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麟游县> 麟游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接待中心)

麟游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接待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05 10:28
单位名称 麟游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务接待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政府采购及重大活动接待提供服务保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具体办法、程序;负责县“两会”,重大会议活动的接待及费用结算工作。
住所 麟游县杜阳路4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敏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万元 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修改完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省规范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公布并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及时制定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具体办法、程序,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二)加强监督检查。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和供应商的资信审查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内部风险防控,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制定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管理专项内控办法和操作规则,从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事项申报备案、资产配备标准、采购方式确定、招投标组织实施等方面,把内控要求全面落实到日常政府采购管理业务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加大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釆购信息及时、完整、规范的公开,特别是依法依规做好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和采购结果、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倒逼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同时收集、整理、分析、统计、编报政府采购信息和报表。(四)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我县承办的上级重要会议的接待及结算工作及办理其他政府采购管理和公务接待事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通过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节约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部分环节监管不到位。(1)目前政府采购已经实现电子化采购,但是,监管方式仍然局限于人为监管,主要采用查账、入驻审计等方式,没有充分利用网络电子化平台的融合,只注重结果监管;(2)违反采购目录进行采购或者不按照采购预算执行现象依然存在;(3)随着政府采购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采购中心人员不足,导致工作任务繁重,做不到严格有效的监管。2、部分单位的采购法律意识不强。部分采购单位在当前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在部门预算批复后,不按规定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或者未报先(自行)采购的,逃避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3、部分单位采购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多数采购单位的采购人员都是兼职,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学习,对政府采购知识知之较少,有些甚至完全不了解政府采购业务,导致编制的采购文件不合规,导致重复备案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有些同一采购项目,无资金,多次备案。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备案,既增加了采购成本,也不符合中省市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缩减财政支出的政策要求,同时也影响了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改进措施:1、健全机制,加强监管。一是积极与先进县区交流学习,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采购人、供应商的职责,努力探索、完善我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以制度约束来保障政府采购规范运行。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通报制度。对一些政府采购“先斩后奏”,擅自采购,运行不规范的问题,与会计股联合开展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活动,对发现的违规现象的单位,加大通报力度,增强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的政策意识和自觉性。三是着力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集中力量搞好电子化应用宣传和培训工作,使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能够熟练使用电子化进行管理和操作,力争做到信息公开透明、采购记录详细可查、采购活动全程监督的效果。四是采购中心与支付中心建立协作机制,支付中心要严把最后一道关口,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或者未报先(自行)采购的,支付中心不予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这样倒逼采购单位自觉贯彻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逃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行为。2、广泛宣传,争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利用“两微一端”多媒体、针对性的培训、撰写宣传信息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帮助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知识的普及率,规范其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3、加强培训,提高能力。依据政府采购当前存在的问题,今年开展2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力争短时间内使我县采购人员熟悉掌握采购政策、程序、不断促进和提高我县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聚力抓制度强基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继续以讲科学、求规范、重创新为要求。严格执行全省规范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完善“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细化和完善我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实施办法,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为抓手,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序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深化。(二)聚力抓监管严程序,敦促政府采购规范运行。推进应采尽采作为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紧盯关键环节,把好“关口”,认真抓好采购方式、资金来源、合同备案情况等事项的督导检查,杜绝政府采购“先斩后奏”,擅自采购,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出现;做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做到“应进必进,场外无交易”。做好重大应急事件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管控,严把资金来源和资产配备标准,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对符合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作。(三)聚力抓预算提绩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财政监管向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转化,紧盯关键环节,严把“三关”(即预算关、程序关、公开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做到“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及效率。压实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责任,督促主管预算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引导采购人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目标中嵌入采购政策目标,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完善预留支出比例、需求标准管理等采购政策落实机制,体现政府采购对创新、绿色、中小企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四)聚力抓日常强管理,持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按照中省市关于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积极做好全县党政机关电话费、水费的监督管理、结算工作;围绕应采尽采,继续扩大采购范围,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计划网上公示全覆盖、采购合同网上公示率分别98%以上;联合会计股围绕学好政府采购政策、办好政府采购业务,开展2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配合县人大办、政协办、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做好“两会”、槐花节、半马赛等后勤保障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认证书》有效期2022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