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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9-14 10:26
单位名称
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景陵区域的文物保护、修缮和安全巡查;四有档案、相关文物及资料的研究整理;对外宣传及接待服务工作。
住所
蒲城县桥陵镇义龙村
法定代表人
许军峰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蒲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4万元
11.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1、全年文物安全巡查共计340次,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发生,完善了所内电器线路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册,坚持每月不定期对所内电器线路进行排查不少于2次;2、按照上级要求精减了辖区文保员,确保减人数不减保护责任,明确了文保员巡查范围,现景陵辖区共有文保员9名;3、更换了石刻监控蓄电池23个,定期检查维护安防设备,确保安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4、结合文物安全实际,及时更换灭火器14个,组织消防知识学习2次;5、联合咸阳师范学院做好景陵《唐关中十八陵数字模型重建》课题,为景陵的保护工作提供了研究成果;6、积极做好石刻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在景陵西门区域设置了垃圾桶,固定专人对区域卫生进行清理,对南门神道区域石刻护台杂草垃圾清理4次;7、配合做好景陵碑石评估和拍摄工作,排查景陵辖区所有石刻碑刻拓印情况,建立管理登记台账;8、组织召开了景陵保护规划县级评审会,并经蒲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9、完成了百度、高德、腾讯三个地图中包森故居导航位置标注;10、更新更换山体南侧“唐景陵简介”宣传牌、东南角阙文物保护宣传牌,提升景陵宣传效果;11、实施了景陵神道东侧植树,共植侧柏1000余株,明确的东侧流转土地的部分边界,有效遮挡了东侧的不良环境;12、《唐景陵神道遗址保护修缮方案》《唐景陵东南角阙遗址保护修缮方案》已经省文物局批复。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以文物保护工作作为抓手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我单位设立了《文物法》宣传点,印发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文物法》基本知识,散发有关资料500余份;2、协助义龙村回填南门神道强降雨冲沟,恢复群众生产路,让文物保护同群众的生产生活协调发展;3、加大网站、微信、报刊等媒体对外宣传的力度,积极撰写上报宣传信息,并通过微信美篇将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宣传;4、在抗日英雄包森壮烈牺牲80周年纪念日,我中心同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等单位,采取网络交流、写纪念信、搜集史料、讲包森的战斗故事等形式,推广宣传包森的英雄事迹。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景陵辖区保护区域大、遗址多,日常巡查管理难度大;2、人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二)改进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田野文物巡查及陵区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每天巡查,严厉打击在保护区内挖沙、取土、采石、修建坟墓等违法行为;2、日常工作中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邀请专家授课,提高我单位人员业务水平。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2、做好文物及遗址安全日常巡查防范工作;3、常态化做好环境卫生工作;4、协调推进《唐景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5、按照省文物局批复意见,抓好《唐景陵神道遗址保护修缮》《唐景陵东南角阙遗址保护修缮》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申请;6、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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