品统一采购日期(节假日顺延),配送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准时送达药品。每半年对配送企业进行一次统一考评,确保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安全有效,做好了药品供应保障工作。3、积极推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规范采购流程,不断巩固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积极开展陕西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考核机制。一积极督促有关医院对接相关厂家和配送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流程。4、加强药品结算管理,保障药品配送安全运行。医疗机构按时交存药品销售资金,不得挪用和挤占。严格按合同办事,对配送药品进行审验,严把质量关,保证药品按计划及时、准确、安全配送,不断提高单次配送率。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药品配送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县药品“三统一”政策制度,用制度严管规范药品购销运行。5、2023年8月起为规范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价格行为,保障城乡居民购药价格合理和医保基金支付安全,经过与定点药店协商一致,对全县定点药店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统筹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最高限价销售管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6、开展了第五批等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考核,本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药品测算基数为49.67万元,拨付奖励资金24.84万元;医用耗材测算基数为6429万元,拨付奖励资金为32.15万元,共计拨付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奖励资金56.9万元。7、加强药品零差率销管理。加强药品“三统一”和集采政策宣传,重点突出宣传在县内任何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质量安全、规格一样、价格统一、并执行零差率销售这一惠民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患者就近就医。8、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监督工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实际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医疗服务价格尚未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9、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创新推行“一事一诺”活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承诺践诺。紧紧围绕深化行风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要求,成立作风建设工作专班,以问题为导向,不定时间深入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调查,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先后对15家公立医疗机构和18家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进行了1轮专项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3个,现场督促整改2个,有力促进了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政策落地实施。二、社会经济效益1、开展了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八个批次及各类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工作,实现了药品交易成本降低、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使老百姓在看病用药的时候买到放心药、实惠药、低价药。某建档立卡户因高血压、高血脂而需每日服用5mg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与10mg阿托伐他汀钙片各1片。患者原服用原研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每片价格为4.5743元,阿托伐他汀钙片每片价格为6.43元,每日治疗费用为11.0043元,每年需花费4016.5695元。本次国家集采中选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的价格为0.06元/片,阿托伐他汀钙片的价格为0.1286元/片,选用集中采购的药品后患者每日仅需0.1886元,每年也只需68.839元。与服用原研药物相比,选用集采药品后患者每日可节省10.8157元,一年下来可以减少3947.7305元的药费,支出降低了98%以上,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进行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工作。对全县药店五十种常用药品价格进行监测,保证药品价格稳定,监督药品经营单位,按照市场供需公示要药品价格,使得老百姓便于选购低价实用的药品。三、存在的问题1、医疗机构普遍对国家集采政策不熟悉,执行集采品种数少,部分集采同通用名药品不能够及时更替,部分非集采药品使用量过大,导致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奖励资金低。2、医疗机构历年药品欠款数额过大,部分医疗机构未能及时上交药品款,欠款总额控制在药品库存的150%以内难度较大。配送企业部分药品配送不及时、量不足。3、原省平台低价药品在国家新平台上线后,部分药品大幅度涨价(通过国家药品一致性评价后),在国家平台未挂网,导致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受限。4、集采药品报量不准确。医疗机构未能准确把握年度使用量和医保药品相关政策调整,部分药品因报量不精准,任务量无法按期完成。四、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国家集采政策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标语、价格公示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集采药品耗材采购工作,使临床一线大夫提高认识,让患者能够认可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惠。2、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备案采购药品占上年度采购总额5%以内,欠款总额不超过库存总额的150%。建立医疗机构回款长效机制改变以往按时督促上交药品款的方式。落实各批次集采药品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不断督促、引导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3、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各批次集采药品、医用耗材落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季度通报完成情况。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完成集采药品周期内的约定采购量。4、完善短缺药品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长效机制,完善短缺药品定点生产制度,逐渐完善短缺药品监测平台,确保药品采购信息公开透明。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药品结算管理,保障药品配送安全及时的运行,督促医疗机构按时交存药品销售资金,不得挪用和挤占。2、积极有序的完成国家集中采购续采分量采购工作以及后续批次。3、将继续推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规范采购流程,不断巩固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4、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监督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5、根据配送情况对配送企业进行统一考评,确保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安全有效,做好了药品供应保障工作。6、将继续进行定点药店药品价格限价管理,做到信息引导市场、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重点选择市场销售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老百姓常用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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