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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17 15:29
单位名称 长武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全县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待遇领取、关系转移、基金管理等工作。
住所 长武县宜禄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法定代表人 师英丽
开办资金 4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万元 48.5万元
网上名称 长武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来,我单位在市经办中心和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多种有效方式并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了加大对国家城乡居民养老政策的宣传力度,本年度我们积极制定宣传计划,坚持“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切实做到宣传下基层、进社区,以“养老政策大赶集”、“社保服务进万家”等多项活动为依托,组织县、镇、村三级业务干部深入乡镇、村社、社区,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调整的待遇标准、10个档次的缴费标准及补贴标准、陕西社会保险APP操作指南、城居保代缴新政策、年检新规(12个月到期未年检自动暂停)、缴费新策(当年可缴费可不缴费)做为重点宣传内容,积极创新宣传模式,创建“公益宣传点”,形成宣传到位、政策到位、经办到位、服务到位、参保到位、补贴到位的“六到位”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抽纸盒、折扇、APP使用说明书等宣传品5万余份;设计并悬挂宣传展板三社区两村八镇办共计6处86个。通过广泛宣传,全县陕西社会保险APP注册人数达到60800人,比往年增加了4957人,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足不户办理日常业务。(二)做好有效衔接,落实社保扶贫各项任务。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工作要求,以应保尽保、应代尽代为目标,进一步细化了社保扶贫工作方式,高效完成了各项任务。在本年度社保扶贫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应保尽保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上下联动,重新核实全县16周岁以上27046名脱贫人口参保状态及未参保原因。及时将未参保的3296人反至馈各镇(办)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新增参保,全面完成了应保尽保。二是优化保费代缴方式。采用“1次集中+按月新增”的工作模式,及时联系各部门,获取全县2023年重度残疾人、中轻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口基本信息,督促各镇办梳理汇总上报辖区内重度残疾人员及中轻度残疾人信息。县经办中心进行数据比对后,剔除不符合参保条件及重复身份人员,将比对后数据反馈至各镇(办)再次核实,做好身份认定、上报。经审核后截至目前,为全县1594名重度残疾人,1739名中、轻度残疾人、2783名低保对象、15名特困人员,按照每人100元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共计代缴6131人61.31万元。三是持续做好异地搬迁人员双服务。加大了社区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面启用陕西社会保险APP机构版,建立了异地搬迁人员服务台账,进一步推进了异地搬迁人员帮代办和双服务的落实。(三)强化待遇审批管理,按时足额发放为了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切实履行不拖一天、不差一分、不漏一人的待遇发放“三不承诺”。我中心年初精准预算所需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年度内,共计增资4次,增资补发及时到位。目前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76元/人/月。按照中共长武县委办公室长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武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长办发〔2022〕35号)要求,我经办中心承担的第46条指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80元的即得到满分。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为189.02元,已超过指标任务。(四)优化稽核工作流程,凸显内控成效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安全运行,严控经办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数据安全。我中心积极优化稽核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了《稽核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稽核工作流程》,对各项业务事前、事后、检查范围、稽核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有效提升了稽核长效。同时我中心为进一步强化数据核查作用,严防各类冒领出现。积极配合各级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对市级反馈的10类3273条数据分情况处置。截至目前对10类数据已全部完成核查并上报市级。此外我中心与公安系统积极联系,将系统存量32279名待遇领取人员进行逐个户籍核查,经协商,往后会将每月新增待遇领取人员与公安系统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常态化开展稽核监督,从根源上遏制违规领取事件的出现。(五)严守基金管理规定,不断提升质效在基金管理中,我们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基金预决算、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支付实行三级审批,人员设置、权限分配均执行相关要求。按要求开展“基金账户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风险隐患排查”等活动,及时落实银行优惠利率,追回损失利率13617.04元。为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目前我县共结余个人账户1.82亿,其中委托投资7000万元,定期存款8000万元。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本年度我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县各级要求,积极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等活动,进一步加大数据比对力度,强化各项业务审批管理,严格遵循各项制度,加大内控稽核力度,密切配合上级部门优化系统功能,全面提升技防能力努力完善监督机制,有效提升监督效能,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努力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县本年新增待遇领取3201人;养老金共计发放32310人,7351.91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310.7万元,基础养老金6895.51万元,陕人社发〔2014〕51号文件规定的退役士兵的(军)工龄补贴48人,12.25万元;丧葬费补助金发放丧葬费发放1112人,133.44万元。代发“八大员”等特殊群体发放工龄补贴3129人,380.19万元,失地农民生活补贴发放第一季度779户2115人31.58万元(剩余三季度及往后发放工作由乡镇负责)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政策宣传广度不够,群众对政策理解程度不够深入。二是镇村两级业务人员因频繁更换,进而影响业务进度和经办质效。三是全国社保系统数据更新存在滞后性,可能存在基金流失隐患。2、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投入,积极创新宣传模式,全面提升宣传质效。不断健全各项制度,以制度约束日常业务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执行“三个年”活动部署,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梳理下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在抓好各类专项活动的同时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市级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基层人员职责职能,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强化人员管理,加大指导力度,强健基层保障能力。三是积极健全数据共享机制。积极协调各部门,按时开展数据共享比对,有效提升数据质量,凸显稽核工作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基金警示教育,持续优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大三级业务人员警示教育力度,严格按照省市县各级要求,持续贯彻落实社保工作警示教育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干部思想认识,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同时引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持续巩固社保领域问题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等活动开展成效,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积极服务、主动服务、高质量服务”的良好氛围。探索新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打造智能快捷办事服务通道,努力提升经办质效。二是强化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积极配合税务保费征缴并及时完成对账,做到零误差要求。严格落实代缴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提前谋划安排,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确保“应代尽到:”能够落到实处。高效开展待遇审批,严格落实“三不承诺”。坚决做到“不落一人”,年初将提前导出到龄人员名册,反馈各镇村督促到龄人员及时办理补缴、转移、信息变更等业务,确保到龄符合条件人员均能领取待遇。坚持做好“不差一分”,积极对接各部门,确保本年待遇调整能够及时落实,预计本年度将继续进行待遇调整,调整后最低基础养老金将增加到188元/月/人。持续落实“不拖一天”,进一步明确三级业务经办时效,推进“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各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三不承诺”能够真正实现。三是严肃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认真做好基金年度预、决算和结算工作,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信息系统的管理及应用,实现业务、财务、银行三方数据同步共享。加强收入户及支出户的管理,严格基金收支“两条线”,努力促进基金增值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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