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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

发布时间: 2023-07-07 10:06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农业面源防治执法·开发土地、矿藏生态破坏执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执法·流域水保护执法
住所 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89号
法定代表人 陈凯华
开办资金 334.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0.36万元 270.3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进行了法定代表人设立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碑林大队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为主的监管体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全年共开展水、气、固废等10余个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1件,罚没177.5万元,抽检在用车4416辆、非道路移动机械510台、检测460台,查处问题机械3台、申报5台;妥善处理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受理信访投诉1174件。通过系列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和调解群众投诉纠纷,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沟通协调、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严格落实“四项制度”,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双随机抽取、实施现场执法检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优先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四是严格落实部门协同、联席会议等制度,分别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和公安碑林分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建立了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促进了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二、持续深化“执法改革”,全面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执法机构管理、规范执法职能、执法中队监管执法“条块结合”等重点举措,进一步健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二是加强装备现代化建设。按照支队统一部署,顺利完成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完成统一制式服装的着装、加强新执法设备的培训、应用等重点举措,补齐补全工作短板,进一步推动了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三是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持续开展大练兵活动等举措,进一步突出实训、实战、实效与全员、全年、全过程,选派5名执法骨干参与生态环境部、省厅和市局组织的监督帮扶工作,全面提升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完善普法“六进”活动、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守法、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举报投诉机制等重点举措,营造了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法监督的良好局面。三、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大力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一)开展秋冬季大气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对重点单位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测、用电监控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情况,全面提升了环境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二)开展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回头看”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辖区内无工业窑炉的实际,重点对3家供热站、4家印刷、6家加油站和10个含喷烤漆房的汽修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污处设施设备均能正常运行,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三)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以及路检抽查专项执法行动。联合交警、城管、经贸及各街办分别开展了常态化路检、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大户单位柴油车入户抽检等工作,开展柴油车专项整治9次、抽检各类柴油车107辆;针对辖区注册的国六重型燃气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督促车队负责人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杜绝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四)开展黑臭水体、排污口排查和医疗机构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配合市城管局和曲江城墙管委会做好辖区“一河两湖”(护城河碑林段、兴庆湖和长乐潭)专项治理工作。经排查汇总,辖区无黑臭水体、疑似黑臭水体和入河湖排污口。对规模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开展了86家次执法检查,以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水处理药剂添加使用、污泥暂存转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生产台账建立和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经检查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各种台账记录基本齐全。(五)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核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截止目前碑林区无确定、疑似污染地块。(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以固废危废为重点,开展了医疗机构、汽修行业、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和自动在线监测单位专项检查行动,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的医废、危废管理基本规范,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运行、传输正常。新冠疫情管控期间,着重对定点医院、隔离酒店、集中核酸采样点、封管控小区进行了检查,均能按照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和废水的消毒处理工作,有效保障了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七)开展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依据相关规定对辖区辐射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开展了辐射安全许可专项执法行动和辐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73家次,经查各单位基本能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立行立改的现场要求整改,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有效的保障了辖区核与辐射安全。(八)开展环评与“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加强辖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自主竣工验收工作的验收质量和环评登记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检查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整改;对排污持证单位特别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共计82家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对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整改,同时积极宣传、督促各排污单位严格持证排污、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上传各类数据及资料。(九)开展重点时段声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坚持夜间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随机检查的方式,严格标准、严厉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积极配合做好了2022年中高考期间的噪声防治工作,联合区住建局组织施工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相关规定,考试期间每个考点安排3-5名执法人员现场守考,圆满的保障了考试的顺利进行;积极牵头组织城管、住建、交通、交警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有效的降低了夜间施工噪声对群众的影响。(十)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为有效应对、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管理运行机制,年初及时修订完善了《碑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西安市环保局碑林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年底联合西安交通大学、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了以西安交通大学某实验室脉冲X射线泄露为背景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操性,同时还对辖区30余家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及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了指导、评估和备案工作。四、取得的社会效益一是通过对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使其深刻了解法律的严厉与政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二是通过管理与执法促使企业规范运行,各类台账登记保管规范,从根本上遵守各项规定要求;三是通过积极、耐心的处理信访投诉,让群众理解并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群众解决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认知感和幸福感;四是通过联合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促使各企事业单位提高对环境事故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从而自觉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四、存在的问题通过努力,碑林大队环境执法工作虽然稳中有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环境执法工作制度在落实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二是查处和处理部分环境信访投诉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工作标准不高,业务能力水平欠缺,从而导致环境执法工作离标准化、规范化还有一定的差距。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夯实环境执法基础工作,落实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在实现环境执法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上下功夫,全力提升环境执法水平。(一)全面提升环境执法队伍素质。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加强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把业务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全力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分析和研究环境执法工作,规范环境执法工作各个领域和层面的标准,着力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智能化”水平,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三)全面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制止以改代罚、以罚代管、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条款不恰当等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继续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凡是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投诉,积极妥善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及时移送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的信访投诉并跟踪问效。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得到有效解决。(五)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服务水平。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狠抓党支部建设,让“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干部作风和业务工作实际,树立大干苦干拼命干的实干精神,真正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为提升环境质量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