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靖边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辖区物业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监督物业企业开展服务,协调化解物业矛盾,相关社会服务。 | |
| 住所 | 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1109室 | |
| 法定代表人 | 蒋士荣 | |
| 开办资金 | 62.92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0万元 | 16.99万元 | |
| 网上名称 | 靖边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1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主要业务开展情况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我中心工作人员在各小区大门口及运动公园等公共场所发放《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1000余册,发放《物业管理宣传手册》3000余册,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对养老诈骗预防宣传。各小区悬挂宣传条幅400余条,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自主管理小区完成宣传条幅悬挂3-5条幅。全面化解房地产小区建设遗留问题。协调张家畔街道办、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150余起,有效化解了业主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3、严抓资金安全管理。我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及使用的管理,2022年,东都花园、鑫源大厦、祥凤小区、阳光小区、方正小区、五福园、东方雅苑7个小区涉及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共计132.7万元;瑞丰园小区使用保修金,共计196.5万元。4、建立健全小区投诉机制。通过百姓问政、县长信箱、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化解处理居民群众投诉反映物业管理矛盾纠纷150余件;建立健全业主投诉机制,投诉电话张贴至每一个小区,方便业主反映问题。5、完善备案机制。我中心根据文件精神,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目前完成物业服务企业备案22家。6、落实住宅小区专项核查及整治工作。2022年,我中心对全县170余个住宅小区进行了高层建筑安全核查,配合消防大队对全县住宅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核查,共查摆出隐患问题960余条,向26个三无小区配备消防灭火器1037个,目前已经完成90%以上的整改,剩余尚未整改的小区正在积极整改中。7、认真深入各小区摸排水费收缴情况。根据靖边县纪委安排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住宅小区涉水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召开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大会,就水费收缴高于规定价格的小区进行了通报,会上明确,所有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收缴水费,不得超出3.9元每吨的规定价格。8、完善物业从业人员培训。2022年,我中心配合人社部门对我县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涉及工种有保洁、水电工、物业经理等。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培训两期,共计150余人次。9、组织开展植树增绿党日活动。2021年4月8日,我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局机关部署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植树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筹集植树经费,共计植树120余棵,为改善靖边县生态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10、积极推进防疫工作。我中心安排部署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向物业服务企业转发《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11、住宅小区防汛工作。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局机关部署安排,制定了我中心防汛值班制度,向全县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做好住宅小区防汛工作的通知》(靖物指发〔2022〕24号),对各片区住宅小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动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详细记录整改情况。有降雨天气时,重点检查各小区24小时防汛值班情况。12、消防应急演练实施情况。2022年,我中心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配合消防大队组织实施住宅小区消防应急演练,现已完成红枫苑、紫薇花园,丽景花园消防应急演练。通过实战演练,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完善预案,同时也增强了物业人员的应急能力。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第一,发展物业管理行业,能够及时解决处理居民购房之后相关管理和维修困难等问题,切实有效增强他们购买住房意愿。第二,要想最大限度是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最为关键的就是延长物业经济管理寿命。社会效益:第一,吸引城市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岗位。第二,有利于解决老龄化发展问题。第三,促进文化交流和社会进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物业管理工作的制度不够完善。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太小。(1)完善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2)注重专业工作者的培养。(3)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要善于引入先进科技。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全面推行物业费“一费制”2019年9月1日《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省办法)已经有了明确的指导方向,物业行业都在观望和期待尽快出台《各市县的具体办法》及物业收费标准,以便尽快规范各地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同时本次政策征求意见中,政府也响应了人民群众对停车服务费过高的意见。二、指导住宅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2〕2号)文件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计划对部分条件成熟的住宅小区组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三、加强党组织对业委会的领导加强对业委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依法成立业委会。街道层面建立联审机制,强化对业委会人把关,明确不宜作为业委会候选人的具体情形。四、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目前,我县尚未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协会,许多小区都有属于自己的物业,而这些物业企业通过收取相应的物业费为居民提供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保障居民生活便利。五、落实住宅小区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管理更是直接影响每位业主。近几年各地都有报道住宅小区安全事故的新闻,特别是电动车充电造成火灾,燃气不规范造成火灾等,火灾一旦发生消防灭火过程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比如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管道没有水或老化未保养、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故障等问题,每一次意外都是平时管理上的不严谨导致处置不及时所造成的。六、加强物业服务人员专业培训2022年我中心会同人社局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培训两次,共计培训300余人次,并统一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提高了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并极大增强了物业管理过程中对突发事件或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及意识。七、完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管理,规范房屋装饰装修行为,杜绝因违规装修产生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我中心设立装饰装修管理股,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10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着重完善我县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为今后的工作开展理清思路,打开局面。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