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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社会保障中心
潼关县社会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10 10:44
单位名称
潼关县社会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为各类人员及单位提供高效、廉洁、规范的社会保障服务。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住所
潼关县民生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
唐亚军
开办资金
46.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17万元
10.4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在唐亚军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的业务情况(一)工伤保险运行情况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62户,其中机关55户,事业单位120户,企业187户,参保人数共计13260。基金征缴274万元,工伤待遇支出共564.39万元。(二)失业保险运行情况失业保险参保290户,其中企业142户,事业单位148户,人数共计11077人。基金征缴254.72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基金465人次,共计79.86万元。(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行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参保310户,8772人,其中在职6204人,退休2568人,领取职业年金1174人。我县职业年金征收1070万元,支付职业年金401.8万元,支付养老金14420万元。(四)其他事项开展情况1、开展常态化的社保政策宣传工作,努力提升全社会对社会保险的认知度。工伤保险重点做好2024年建筑项目和职业病行业的参保扩面工作,失业保险重点做好事业单位的参保扩面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扩面任务,稳步推进各项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2、继续确保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及时准确地支付失业、工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3、定期开展自查,防范安全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发放工作效能,确保发放工作安全平稳运行。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工伤保险支付工伤医疗费30.04万元;支付伙食补助0.66万元;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1.37元;支付一性伤残补助金117.97万元;支付伤残津贴59.14万元;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18.49万元;支付护理费4.70万元,支付一次性工亡291.96万元,支付丧葬补助金13.65万元,支付老工伤16.41万元。(2)失业保险为稳岗返还共审批享受政策企业31户,涉及职工1647人,返还稳岗资金52.27万元。(3)为127名在职人员进行了养老金核算并发放了养老金,死亡退费20人,清退金额共52.5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在今年的各项业务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愿望还有一些差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管理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为私营企业扩面增加了难度。(2)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分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对养老业务及系统操作还比较生疏,因此造成了一些业务办理比较滞后。整改措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服务对象进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稽核人员的政策培训、业务知识梳理,学习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按照《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则库3.0版》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稽核工作。2、加强部门数据互联共享。进一步做好数据信息的共享、分析和利用,探索在待遇核发、转移接续、资格认证、等业务上进行全面应用。3、加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对服务项目的监督和审查工作,防止发生大额处方、重复检查、故意延长住院时间等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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