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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

发布时间: 2023-08-30 15:23
单位名称 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渔业环境水产的质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渔业环境、水产品、渔用饲料、渔药等的质量监测、评价和鉴定;渔业污染事故调查;渔业产品质量检验。
住所 西安市三桥南沣惠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杨元昊
开办资金 177.9万元
经济来源 上级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5万元 372.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全年监测样品416批次,出具检验报告393份,具体如下:1、完成部、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任务本年度开展了5个天然重要渔业水域、18个水产养殖池塘、11个重要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区的重要渔业功能水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在5月和8月份开展了采样监测,监测项目有pH、溶解氧、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铜、锌、铅、镉、汞、石油类、挥发性酚、非离子氨、叶绿素等21个指标,全年共设点位168个,采集水样235批次,覆盖了陕西省重要渔业功能水域,现已将环境监测工作总结及技术报告分别上报省渔业渔政局、农业农村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完成省内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药物残留定量抽检任务按照省厅“2022年陕西省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求,质检中心对我省11个地市34个区县98家渔业养殖基地进行了兽药残留定量及风险监测,抽检14个养殖品种150批次样本,涵盖了我省主要养殖品种及养殖模式。检测参数5大类28种,其中禁(停)用药氯霉素、孔雀石绿等10种,常规用药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18种,全面完成任务,并将汇总分析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3、能力验证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件农办质〔2022〕9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参加了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喹诺酮类2大类8个参数,收到样品后96小时内报送了考核结果。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结果通报,我中心考核结果合格,回收率达到优秀水平,这是中心连续14年通过的国家级能力验证考核。4、顺利完成2+1复评审工作根据农质测函〔2022〕58号文和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评审通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和国家资质认证农业评审组于2022年6月12日至14日,对中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暨授权核查+扩项现场评审。这是中心连续第八次通过国家级现场评审,本次复评审首次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3天的审查和现场项目考核,评审组认为:中心具有法律授权,财务帐户独立,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设施与环境等方面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具备了4大类46个产品,235个参数331条能力。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1、不定期开展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为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中心制定了年度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计划,从采样环节开始进行质量控制,规范现场制样程序,不定期加标或盲样考核,开展了15批次检测质量控制,均提交了合格的质控原始记录。对实验过程实施质量监督,全年对关键环节和新进人员质量监督20次,发现问题8项,均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化。2、例行开展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按照计划开展了2021年度管理评审工作和2022年度体系运行内审工作,对中心管理体系、检测活动进行全面评审,确保体系持续适应和有效,对发现问题进行必要的改进。3、按时进行计量检定,标准查新,标准物质运行检查对到期的27台套仪器设备进行了计量检定、10台仪器进行了校准评价,对微生物室、无菌室和生物安全柜进行了检定,对60多台套大型仪器进行了中期运行检查和维护。全年标准查新350份。对中心标准物质登记库存的86种(135支)粉状标准物质、55种(115支)液态标准品以及31支标准盲样的状态以及有效期等内容进行2次运行检查,保证中心检测标准、基准物质的有效性,从源头上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4、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持证上岗根据工作需求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为4名新进人员进行了理论和实验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了上岗证。中心根据每名人员的岗位特点,安排了指导老师,另外本年度组织全员或部分员工参加线上培训8次,全年培训100多人次,培养内审员2名,每人培训学时都在64学时以上,建立起一个学习型集体,保证了整体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保障了质量体系的有序运行。5、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无事故发生中心内部实行月度安全检查制度,每个实验室安全有专人负责,对检测废液、过期试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定期进行科学转移,杜绝危废液的二次污染。高温季节,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传达了安全维稳、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除开展月度安全检查之外,开展了两次实验室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重点围绕安全制度落实和责任区责任落实情况,对各实验室的环境卫生、水电安全、仪器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化学废液处理、消防措施落实、实验用气管理、检验人员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对部分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现场整改,提升了中心全体员工安全发展理念,为水产总站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三、其他工作完成情况我站独立制定的《兰州鲇》水产行业标准(SC/T1159-2022)被农业农村部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76号),从2022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项标准是陕西渔业系统制定的首个水产行业标准,填补了黄河濒危土著鱼类种质标准的一项空白。中心独立制定的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泰乐菌素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31656.2-2021),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2022年2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站在扩大技术服务功能,转化数据应用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同时,总站质检中心联合制定2项绿色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755-2022),于2022年10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绿色食品虾》(NY/840-2020)2021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2022]农质检核(国)字第0096号,有效期限:2022.8.11-2028.8.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审查认可证书,证书编号:(2019)农(质监认)字FC第1141号,有效期限:2020.6.8-2025.9.29。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20004342140,有效期限:2022.8.3-2028.8.2。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