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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种苗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3-07-10 09:52
单位名称 志丹县种苗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进行林木种苗的检测,监督,对种苗生产,经营进行指导管理。
住所 志丹县城北
法定代表人 李敏
开办资金 2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41万元 26.5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志丹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工作:依法服务,重在监管,苗木调查工作有序开展(一)落实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为全面做好全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非农化”行为,我站按照县委、县政府、林业局决策部署,组织业务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地头,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对全县育苗企业和农民自育苗木进行全面摸排,吃清底数,全面了解育苗地占地类型情况。当前全县育苗面积占耕地1532.36亩,其它林地2271.31亩,其它地类630.09亩,共计4433.76亩。(二)大力宣传《种子法》。利用这次苗木生产情况调查以及植树节、法制宣传日,大力宣传《种子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保护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权益,形成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种苗的良好氛围。(三)加强种苗生产管理工作。2022年全县共有各类苗木4433.76亩(不含新育苗),1188.51万株。新育油松130亩,50万株。年初对全县育苗企业进行培训,按照省市政策,规范“两证一签”管理,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档案进行了检查指导。(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森林法》《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陕西省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育苗技术规程GB/T6001-198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61/T378-2006》、《林木种苗标签LY/T2290-2018》、《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LY/T2280-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五)做好有序腾退占用耕地苗木。我站根据苗木现状调查结果,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各乡镇和育苗企业,在不损害农民和育苗企业利益前提下,根据反馈清单督促辖区内育苗农民和育苗企业有序将占用耕地苗木有序腾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禁新的育种育苗生产经营占用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全县一共清退苗木932.95亩,220.82万株。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对全县育苗企业和农民自育苗木进行全面摸排,全县育苗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且苗木规格较大,数量之多,腾退比较缓慢。(二)全县整体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水平低,苗圃经营管理不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树种品种单调,难以适应市场变化需求。(三)全县整体造林绿化良种使用率低,良种基地建设和良种育苗进程缓慢。(四)育苗土地随着“非农化,非粮化”工作开展逐渐减少,未来绿化造林项目苗木来源不能保障,预警未来苗木短缺,苗木价格会急速增长。三、今后工作打算及建议(一)狠抓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培训种苗业务工作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设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效率型的单位及工作队伍。(二)加强苗木生产经营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禁新的育种育苗生产占用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在不损害育苗企业和育苗户利益前提下,督促辖内占用耕地的育苗企业和个人,响应国家土地政策,做好有序腾退工作。(三)申报志丹县杜梨种质资源库。(四)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业务技能、生产管理、检验检测、经营管理和档案管理方面的培训,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逐步走向正规化、法制化。(五)加强种苗执法力度,维护种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利用无证、借证、假证等进行苗木生产经营活动。(六)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检查,培育和使用符合造林需求的优质壮苗。(七)在新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在耕地上进行苗木生产经营活动。(八)严格要求造林工程实施单位在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对林木种苗“两证一签”制度的落实,禁止使用非法生产的种苗和不符合标准的种苗。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