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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18 15:47
单位名称 吴起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起草本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文件,受理招标建设项目的报建,审理备案招标人资格,监督招标、投标活动,调解招标、投标纠纷,监督承办发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住所 吴起县住建局办公楼4楼
法定代表人 郭胜利
开办资金 29.9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4万元
网上名称 吴起县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吴起县政府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我中心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要求,要求县财政投资4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共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项目全部进入延安市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除其他不具备网投的特殊项目以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项目全部通过网上发布公告公开信息,网上报名开标评标过程已全面实行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县财政投资4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截至11月底,全县招标政府投资公开招标项目76个,中标总价6.38亿元(其中施工类57个,施工中标总价6.31亿元;监理类19个,监理中标总价673.02万元)。招标率达到了100%。全年我县招标政府投资邀请招标项目103个,中标总价1.57亿元(其中施工类98个,施工中标总价1.56亿元;监理类5个,监理中标总价78.87万元)(二)根据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要求,我县积极推进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按照《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措施》,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由我中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取,所选项目须满足公开招标条件,每月选取项目不少于1个。目前我县已经完成了4次远程异地评标,我们将持续推动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旨在把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运用常态化。2023年我中心共受理公开招标项目共计76个,其中施工标段57个、监理标段19个;中标企业56个,其中延安市内企业中标38个,外地企业中标18个,外地企业中标率为32%,不存在限制外地企业现象。我中心在招标前期备案审查中重点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过高与排斥的相关条款。(三)根据《延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中心扎实开展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县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房建市政类招标项目纳入治理范围,对27个招标项目开展项目抽查和重点核查,通过抽查发现了部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通过此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标治理重点中四类16种情形,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持续提振企业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二、社会经济效益一是通过加强标前备案核查,对需要招标备案的项目,落实专人负责,通过查验资料、实地查看、建设单位承诺等方式,严格查处招标项目未招先建和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等行为,确保建设项目应招尽招、规范有序推进。二是通过强化开标过程监督,按照“人盯人相互监督、人盯事逐事落实”的原则,安排两人专门负责评标过程监督,加强评标专家、代理公司人员的监管,做好专家和代理公司信用评价记录,杜绝“一人说了算”和评标环节“人情标”的现象发生,做到评标结果“公平、公正”,提高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度。三是注重中标后续监管,彻底杜绝“重场内规范、轻标后监管”的现象,不断加强中标项目履约保证金制度建设,加大项目后续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督促施工企业严格履约,有力遏制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随意更换项目经理等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按期优质完成。三、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低,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超资质代理、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挂靠代理、恶意低价竞争、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差、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二)政府招标项目业主随意设置招标条件。部分项目业主对招投标法等法规政策不熟悉,经常与代理公司暗设门槛,导致部分政府项目招标废标率高,从而增加政府运行成本。2023年我办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对于随意设置招标条件行为予以及时制止,招标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三)对标后监管及履约验收缺乏跟踪。我们虽对招标过程进行了严格把控,但业主及相关部门对工程标后监管验收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管,在社会上留下了买标卖标、违规转包分包、相互恶意告状、建设质量差等不良说辞。四、整改措施(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各建设单位各系统紧密配合,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我们将继续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执法依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程招投标监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为我县建设工程有序开展作出新的贡献。(二)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指导、协调、监管、服务,确保各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顺利开展。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对我县县域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一定时间内进入我县参加投标活动,并在“延安市招标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三)利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实现电子化招投标监管活动,实现招投标的互联网+时代。让大数据服务、公共信息服务等数字化平台服务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必须招标的项目实现线上完成招投标活动,提高服务监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做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推广工作,扩大网上交易平台的招标范围;(二)继续完善公正、高效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对在招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严肃处理;(三)严把评标过程,提高评标专家评审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完善我县招标办工作纪律制度、招投标活动投诉举报制度、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