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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区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4-01-19 11:47
单位名称 凤翔区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凤翔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住所 宝鸡市凤翔区南环路
法定代表人 冯军奇
开办资金 28.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5.4万元 89.4万元
网上名称 凤翔区环境监测站.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凤翔区环境监测站按照省、市各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和《2023年宝鸡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文件精神,明确生态监测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各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总结如下: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监测质量严管细抓。凤翔区环境监测站取得资质能力后,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工作,严格按照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监测工作,全年共出具监测(检测)报告39份,有效监测数据3143个,为全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详实的监测数据支持。今年10月份,由市市场监管局等对凤翔区环境监测站进行了“2023利剑治污”专项整治检查;11月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质量管理专项检查,对两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到位,整改资料及时上报并销号。业务学习不断加强。一是学习各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生态环境监测等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参加省、市业务知识网络培训,提高监测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参加2023年监测项目上岗证考试,7名人员顺利通过监测上岗证考试,考取了53项(次)监测上岗证项目资格;三是积极参加监测业务大练兵活动,答题成绩位居宝鸡市各县区站第二位;四是开展监测业务研学活动,撰写《凤翔区长青工业园地下水环境监测站点布设技术报告》等论文、调研报告6篇,其中5篇正在参加宝鸡市环境科学学会“学术金秋”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五是选派2名监测人员配合市站赴西安开展秋冬季大气执法监测专项行动,完成18户有组织废气执法监测及在线比对工作。能力建设逐步提升。5月、10月分别参加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2023年第一轮国家环境监测网“水中总氮、电导率”的能力考核和由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2023年县(区)站“水中氨氮、化学需氧量”的能力考核,取得了“满意”结果。积极谋划凤翔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编制了《凤翔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立项,列入省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库,现已将项目资料由上报到省生态环境厅等待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水质监测按时进行。一是每季度对白荻沟水库、每半年对范家寨饮用水源地、虢王镇区供水工程水质量进行监测分析,监测情况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二是每月对小韦河宋家村等水质进行手工采样监测,随时对局和执法大队在对企业检查中采集的废水样常规指标进行化验分析;三是对全区65个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勘查,资料及时报送给市站;四是对一般监控村横水镇洛村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河流入境断面、出境断面、湖库水质等开展监测;五是配合省、市完成对国家“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凤翔区彪角镇上庄村地下水监测采样及周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六是完成对凤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水质调查监测采样工作;七是开展自然生态详查点位现场核查工作。大气监测全面加强。一是每周对2个省控城区、1个省控工业园区、每月对10个市控镇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长青工业园区VOC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等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坚持每日、每周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审核汇总分析,每月向大气办上报城区和各镇空气质量月报表。2023年凤翔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298天,同比减少4天,优良率81.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8,同比下降5.6%;PM10浓度62μg/m3,同比下降6.1%;PM2.5浓度34μg/m3,同比上升3%;SO2浓度8μg/m3,同比下降27.3%;NO2浓度18μg/m3,同比下降18.2%;CO第95百分位浓度1.5mg/m3,同比上升7.1%;O3-8h第90百分位浓度137μg/m3,同比下降8.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6天,同比增加2天;三是在局办公楼楼顶设置降尘监测点,对降尘进行逐月连续AB缸监测,2023年月平均降尘量为5.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7.3%;四是开展机动车尾气抽检,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84台、柴油货车150辆、汽油车22辆;五是采用苏玛罐对PAMS物质和醛酮类物质开展了24小时不间断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按程序上报;六是每季度对垃圾填埋场、辖区20户VOC排放企业、所有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送相关科室。利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联合大气办、执法大队对涉VOC排放企业抽查监测。噪声监测按期完成。按期开展我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9月份开始,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选点工作,点位选定后及时将技术资料上报市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1月份对凤翔区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了《凤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报告》,顺利通过了省、市专家评估验收。