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潼关县价格认定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并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 |
| 住所 | 潼关县人民政府院内 | |
| 法定代表人 | 崔静萍 | |
| 开办资金 | 5.8万元 |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 举办单位 | 潼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5.07万元 | 5.07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2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在潼关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履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认真执行《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价格认定规定》和《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及价格认定中心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年度工作和章程规定内容。今年认定中心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紧紧围绕省市价格认定工作要点,坚持创新思路、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三涉一调”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受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业务21件,认定金额12万元,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贡献。二、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关于印发《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统一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使文书档案工作做到完整、系统、规范,完善和规范了价格认定档案21件。并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为公、检、法办案提供价格认定标的价格依据,有效地打击了犯罪,为维护地方治安做出了贡献。二、社会效益情况1、制度引领,持续优化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价格认定“五不准”,严把案件办理“协助提出审查关”、“市场调查关”、“现场勘查关”、“结论出具关”,修改和完善《价格认定工作程序》、《廉政建设制度》、《价格认定集体审议制度》、《价格认定工作回避制度》等9项制度,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2、严守程序,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稳步开展。坚持把公平、公正、守纪、守规放在首要地位,受理的每个价格认定事项都坚持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测算准确,结论真实,确保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为提出机关办案提供精准可靠的价格依据。本年度开展价格认定案件21件,标的金额12万元,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平安潼关建设和提升营商环境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3、用好平台,综合业务实操水平有效提升。围绕价格认定“用好平台、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共享资源”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价格认定系统信息化建设,坚持基础知识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熟练掌握应用综合业务平台各项模块功能,确保“业务上网,数据入库”,目前我县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平稳运用,增量案件线上办结率达到100%,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4.扩大宣传,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提高。抓重点、扬亮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价格宣传活动。定期在县中心广场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宣传活动,在中心广场、大型商超和社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详细解答价格争议调处事项受理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拍摄了价格争议调解专题宣传片,充分利用广场电子屏滚动播放、电视、网络、发改公众号,微小圈等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有效提升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影响力。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价格认定业务知识较浅,办案人员需加强学习;2、认定工作专业性队伍人员薄弱,目前从业人员编制少人员紧(目前实际仅3人负责),专业水平不高、技术力量薄弱,工作经验不够等方面的问题,造成涉案认定工作质量不高;3、价格信息不灵,资源共享度低。价格信息网络不健全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认定工作的发展。缺乏纵向与横向联系,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造成信息资源无法有效充分共享,以致信息数据不易取得,直接导致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压力的增大。(二)整改措施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价格认定规定,严格遵循认定程序,科学选用认定方法,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建立长效业务考核培训机制,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更新知识面,提升价格认定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2、加强硬件建设,继续争取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3、重视技术力量,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加强与法院诉前调解,司法局人民调解线上平台的联系配合,从而提高价格认定工作在信息收集、分析方面的效率与质量,围绕开展大局,为涉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价格认定服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做好价格认定定性、定位、定责工作,全面推进价格认定工作转型升级,结合价格认定规定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2、围绕开展大局,为涉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价格认定服务。3、继续做好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价格认定规定,严格遵循认定程序,科学选用认定方法,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4、认真办理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案件,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方法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严格把握办案期限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完成工作。5、积极探索涉税财物价格认定范围。由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向矿产资源、股权转让、关联企业等涉税价格认定领域拓展。6、积极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方法,建立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协调配合机制,从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赔偿、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车物损失等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入手,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创新服务举措,以“服务政府、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以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为依托,认真做好“三涉”认定工作,积极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助力社会稳定,全力推动我县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高质量开展。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本年度无投诉情况。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