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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潼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1-17 15:10
单位名称
潼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农业执法职责,承担全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以及渔政等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住所
潼关县和平路南段103号
法定代表人
赵立青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潼关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工作,紧紧围绕“公正执法、服务三农”工作思路,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群众权益,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按照安排,现将2023年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市上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部署要求,制定了《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计划》,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学习。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律“三进”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个环节。紧盯“国家宪法日”“春耕备耕”“禁渔期”“秋收秋播”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执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重点宣传《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及种植养殖、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养殖、野生水生动物保护等专业性法律法规。(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二是规范执法人员着装。三是强化执法决定公示。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重点专项检查。按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检查种植养殖生产主体6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出动车辆36次。二是实施执法监督抽查。重点对蔬菜基地、龙头企业、设施园区、家庭农场等蔬菜和水果进行执法监督抽查,开展监督抽查64批次,合格率100%。(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一是落实监管职责,狠抓案件查处。认真履行农资打假日常监管职责,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1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312家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协同联合作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农资打假相关宣传材料200余份。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对辖区范围内27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做好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结合“护航秋播”专项行动,对县域内28家经营种子的门店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种子品种54个,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三)开展渔业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职责。印发了《关于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年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二是坚持多措并举,落实专项行动。开展清理整治涉渔船舶和“绝户网”专项行动,在黄河、渭河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清理整治行动1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清理人员50余人次,各类违规网具50余件。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力量不足2、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行(二)改进措施1、完善制度、优化组织结构、加强人才培养建立长效机制。2、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鼓励,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和设备。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力度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始终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重点领域,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计划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以上,开展农资打假、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禁渔期执法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农业行政违法行为,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执法保障,营造良好环境。(二)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和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执法能力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推进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持续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专业领域执法培训,学习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条款适用、农村领域执法实践难点、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水平,确保全年自行培训和外出培训不少于60学时。同时,加强对配套工作制度的解读和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高社会服务满意度。(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针对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谋划策、积极应对。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上报至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向社会大众公开;二是在配备齐全移动执法记录设备基础上,遵循执法过程全记录标准要求,规范执法人员记录行为,实现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三是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工作的质量效率,保障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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