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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救助管理站(咸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17 10:57
单位名称 咸阳市救助管理站(咸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社会救济对象、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服务。承担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教育、寻亲、救治、返乡、安置、延伸服务和管理等工作;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矫治、管理、返乡和安置的协调保障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住所 咸阳市东明街30号
法定代表人 张永刚
开办资金 264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80.7万元 2169.8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我站坚持以救助对象、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扎实开展了“立足岗位做贡献”“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教育职工爱岗敬业,扶弱济困。一是持续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实现救助工作无缝衔接。我站坚持不间断主动巡查救助,实现365天,24小时无缝链接,市域范围无盲区全覆盖,做到“应救必救”不漏一人。二是不断探索完善寻亲工作机制,助力实现回家的梦。在多年救助寻亲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形成了2+3+4寻亲工作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建成了建成了“为民寻亲工作室”,大大提升了寻亲工作成效。三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救助行动。根据季节变化,适时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特别是针对特殊天气,加大巡查的范围、频次,切实做到巡查无死角,救助全覆盖,努力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温馨的救助服务。四是为强化流浪易走失人员回归稳固机制,让流浪乞讨人员“回得去、稳得住、过得好”,今年对6个县11名救助对象进行了回访,主动协调县(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源头巩固,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五是切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开展了“护未成长,普法宣讲”暨春季助学活动,我们走进偏远乡村学校,为马庄街道办小雅小学200多名师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累计救助934人天次,主动救助239人次,护送返乡123人次。共出动救助车辆300多台次,街面救助12人次,共发放食品、饮品、棉衣、棉被等50份。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为载体,开展了“关爱特殊儿童,助力健康成长”活动,使800余名小学生受益;开展“关爱儿童、聚力护航”困境儿童走访活动,选取因父母亡故、重病、离异、服刑等原因造成的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探访调查摸底。站内建立了母子间,改善儿童来站救助环境,让她们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三、存在问题一是党员学习抓的不够深入,使用党建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二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劲头与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不相适应,能力素质与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不足,履职还有欠缺,工作亮点少。四、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救助管理工作平稳推进。二是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素质。鼓励干部职工学习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等专业知识,提高职业技能和素养。三是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完善集救助、寻亲、管理、康复等服务为一体的新型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四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4年,我站将按照中、省、市关于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正气标准,坚持在用心谋事、主动干事、努力成事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努力开拓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