自行监测推进有力。督促排污许可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指导企业完善2022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制定2023年自行监测工作方案,并在网站上公示,自行监测方案完善率和监测数据联网率均达省市标准要求。参与完成了市局组织的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交叉对扶风县、自行监测质量检查对麟游县工业企业的检查,自行监测专项交叉检查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统计数据真实有效。一是编制了《宝鸡市凤翔区2022年环境质量公报》,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二是按时真实填报2022年度统计数据;三是及时动态更新2023年度污染源普查等各种监测数据。执法监测协同联动。配合完成执法投诉监测工作,为环境执法提供数据依据。先后参与开展长青工业园环境污染、西凤酒城污水等执法监测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我站认真履行环境监测职能,全年共进行了4次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2次地下水水源地监测,2次虢王镇区供水工程水质监测、12次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12次降尘监测、12次小韦河宋家村出境断面、高新总排及3家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4次饮用水源地水质报告网站公示、4次农村环境质量(水质、空气)监测、4次垃圾填埋厂废气、废水的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较去年有所改善。101个城区区域噪声、10个路段交通噪声、7个功能区噪声监测,65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现场勘查,2个省控城区,1个省控工业园区及10个镇级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良好,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298天,优良率81.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8,同比变好5.6%,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年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84台、柴油货车150辆、汽油车22辆,对12户VOC排放企业进行了监督性抽测等。为环境管理搞好服务工作。全站6名同志顺利通过省厅上岗证考核。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监测业务培训较少。近年来监测业务知识更新快,发展迅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存在专业培训较少,专业知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全面掌握监测业务知识,监测工作只停留在常规简单监测项目上,具备能力的监测项目相对较少,对监测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局限性。二是能力建设仍很滞后。虽然站上取得了资质认定证书,具备对外出具监测报告的能力,但由于实验室面积较小,大流量、低浓度尘/气测试仪等大气监测方面仪器欠缺,现有设备老化严重,实验室环境条件不完全满足同时独立开展多项实验,距离标准化实验室还具有一定的差距。三是监测工作人员偏少。监测站编制12人,在岗仅有6名人员,做样、数据审核等方面重叠交叉,与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相差甚远,严重制约监测扩项能力。监测业务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标准要求高,还要承担业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由于人员问题导致监测工作顾此失彼,不能有效全面同步推进。(二)改进措施1、鼓励全站人员采用集中学习、自学、交流学习、网络学习等形式加强监测业务技能的学习更新,不断提高业务技能适应监测工作需要。2、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按照标准化要求,添置监测仪器设备,争取早日恢复资质,全面开展监测业务。3、环保机构改革迫在眉睫,随着省市各级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完善监测人员队伍,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水平,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更好服务广大群众。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加快监测能力建设。抓住《凤翔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列入省级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库机遇,积极对接争取对接,通过项目实施,对监测站实验室升级改造,有效提高监测业务技术水平,为全面开展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及噪声三大类的监测工作奠定基础,达到《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试行)》重点县(区)要求。二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做好3个省控县级和10个市控镇级空气自动站和长青工业园区VOC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及周边环境保障工作,确保自动站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定期分析汇总监测数据,并向社会公众发布监测数据。定期做好区域内河流断面、饮用水源、声功能区等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区域环境质量监管提供详实的监测数据支持。三是推进监督性监测工作。结合区域污染实际,配合做好执法监督等监测工作,定期对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涉VOC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提供监测依据。四是开展技术研讨活动。积极对接联系省市监测站,参加组织的各项监测业务培训,并邀请省市监测业务专家定期到我站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分析臭氧、颗粒物超标等环境问题。五是抓好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检查和数据联网上传工作,认真严格审核自行监测方案,按时在省环保厅网站公布自行监测数据,达到联网公示率标准要求。六是强化业务学习。积极学习,利用一切培训、检查、参加会议等机会,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加强新招录人员监测业务培训,及时考取监测项目资格,提高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工作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单位名称:凤翔区环境监测站证书编号:222712054016发证日期:2022年7月6日有效期至:2028年7月5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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