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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延安市宝塔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1-15 16:59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宝塔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依法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
姬文斌
开办资金
5.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4万元
3.0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宝塔区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圆满完成局里交派的文化市场和艺术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年初大队未更名前,我们按照局里安排坚决筑牢文化市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把文化市场和艺术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单位领导多次开会研究安排,落实分片包抓责任制,针对区防控办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调整防疫工作安排和人员的分组分工,全体人员主动放弃双休日、节假日,投身防疫第一线,深入排查场所防疫问题,督促文化市场各类场所内消毒、通风、扫码、测温、建立员工核酸台账,对检查中发现和督查组交办的问题,及时开展督促整改,坚决筑牢文化市场疫情防控防线。截止单位更名前,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110人次,检查文化娱乐市场186家次,检查非学科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22家次,圆满完成了区文化娱乐市场和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安全检查督查整改工作,确保了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积极学习新业务、新要求。接到区委编制委会《关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的通知》(延区编发[2023]2号)后,我中心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同时针对新业务提出了学习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持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到区文化馆参观了宝塔区非遗民俗展厅,现场学习了解宝塔区已申报成功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非遗项目,同时了解目前我区的非遗工作现状,为今后非遗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完成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按照局里统一安排,我中心组织全体人员,深入排查,督促整改,完成了文明城市影剧院、书店等点位创建相关工作,同时按时完成了局里交派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十字路口文明引导工作任务。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化娱乐市场、非学科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好转,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疫情防控蔓延事件。三、存在问题。人员力量不足,加强全体工作人员持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执法改革后续工作的完成,健全领导机构,更换单位印签,进行业务交接,开展非遗等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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